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仙界送快递》第99章


“不会吧,就一场雨而已,哪那么容易啊。”另一个看起来有些年纪的将士,忍不住泼了一盆冷水。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时候,三个人之中看起来最为年幼,却也是腰板最为笔直挺拔的将士冷冷的说道。
话音刚落,换岗哨吹起。
另外两名将士冲这个他们眼中的孩子摆了摆手说道:“走吧,干将,到岗了,我们一起回营里,喝几杯吧。”
被称之为干将的青年摇了摇头说道:“不了,我再待会。”
那两个将士也不勉强,笑了笑勾肩搭背的退出雁门关,而青年则是手握着长枪,继续站岗,他脸上的表情,正如这长城之上的积雪一般,冷极了,眉宇间又有着和他年龄不相符的沉稳。
不苟言笑,这是大漠陈家历来的一大特色,而陈家世世代代的子弟,在这里生,在这里死,在这里坚守一辈子。
突然,干将看到了一个细长的身影,从关外飞蹿了过来。一向嗅觉敏感的他,似乎闻到了一种异于常人的气味。
正如他刚刚所言,事出反常必有妖。
手持长枪,踏着矫健的步伐,他随着那道身影,飞掠而去。
砰!
一枪扎在墙壁上,上面的冰随着破开了一个口子,同时,也挡住了那道身影的去路。
“你是何人!”
极有雄性气息的一声吼,颇为震耳。
干将眉头紧皱,拳头握在胸口,怒视着面前这个被薄莎遮面的人,不,从长城外偷袭过来的,断然不会是人!
于是,下一秒,一个风情似水的声音,不可抗拒的钻进了干将的耳朵里。
她确实不是一个人,她是一个女子,掀开面纱之后,一张勾人心魄的脸蛋撕破了黑暗的冷雨夜,那双眸子,更是美得令人窒息。
前二十年,在干将的心中,他所见过最美得女子,就是自己的母亲的,贤惠温文尔雅,可自古美人多薄命,母亲在生弟弟的时候,难产而死,大人和孩子哪个也没保住。om令他欣慰的是,一向风流的父亲,因为母亲的死,从此便没踏入那军妓营中半步。
如今,母亲的模样,早已湮灭在记忆的海洋之中,可面前这个女子,确实让他不禁微微张开口齿。
“你是在叫我么?”女子显然是见过世面,并没有被他既有气势的长枪吓到,反而步步紧逼迎了上去。
她每向前走上一步,干将便要往后退上一步。
别看这青年来到这世上仅仅二十多年,可他曾亲手杀死过一只成年的蛮荒异兽,这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情,说明他有资格,继承父亲的壮志,当上这北长城的司令官,领导万千兵马的驻北军团,抵抗蛮荒之地的异兽。
可眼下这不知是人是妖的女子,却令他心里产生了畏惧,与其说是畏惧,倒不如说是挣扎,那是一种快要沦陷的感觉,是他这二十年来从来未有过的感觉。
和那女子对视良久,他开始不抗拒,不害怕,反而有着几许愉悦。
于是他恍然大悟,面前这个女子,要比那头死在他手下成年蛮荒异兽更加可怕。
因为只见了这第一面,他便觉得自己要死在这女子的手下。
女子终究没有走出北长城,她进了军妓营,陪着一些将士,喝酒,起舞。
军妓营是北长城万千将士唯一的娱乐场所,二十年之前,干将未曾踏入一步,二十年之后,他常常来这里,只为看那女子一眼。
一种名为嫉妒的怪异情绪占据了干将的心头,他难以忍受,那女子翩翩起舞之时,从昔日的同僚口中吹起的哨声,很刺耳,可这时候,女子偏偏又要给他一个眼神,那眼神,意味深长。
一天、两天、三天。。。
干将忍不住了,尝了大漠酒的辛辣滋味,莽莽撞撞走进了军妓营,一把握住了那女子的手,将她拉了出来,拉到长城门下,浅尝辄止的一吻。
“我不是人,我是妖。”那女子轻轻道。
“那又怎样?”
