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女人》第104章


很不安,令她害怕,她真恨他这德行。
在这之后,从没问过她个人问题的洛克开始打听她的情况了。
“你没结婚,对吗?”
她凝视着他。
“根本没有,”她很有分寸地回答。洛克笑了,脸上挤出奇特的表情。他的前额上飘着一缕细发。戈珍注意到他的皮肤、手和手腕都是发亮的棕色。他那双手似乎握得很紧。他象一块黄玉闪着透明的棕色光泽。
“很好嘛。”他说。
他得有点勇气才敢往下问。
“伯金太太是你姐姐?”
“对。”
“她结婚了吗?”
“结了。”
“父母还健在吗?”
“在。”戈珍说。
接着她简单地告诉他她现在的处境。他一直凝视着她,目光很好奇。
“是这样!”他吃惊地说,“那克里奇先生很富吗?”
“对,很富,他是个煤矿主。”
“你们交朋友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
一阵沉默。
“真的,我感到吃惊,”他终于说,“英国人,我原来以为很冷漠。你离开这儿以后打算做什么?”
“我打算做什么?”她重复道。
“对。你不能再回去教书了。不能。”他耸耸肩道,“那是不可能的。让那些什么都干不成的恶棍去干那种事吧。你,你知道,你是个非凡的女子,了不起的女性。为什么要否认这一点?为什么要有疑问?你是个非凡的女人,为什么要走别人的老路,过普通人的生活?”
戈珍看着他的手,绯红了脸。她很高兴他那么坦率地说她是个非凡的女性。他说这话不是要讨好她,要知道他是个有主见,讲话很客观的人。他这样说,就跟他在说一尊雕塑是非凡的一样,因为他认为怎样就是怎样。
听他这样说她很感动。别人总喜欢用一种尺度和模式去衡量一切。在英国,十足的平凡就是美德。听人说她非凡,她感到如释重负。从此她再也不用为那些俗气的标准发愁了。
“你知道,”他说,“我可是一文不名。”
“哦,钱!”他耸起肩道,“人长大了以后,钱是为你效劳的。只是年轻时难以有钱。别为钱犯愁,弄钱很容易。”
“是吗?”她笑道。
“总是这样。只要你要,杰拉德家会给你一笔钱的——”
她的脸红透了。
“我会向任何一个人要,”她很艰难地说,“但就是不向他要。”
洛克凝视着她。
“好,”他说。“就算向别人要吧。只是不要回那个英国去,别再回那所学校。别去,别那么傻。”
又一阵沉默。他不敢要她跟他走,他甚至不敢肯定她会需要他。再说她也怕他提这样的要求。他珍惜自己的孤独,很怕别人分享他的生活,甚至一天也不行。
“我唯一了解的别处就是巴黎,”她说,“可我无法忍受巴黎。”
她睁大眼睛死死地盯住洛克。洛克垂下头把脸扭向一旁。
“巴黎,不行!”他说,“陷入爱的信仰、最新式的主义和新的崇拜基督热中,还不如整天骑旋转木马的好。不过,你可以去德累斯顿。我在那儿有一间画室,我可以给你一份工作,哦,很容易干的工作。尽管我还没看过你的作品,可我相信你行。到德累斯顿来吧,那可是个好地方,你想过的城市生活可以在那儿找到。你在那儿可以得到一切,不会有巴黎的愚昧和慕尼黑的啤酒。”
他坐着,冷静地看着她。她就喜欢他跟她说话时那种坦率劲儿,就象在自言自语。他是她的艺术伙伴,但首先是她的同伴。
“不行,巴黎,”他又说,“巴黎让我恶心。呸,爱情,我讨厌它。爱情,爱情,爱情,用哪种语言讲出这个词来都招人厌恶。女人和爱,再没有比这个更让人腻味的了。”他大叫着。
“我也是这么想。”她说。
“讨厌”他重复道,“我戴这顶帽子或那顶帽子这有什么关系。爱也是这样。我不需要戴什么帽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如果爱情让我不方便,我就不去爱。对你说吧,太太,”他向她凑过来,迅速打了一个手式,似乎要把什么打到一边去,“小姐,别介意,我告诉你吧,为了得到一个聪明的小伙伴,我会付出一切,包括你全部的爱。”他目光炯炯、阴沉沉地看着她。“你明白吗?”他微微一笑。“不管她年龄多大,一百岁,一千岁,对我来说都一样,只要她能理解就行。”说着他猛地闭上了眼睛。
戈珍又一次感到被冒犯了。他难道不认为她长得漂亮吗?
