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夫不请自来》第270章


在这场像打仗一样的婚庆准备中,裴缙绕倒是一反常态,一直都像个局外人,基本什么事情都没管,但还算配合听话,该试礼服,买戒指什么的他从来都是随叫随到。
吴芜也大概明白,他这种人,家里外面分的清楚,在他的观念里这种事情属于内务,实在是不需要他这个大男人插手,所以也懒得跟他计较。
她每日忙的头昏脑胀,完全没有没顾得上有什么新嫁娘的心思,当某日她累得浑身散架,第二日清晨一睁眼抬眼看见床头的电子日历上的日期是七月二八日的时候,心里才落实了一个想法,这是以她的真实名字操办的一场婚礼。
裴缙绕偏好西式婚礼,婚礼在裴家的老宅举行,直到昨晚婚礼的现场才布置妥当,吴芜和裴缙绕起了个大早赶回半山的大宅。
化妆是个漫长而又复杂的工序,楼下渐渐传来嘈杂的人生和各种杂音,吴芜知道这是客人们都陆续的到了,心里渐渐开始泛起紧张的情绪,而这时候裴缙绕却不知在干什么一直不见他的踪影。
等化妆师弄得差不多的时候,这间原本是裴缙绕卧室的门被推开,裴缙绕终于来了,男人进来的时候,化妆师正在给吴芜抹唇膏,她不敢动,只有僵硬着脖子扭着眼珠看他。
进来的裴缙绕一身很正式的笔挺礼服,穿的倒是很整齐,但脖子上的领结却没系,一根绳子一样耷拉在脖子上,他直直的走过来看见吴芜的那架势也不敢吭声,立在旁边老实的等着。
等化妆师弄完,吴芜从椅子上站起来,贴身束腰的礼服勒的她有点呼吸困难,闷长的头纱拽的她的头皮有点疼,她看着裴缙绕僵硬的扯了个笑容。
“很美,”男人简直看迷了眼,左右打量了一下,见她凝着眉,不由问道,“不舒服吗?”
吴芜扭扭脖子说,“没睡好,有点累了。”
裴缙绕细心地捏了捏她的肩膀,“过了今天就好了,走给你介绍几个人正式见下面。”
说完,等她直起身,拉了她的手就往外走。
吴芜穿着缀长的婚纱,被裴缙绕拉着走的磕磕绊绊的,进了二楼的小厅神态也有些仓促,屋内散落的坐着五个人,沙发里围坐着三个,窗前的两张木椅里坐着两个,这几个人无一不是端正肃穆的表情,看着吴芜有些慌乱的进门,都是看着她面无表情,一时两方无言的对视在那里。
这屋里最自然的莫过于裴缙绕,他拽着吴芜进门后,叉着腰走到屋子中央,对着那几个人指指身后的吴芜说,“我太太,你们打个招呼。”
吴芜站在那里没有动,看着这几个人有些发傻,那几个人看着她也是木木的表情没有人有任何动作,裴缙绕就站在那里,静默的看着他们,他明显是不太有耐心的等待着他们的动作。
僵持的时间没有过多久,最先有动作的是沈最歌,她从沙发上站起来,直直的走到吴芜面前,然后伸出一只手说,“嫂子,恭喜你。”
他能叫她一声嫂子,想来以前的芥蒂也消散了,吴芜也是打心里高兴,笑道,“谢谢。”
婚礼的当天天气有些阴沉,但好在虽不见阳光但也没有下雨,微风吹来还有些凉爽的气息。
裴家大宅巨大的庭院被鲜花和各色气球、彩带装扮的美丽而鲜活,吴芜由吴准领着,手捧花束在婚礼进行曲的伴奏下穿过一个个由花束围拢的拱门,几十米的距离她走的孤独而有些疲惫,如她之前的人生,好在路得终点有一个男人在等着她。
这个男人给了她所能给她的一切,他虽可能不是最完美的,但对她来说是最好的,有人对她说过他们是最合适的,能支撑着走过漫长人生的到最后往往不是爱情,而是性格中的互补合适更为重要。
她微笑着走过去伸出手,下一秒毫无悬念的手掌被握住,这一刻她毫不怀疑的相信,这个人将会一直陪伴着她走过今后的人生,而之前总总的苦难也终于可以不用再回首了。
第177章 : 番外之孙馥栾篇 : 那时年少() 
第一次流泪还记得是为谁。天籁
第一次心碎熬几个失眠夜。
没有是与非爱过就是一切,没有错与对,还没走到结尾。
只因那时年少,总把未来想得太好。
叫做时间的那条轨道,我们在拼命奔跑。冒牌大英雄漫画/。
只因那时年少,爱把承诺说的太早。
以为可以这样到老,原来爱情故事都只是参考。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用尽整个青春?