干将说这四个字的时候,心头的疯狂彻底褪去,他的语气,绵软而无力,将那女子逗得嘿嘿直笑。
她活了几百年,倒是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傻小子,而这傻小子钻她怀中的样子,又是那般纯良天真。
不由得,心弦轻轻拨动,那女子又笑,这一次,是在笑自己。
一吻过后,女子回了军妓营,干将回了将军府。
第二天,干将被打的遍体鳞伤,却依然站在雁门关下,握着长枪,凛立在彻骨的寒风之中。
“我跟父亲说了,我要娶你。”
干将咧着嘴,他觉得自己此时的样子,比杀死异兽还具男人气概。
“你怎么这么傻?”
女子摸了摸干将的脸,语气之中,却听不出来半点心疼的意思。
过了半晌,干将将自己的脸,从那女子的温柔中别过,不动声色的说了一句:“你走吧。”
父亲找到她之后,发觉她是妖,断然不会留她。
但干将不难过,因为这对自己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女子毫无声息的点了点头,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物件出来。
摊开手心,那是一串骨头项链,不好看,晦涩极了,但女子喜欢,记不清带了几百年。
而她现在,要把这条骨链,送给面前这个青年,如果说非要找一个什么理由来搪塞自己的话,那么就当他是自己所相识的第一个凡人好了。
干将收起了骨链,一句话没说,一眼未看,更不知道那女子什么时候,消失在夜色之中。
他心里还是冒出了一种难以言述的情愫,因为他知晓,此一别,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当灰暗的晨光照耀在长城墙壁之上时,干将已经没有心思再怀恋昨夜种种,他父亲出关巡视蛮荒之地时,被十头异兽围困,危在旦夕。
他身披银甲,一人一枪一马,杀出雁门关外,却未曾想到,那串毫不起眼的破旧骨链,被遗落在雪地之上。
不知过了多久,骨链才被捡了起来。
这一次,女子没笑,她只是痴痴的望着关外的尘土,翩翩起舞。
于是,北长城又下雨了。
二,桃花
花果山的小雨停了,这是今年第一场春雨,春雨下过之后,便意味着万物生机彻底复苏,碧草蓝天,被暖冬洗礼后的花果山,再一次焕发出光彩。
山间小路之上,一个眉清目秀的青年,兴高采烈的踏着步子,距离他离开家乡外出云游那天,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如今故地重游,他自然是欢喜无比,花果山还是那个花果山,十五年前的那些伤痕,如今早已归于尘土。
青年从地上抓了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继续哼着小曲儿,可哼着哼着,心头突然涌现出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好长一段时间后,他才回味过来,这阵失落感的来源究竟在哪。
十五年之前,他还是一个小和尚,崇拜着一个盖世英雄,两人分别时,他还立下誓言,要救苦救难,斩妖除魔,渡这芸芸众生。
可整整十五年过去了,除了离开寺庙,成了俗家弟子,生出一头乌黑浓密的发丝之外,他一事无成,准确的说,他这十五年倒也办过一些个繁杂琐事,帮人挑水,替人砍柴,采药救治病人,倒也算是积了一些善德,可他终究是不满意,因为他心里面总是惦念着,那个大英雄,那个从魔头手中将花果山解救下来的盖世英雄,他理所应该干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这样才配的上那个英雄临走时嘱咐他的话。
沉闷的叹了口气,青年继续前行,越过山岭,行至山脚,终于看见了记忆中熟悉的村子。
村子没变,朴实的村民们热情的为他摆了一桌酒菜,为他接风洗尘。
酒未饮,菜未尽,青年却察觉出了村民们的异常,似乎有一种悲恸的情绪隐藏在欢庆的表面下。
“乡亲们,你们到底有什么烦恼,说来我听,要不然,这酒菜,我吃着也没什么味道。”
青年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沉声质问。
一语道出,鸦雀无声,过了一阵,村民们又恢复了往日的喜气,纷纷安慰他,断然否认发生的状况。
一顿饭吃下来,青年索然无味,村民散去之时,他逮住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娃娃,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酥糖。
“告诉叔,这些日子来,村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娃娃贪吃,马上将那酥糖揣进了口袋,抹了一把鼻涕小声的说道:“有一个大姐姐被山贼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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