她突然笑道:
“我得再等二十年才符合你的条件,”她说。“我十分丑,对吗?”
他突然以一个艺术家的眼光审视着她。
“你很美,”他说,“我很为这个高兴。可不是这么回事,不是,”他叫着强调,这让她有点得意起来。“你美,是因为你有智慧,你悟性好。而我,是个提不起来的人。那好!那就别要求我变得强壮、健美。可是,我,”他很奇怪地把手放在嘴上,“我在找情妇,我是找你作情妇,因为你在智慧上跟我匹配。明白吗?”
“是的,”她说,“我明白。”
“至于爱情,”他打个手式似乎要扔掉什么讨厌的东西,“是无关紧要的,无关紧要。今晚我喝白葡萄酒或不喝酒有什么关系?没关系,没关系嘛。所以,爱情与偷情,今天与明天甚至永远,这都是一回事,都没关系,跟喝不喝白葡萄酒一样。”
他说完这话绝望地垂下头去。戈珍凝视着他。她的脸变得苍白。
突然她伸出手拉住他的手。
“说得对,”她尖着嗓子激动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最主要的是理解。”
他抬头胆怯地看着她。然后阴郁地点点头。她松开了他的手:原来他竟没有一丝反应。他们沉默地坐着。
“你知道吗,”他黑色的目光盯着她象在预言什么似地说:
“你和我的命运,会交织在一起,直到——”他做个鬼脸打住了。
“直到什么时候?”她的脸和嘴唇都变得苍白起来。她对这类恶劣的预言总是很敏感,可他只是一个劲儿摇头。
“我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
杰拉德去滑雪,直到黄昏才回来,没有吃上她下午四点准备的茶点。雪质很好,他一直滑了好长时间。他独自一人在雪坡背上滑着,他爬得很高,直到能看到五英里外的山口,看到山顶上半陷在雪中的玛丽安乎特旅馆,还可以看到远处的深谷和暮霭中的松林。那条路通向她的家,可一想起家他就感到恶心。你尽可以滑下去,滑到山口下古老的大路上去。可为什么要到路上去呢?一想到重返人世间他就恶心。他应该在雪山上呆上一辈子。他一个人曾经很幸福,独自在山上,飞快地滑雪,架着雪橇飞越过覆盖着晶莹白雪的黑色岩石。
可是他感到心头愈来愈发凉。他已经开始不那么耐心、不那么单纯,他又要被可怕的激情所折磨。
于是他很不情愿地浑身沾着白雪来到空谷间的房子前,象个怪雪人。他看到屋里亮着桔黄色的灯光,他踌躇了,他很不愿意进去碰上那帮人、听他们吵吵闹闹、看他们那杂乱的身影。他感到他的心头一片空虚,忽而又感到一阵冰凉。
一看到戈珍,他的心不禁发颤。戈珍在德国人面前显得极为高雅,很大度地冲他们微笑着。他心中立时涌上一个念头:杀死她。整个晚上他都心不在焉,头脑里恍恍惚惚想着雪和他的激情。他一直在想要掐死她,把她体内的每一点生命火花都挤出来,直至她一动不动地躺倒,浑身柔软,永远象一堆软团躺在他的手掌中,那将会满足他极大的情欲。那样的话他就从此永远占有了她,那将是情欲的高峰和终点。
戈珍并没意识到他现在做何感想,只觉得他仍象平素一样文静、温和。他这种温和的样子甚至让她觉得自己对他太野蛮了一些。
她来到他屋里时正赶上他宽衣。她根本没注意到他眼中那仇恨的奇怪光芒。她倒剪着手站在门后。
“我在想,杰拉德,”她那种漠然的样子简直是对他的辱没,“我不回英国了。”
“哦?”他说,“那你去哪儿呢?”
她对这个问题置之不理。她仍按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我看不出回去有什么好,”她继续说,‘我和你之间就算了结了“
她停住话头等他说话。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只顾喃喃自语:“了结了,是吗?我相信了结了。可还没完。记住这还没完。我们得让它完蛋才行。得有个结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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