《帝国的晨辉》第5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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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陈鑫跟他的兄长关系相当好,真正的兄弟一般,称得上兄友弟恭。
后来,陈鑫在辽东扩土万里,逼降高丽,屡次打败鞑靼。
然后挟50万新军之威,将太子贬黜出京,发配岭南,自己当了皇帝。
陈鑫永远记得兄长一家离开京师时看自己的眼神。
很清澈,不含一丝埋怨,也很潇洒,走的时候甚至还对他的弟弟三跪九叩。
“吾帝当为尧舜!”
这是太子留给陈鑫的最后一句话,从那以后,直到太子去世,他们再也没见过面,也没有过任何书信交流。
但那清澈的眼神永远留在陈鑫的心中,到现在仍然清晰无比,还带着难以言喻的痛楚。
“太子是个好人,但他不适合未来的华夏。”
当时,韩昆那混蛋就是这么劝慰陈鑫的。
陈鑫也知道这就是事实——恐怕太子自己也清楚这一点。
可这心啊,怎么就这么疼呢?
然后是一朵花,金子做的。
那是陈鑫送给自己的皇后,也是今生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的礼物。
说起来有些让人羞愧,陈鑫得到皇后的手段,以后世人的眼光来看,不怎么光明正大——他喜欢人家,但姑娘喜欢另外一个人。
可陈鑫那个时候手下已经有几十万大军,成为皇位的有力竞争者了,于是姑娘喜欢什么人就变得不再重要。
齐王未娶,姑娘清白未嫁,这就够了。
大婚那天,皇后要陈鑫送给她一朵花儿,她说,花谢了,她的心就死了。
花谢的很快不是吗?
可陈鑫虽然爱他的老婆,却懒得惯这种小女生的文青病——要知道,那个时候他也中二。
大婚半年后,陈鑫亲征扶桑,又过了半年,扶桑臣服,核心领土变成华夏的扶桑路,只留下几个投降快的大名成为华夏的外蕃国家。
陈鑫命令用扶桑金矿出产的第一批黄金,打造了这朵永不凋谢的牡丹。
当时,他用从前世电影里学来的,最深沉的语气对皇后说:“我要给天下人幸福,你可以给我幸福吗?”
大家都知道的,女文青最吃这一套。
两个人的婚姻,也算过得非常甜蜜幸福美满。
5年前,皇后殡天,这朵花又重新回到陈鑫手中。
因为陈鑫不打算给自己最爱的人任何陪葬品,免得后世有什么摸金校尉打扰她。
至于那些上书要给共和皇帝唯一的皇后风光大葬的马屁精,被陈鑫一顿好骂——那是我老婆,我记得就行了,你们哭个蛋蛋啊?
还有陈鑫给自己的儿子,现在的皇帝讲的第一本故事书——他自己写的,一个关于天命之子如何带领一个类似华夏,但沉沦了几百年的国家重新走向繁荣富强的故事。
皇帝在知道这本书的具体源头之前,一度认为陈鑫编写的故事非常不合理。
特别是故事里的主角,强的时候简直是天神下凡,还在上学期间就能带领一帮学生剿灭数千溃军;率领几千残兵在数十万敌人围追堵截下如跳舞一般在包围网中钻来钻去,把敌人耍的跟狗一样;甚至,最后面对世界第一强国,他那破破烂烂的军队居然能战而胜之。
简直是为了爽而爽,太不合理了不是吗?
