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萍嵋》第5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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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你和女儿:弗朗克斯
亲爱的妻子:
国会今天通过了决议,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我们数年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今天我破例喝了一杯葡萄酒,以庆祝这项英明的决定。我被选入了董事会的十七绅士会议,这表示我有掌控这个庞大公司的可能性,想想就很兴奋。
今天酒会上,十七绅士之一的商人向我提议,或许我可以娶他美丽的女儿为妻,我拒绝了。我永远爱你和女儿,无法忍受叫任何一个女人为“妻子”,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来之不易,它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我会好好呵护它,发展它,将毕生心血都奉献给它。
爱你的:弗朗克斯
亲爱的妻子:
今天我照镜子时,发现自己有了白头发,猛然意识到我已经快二十年没有给你写过信了,这二十年非常忙碌,公司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它已经是全世界最庞大的公司了,掌握着世界一半以上的资源和财富,我们占领了很多岛屿,从非洲和亚洲买了奴隶开辟种植园,种植豆蔻、丁香等香料,我们控制着欧洲九成的豆蔻市场。
我们占领了大明的台湾岛,这座岛屿如一颗明珠,比葡萄牙人的澳门好多了,吸引了我们很久了,没想到大明的水师和军队会如此不堪一击,尤其是看见我们庞大的炮船时,他们惊恐的尖叫妖怪来了,不堪一击,难道他们郑和下西洋只是夸大其词的传说吗?大明帝国正在衰落,占领台湾只是开始,将来我们可能会完全控制住这个国家,我们还能――
如果你和女儿还在就好了,没有人和我一起享受成功,好寂寞。
吻你和女儿:弗朗克斯
亲爱的朱诺:
好久没有这样叫你了,我最近再一次从死神手里逃脱,没有想到侄儿科恩会置我于死地,他想夺得我在公司的股份,和十七绅士的席位,被他美丽的未婚妻杀死了。
巴达维亚的总督城堡里,这个神秘的女子被叫做竹秀,和你的名字朱诺发音很像,她让我想起了初见你的样子,都是黑色的长发,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她也会剑法,和你一样勇敢而智慧,她也讨厌鲸鱼骨束身衣,要我背过身去,一刀割断了绳子,哦,那一刻,我几乎以为你重生了。
所以我叫她朱诺,对外称她是我的私生女,并且利用她说服了十七绅士,通过了和大明通商的决议,这个国家仿佛已经苏醒了,开始在一个叫做海澄的小城市解除了海禁。我们要抓住这次商机。
爱你的:弗朗克斯
亲爱的妻子:
我经常在信中提到朱诺,她现在是大明的女皇了。我不知道是我改变了她的命运,还是她改变了我的想法。之所以总是在信里提到她,是因为她几乎是无孔不入的渗入了我的生活和事业。
她的手腕是如此强悍,她的野心令我捉摸不透,有时候会感觉到害怕,我不得不开始防着她会将台湾夺回去,哦,差点忘记告诉你了,她当太后的时候,就从葡萄牙人手里收回了澳门。如果我们失去台湾,就是失去了一半的东印度航线,退居到香料群岛的巴达维亚是最后的出路,但哪又有什么用呢?这说明我们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开始衰败了。海上马车夫的荣光不在。
所以我不再支持她了,英国人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英国女王和大明女皇的海洋争霸大战迟早会开始,我决定不参与这场战斗,我不会再支持大明了,理想的战况是两败俱伤,这样我们荷兰人才有喘息之机。
爱你的:弗朗克斯
亲爱的妻子:
我预感已经成了现实,大明女皇的军队真的打到台湾来了,整个城堡都在炮火中颤抖着,这个城堡就是以你的名字朱诺命名的,可惜很快就要倒在另一个朱诺的军队之下,这难道就是命运吗?
他们都在撤退,而我依然在这个城堡里给你写信,我不想逃跑,台湾是我一手攻下并且经营管理的,是公司最壮实的一头奶牛,我舍不得离开这里,反正我已经七十九岁了,最近身体不好,可能随时都回去天堂和你和女儿团聚,回国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忙碌了一辈子,不敢想象那种无所事事的养老生活。
钟楼已经被炮火炸榻了,下一枚炸弹很可能就落到了我的卧室,所以这可能是我最后的信件。
亲爱的,我们天堂见。
深深爱着你的:弗朗克斯。
轰隆!