裴缙泽。
孙馥栾想,应该是这个名字吧?
港城有名的望族里,当数裴家。遥想当年,裴家的嫡子裴振铎也曾是年少轻狂,可谁会料到,留恋花丛游戏人家的纨绔子弟竟会栽在一个无没家没户的琴女。
据闻,那大6来的琴女也是个烈性子,抵死不从。而裴大少却以她兄长的性命相胁,逼她就范,甚至还令她怀了身孕。
据闻,那琴女终日以泪洗面,而裴大少简直视如珍宝,还斩断无数莺莺燕燕的联系,只为博美人一笑。
据闻,裴家的长子因着母胎抑郁寡欢,出娘胎就带着病。
裴大少夫妻为了这个孩子可谓费尽心思,那琴女也终对他也终是放下芥蒂,只是男人大抵本性如此,得到了就有恃无恐,重返花丛。
裴太太也许对他也是失望透顶,决意抽身离去,而裴大少故技重施,以孩子相胁,奈何她去意已决,至于缘由外人无从得知,总之最后是落得个香消玉殒的收场。
那一段风韵之事,当时在上流社会流传颇广,不会迫于裴家的财势,并着所隔年代久远,再加上当事人一个以香消玉殒,一个讳莫如深,谁也道不出个详尽来。
而裴家的长子从未露过脸。
第一次听到裴缙泽这个名字,还是在伦敦尹顿公学的校园里,从沈最歌的口里得知。
此人似乎凭空出现一样,频频占据着各大演讲、竞赛和成绩排名的榜单之上。
在这个黄肤色受尽歧视的国度,他却是独占鳌头。
犹记初见,他一身纯白t恤收在黑色的短裤里,还露着膝盖,脚上配一双黑色小皮鞋,见多了的标配,到了他身上,却是分外养眼。
翩翩少年,面白如玉,身量高挑,皮囊出众,正倚在一个古老的梧桐之下,迎着微曦阳光,正捧着一本书旁若无人地凝眉思索。
一下就入了她的眼。
“哥。”沈最歌大喊了一声,少年堪堪抬眸,而沈最歌小跑着过去,勾着他的脖子,肆无忌惮地笑着,“馥栾姐,这就是如雷贯耳的裴缙泽,咱们港城的骄傲,上次我被黑人欺负,还是他的保镖救的我。”
沈最歌一向黏人,她却从未像今天一样感激他。
裴缙泽只淡淡地隔开沈最歌的肩膀,只微微掀起眼皮瞅了她一眼,可多年之后,她还是觉得那一日的阳光格外温暖。
他似乎很忙,性子也极为寡淡,但并不像传言中一样弱得不堪一击。
尽管他不喜欢搭理人,可她还是认识了他的家庭医生周儒铭,他的保姆青阿姨,他的保镖梅森
这几个人只负责他的起居日常,每天还会有不同的家庭教师来了又去,他的课业繁重得令人咋舌,即便是放假,也是安排得满满当当。
孙馥栾才知裴氏蒸蒸日上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裴家的嫡子不会拥有一个完整快乐的少年时代。
他不快乐,真的不快乐,纵使登上领奖台,他也是一如既往地沉敛。
有一次,因离得近,他迟迟不上台,尽管知他不喜欢别人碰他,她还是忍不住扯了一把他的衣袖,压低嗓音地叫了他一声,“缙泽。”
谁知他忽而虚妄一笑,神情像是在自嘲,“缙泽?呵,裴缙泽。”
而后,他仍是脸上毫无波澜地上台去。
再到后来,他破格被连桥大学破格录取,这还曾在华人圈引起过一阵轰动。
好在尹顿公学与连桥大学离得不远,只隔了两条长街,沈最歌脸皮厚,那时候和他已经厮混得算是很熟了,好吧,起码她是这样认为。
青阿姨炖得一手好汤,那时候袁仁礼也来了,三个人常去他家里蹭汤喝。
那时不知沈最歌怎么又招惹了几个黑人,回来时就被盯上了,那是她第一次被别人调戏,也是第一次见他打人的场面,起狠来下手也分外不留情面,却是让她分外心暖。
不过他们三个到底年纪小,很快寡不敌众,渐渐落在下风,要不是梅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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