更过分的是,陈鑫总是给这位天命之子,故事中的主角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制造悲剧。
主角最爱的妻子被敌人杀害了,主角所有亲人都是烈士,主角好不容易拉起的军队被几个书生一句话就夺走了,那些百无一用的蠢材把主角好不容易打下的大好局面全浪费了,等等等等,简直为虐而虐。
皇帝小时候,一直坚持认为这个故事是陈鑫编出来骗他那文青母亲眼泪的作品——直到陈鑫跟他说明了事情的真相为止。
皇帝后来又跟陈鑫要过这本书,只是陈鑫一直没舍得给,他打算等自己走了之后,再把这本书送给儿子做纪念,皇帝也会在合适的时候,把这个故事讲给陈厚照听。
其他的东西,那些圣旨啊,书啊,金花啊之类的玩意,都会赔陈鑫一起化为灰烬。
当然,陈鑫的收藏不止这些,这都是关于他家庭的回忆,还有另一些藏品,是陈鑫决定当做丰碑,永远流传下去的。
第661章 陈鑫的收藏(2)() 
华夏帝国的太上皇静静走在摆放他收藏的宝库里。
身后一步开外跟着老太监曹大官——在陈鑫欣赏收藏的这一个小时里,曹少钦都会紧紧跟着他,免得陈鑫在这一个小时里出什么事。
但也不会打扰他,因为伺候了陈鑫一辈子的曹大官知道,这半个时辰就是现在陈鑫最幸福的时光。
既然是最幸福的时光,当然要让陈鑫自己慢慢回味。
曹少钦看着陈鑫的目光一个个从圣旨、书籍、金花中飘过,每一件珍藏都让这个老头子流连忘返。
然后,陈鑫越过这些有关天家亲情的纪念,来到那些让陈鑫为之自豪的收藏品面前。
陈鑫提起一根铁管子。
曹少卿很清楚,那是世界上最早的火铳,一门20毫米口径的火门枪——陈鑫自己的发明。
这东西并未真正装备部队,第一批只造了20挺,与现在那些士兵抵肩瞄准射击的新式步枪不同,这东西需要在后面插一支棍子,开火的时候,士兵需要用一只胳膊把它夹在腋下,然后另一只手用火绳点火射击。
由于枪管短,装药量不足等原因,这东西威力平平(比神臂弓强一点,能破甲,但也没有太显眼的优势),有效射程比软弓还要近一些,装填速度慢的让人心焦,而且由于无法瞄准,准确度简直惨绝人寰。
说起来,几乎全是缺点,曹少卿自己估计,如果有军队把这玩意当做武器使用,大概会被只有弓箭的选锋兵打成狗。
但是,曹少卿同样清楚,这看似笑话一样的铁管子,就是横扫天下的华夏帝国野战军手中的主战武器,最初的形态。
陈鑫当时曾经得意忘形的对曹少钦说:“这是人类第一次把可控的化学能用在战场上!它的意义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化学能是啥,没读过几本书的曹少钦并不清楚。
不过,这话确实就是事实。
火门铳发明半年后,陈鑫召集的工匠改造出第一支火绳枪,过了两年,火绳枪开始大规模装备新军部队。
又过了两年,新军跨过辽海,进入辽东半岛作战,从而开启了华夏帝国对鞑靼黄金帝国大反攻的序幕。
因此,陈鑫没有收藏火绳枪,没有收藏燧发枪,没有收藏火帽枪,自然也没有收藏如今正在列装的击针枪,却偏偏收藏了这件玩具。
盖因它是这一切的起源。
陈鑫说:“起源一定不能是最好的,因为这意味着此后再也么没有进步。但起源一定是最值得纪念的,因为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陈鑫放下火门枪,开始欣赏一枚金币。
这玩意,跟陈鑫送给自己老婆的金花同出一脉——都是占领扶桑后,那里的大金矿出产的第一批黄金铸造的。
曹少钦觉得,太上皇收集这件东西,大概是为了纪念当时,伴随着扶桑金银涌入,以韩昆为首主持的币制改革。
作为一个太监,曹少卿并不清楚铸币税的巨大经济效益,因此他至今不太明白,扶桑那每年几百万两金银实物,到底是怎么让华夏帝国在数年时间,财政收入翻番的。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得承认其真实存在。
曹少钦猜测,这东西让国库从此有可用之财,这大概就是陈鑫收集这么一件纪念品的意义所在吧?
他猜对了,但不是全对。
这个世界上只有陈鑫和韩昆(现在可以再加上欧扬)知道,陈鑫对扶桑是有一些私仇的。
占领扶桑首都江户后,陈鑫曾经下令:“在此搜杀扶桑30万以祭天!”
当时的江户城(就是现在的东京)男女老少全加起来都没有30万人,但陈鑫心意坚定,不杀够数目绝不罢手。
于是扶桑占领军扩大杀戮范围,先是江户周围三十里,后又扩大到150里,直到真真杀够了30万扶桑人之后,陈鑫才心满意足的下令封刀。
当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个时候,陈鑫还年轻,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手握几十万大军,做事自然随心所欲。
要是换到现在,他大概会不屑于下类似的命令,事后还得意洋洋的垒成景观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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