类似这样的炮火声已经响了一个多月了,已经七十九岁的弗朗克斯用棉花棒堵着了耳朵,继续睡觉,对于他这个年纪的老人而言,每多活一分钟,都是上帝给他的恩赐,他已经三天没有睡觉了,急需打个盹,恢复一下精神,同一时期的十七绅士们,只有他还活着,支撑着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后的荣光。
这里是台湾的一个红色砖石城堡,荷兰的雇佣兵在海战上败给了大明水师,大明的军队源源不断在海岸边集结,预备在陆地发动总攻,将荷兰人彻底赶出台湾。
养虎为患啊%朗克斯无比感叹,当年那个精灵般美丽神秘的十五岁少女,成了如日中天的女皇,打败了英国人,成了海洋的霸主,派遣的船队在南美洲发现了大量的金矿和银矿,开设了种植园,牧场,那里已经黄色皮肤人的天下。这个古老的东方帝国重新焕发了新生,全球的资源源源不断的汇入了那片土地。
女帝时常热情的称呼他为义父,她利用他的力量和影响力,解开了衰弱大明一次又一次的危机,这个国家渐渐强盛了,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啊,弗朗克斯想到了大明的这一句谚语,女皇翅膀硬了,矛头对准了自家义父,女皇事先给他写了信,如果他选择投降,她会好好的对待他,将他接到京城里养老享福。
弗朗克斯拒绝了,他很敬佩女皇,但是他更加忠于自己的国家和事业,这里的城堡是他所建,那么就和这里一起毁灭吧,即使死,也要死的有尊严。
门被踢开了,一个高大健壮的黑发雪肤英俊少年将弗朗克斯从床上拖起来,叫道:“嗨,老头,你还活着吗?”
“彼得?”弗朗克斯睁开眼睛,拿出耳朵眼里的棉花团,惊讶说道:“你不是已经走了吗?”这个少年年纪轻轻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个船长了,非常聪明,而且心怀大志,举止优雅有修养,弗朗克斯觉得这个少年很像当年女皇沈今竹少女时期的样子,当然不是相貌,而是情怀和思想。都属于叛逆,冲破旧习和规则的天才少年,他很看好彼得,觉得他将来定有一番作为。
彼得说自己出身更加遥远的远东国家俄罗斯帝国,是大贵族家庭,他原本是家主,但是因为父母离世的早,他空有家主之名,其实一切事物都由同父异母的姐姐掌控,他不愿意当一个傀儡,所以干脆离家出走,他喜欢上了航海,加入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一个普通的水手做起,三年就晋升为船长了,很受弗朗克斯的器重。
这样年轻的生命将来有很多种可能性,不像自己已经垂垂老矣,走到了人生尽头。所以弗朗克斯很早就劝彼得离开台湾,拿着他的推荐信,去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的总部任职,至少那里是安全的。没想到彼得会去而复返。
彼得笑道:“我半路敲遇到了从巴达维亚过来的援军,便和他们一起冲破大明水师的封锁,回来救你。”
弗朗克斯苦笑道:“傻孩子,我不需要你救,我若是想活下去,向大明水师投降就行了,他们的女皇早就吩咐了要厚待我,你们来是白跑一趟,反而被陷入了泥潭,再脱身就麻烦了。”
彼得说道:“您不是经常教导我,要乐观一些吗?机会还是有的,快穿上衣服,我们的船马上就要走了。”
言罢,不容弗朗克斯拒绝,彼得就半劝半拉的将弗兰克斯背起来,往外面狂奔而去,幸好他跑的快,刚走不远,一排密集的炮火轰向了红色堡垒,夷为平地。
弗朗克斯趴在彼得脊背上,一把老骨头都快被颠散架了,头晕目眩,等他上了船,缓过劲来时,便觉得不对劲:怎么彼得船上的水手,都穿着大明水军的衣服?而且是都是黑头发黄皮肤?
彼得笑道:“我奉大明女皇的命令,救了你的性命,现在要带你回京城复命。”
“――你?!”弗朗克斯差点气的昏厥过去,居然被他最信赖的人背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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