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鹿》第87章


“王帐在何处?我们赶紧去救信信!”封重拔出灵剑,“叫刃三带路!”
“刃三不知道路。”黄阁摸了把脸上的水珠子,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
这一役,守山的蛮人近乎死绝,温石兰带着修士部下遁逃; 片刻便不见了踪影。再想去追; 已然没了方向。
“不负去会贺若; 定然有所准备; ”林曲冷静地说; “他虽凡事只看三步,但这三步还是有的。”
“哪三步?”封重快速思索,越想脸色越难看,“他做事从不考虑后果; 若是想三步,大概只会是诱敌、杀敌、杀不了就同归于尽这三步!”
林曲微微蹙眉; 不赞同地摇头; 为自家弟弟辩解:“他还不至于这般没成算。”
“你从小没跟他一起长大,你不知道。”封重急道; 在原地转了两圈,那小子遇事从来不会求救,天大的事都要一力承担。当年雁丘遇险,才十四岁的林信就敢不告诉师父自己去救他,胆子比天都大。
说话间; 沈楼已经御剑飞到了高空,举目四望,远远瞧见东边有一黑点掠过。立时飞掠而去,截住了那快如流星的身影。
封重和林曲也匆忙跟上,就瞧见了捏着摸鱼儿的朱星离。
“是不是林信的?”沈楼盯着朱星离手里的银色小剑。
“是,信儿出什么事了?”朱星离脸上难得没了笑意,冷冰冰地质问沈楼。
“走。”沈楼言简意赅地说,片刻不肯耽搁。
朱星离也不废话,放开摸鱼儿,四人化作一道光影,朝大漠深处奔去。
这小剑,定然是林信一早就放出的,才能让朱星离在这个时候赶到。他知道,自己便是噬灵的材料,去见贺若宛如肉包子打狗。但这肉包子淬了毒,如果毒死了狗,就能让师父及时去把他捡回来;如果没有毒死狗,好叫师父去帮他打狗。
下棋看三步,林信着实,留了后路。
沈楼的脸色却是更难看了,自始至终,林信的计划里就是把他摒除在外的。逗他,哄他,从不依靠他。上辈子如此,这辈子依然如此,就算两人互通了心意,林信始终把他当个外人。
等找回来,一定要狠狠收拾他,让他知道……
摸鱼儿犹如一尾小鱼,快速游走,四道灵光随着小鱼飞驰而去。临近王帐,小剑便越飞越慢,停在原地转一圈,剑尖指向一处。
“在那里。”朱星离看向不远处,那顶破了个大洞的金帐篷,四周空无一人,已然人去楼空。
帐篷里乱成一团,吞钩孤零零地戳在地毯上,要倒不倒地晃悠。刀柄上挂着那用以吸引摸鱼儿的银坠子。
“看来蛮人知道这东西的用处。”朱星离捡起那坠子,摸鱼儿在坠子周围转了两圈,落到掌心不再动了。
线索中断。
沈楼捡起那断了腿的星湖石小鹿,骤然攥紧。这里应当也不是真正的王庭,又是一处随时可弃的行宫。恶阳岭战败,这边收到消息,立时离开。
“他们走不远。”沈楼掀开门帘走出去。
大军并非都可御剑,这么短的时间内,行宫这里的守军只走了不足二十里,带着粮食、辎重,甚至赶着牛羊。然而,队伍里没有大汗和大巫。
一道暗色流光闪过,骑马走在最前面的将领突然没了踪影。
“停!”副将大喊着四处张望,瞧见抓着人御剑遁走的沈楼,大叫起来,“沈家的黑蛇!快!”
蛮人中的仙者立时御剑追上,被一道凌厉的剑光阻拦。灵剑在掌心不停变换,映着骄阳宛如落英缤纷,片刻间将几名蛮人割得满身伤口。林曲回剑于脚下,温文尔雅地做了个“请”的手势。
“跟他们废什么话!”封重直接从后面冲过来,一剑砍向那些蛮人,“叫乌洛兰贺若出来见本王!”
沈楼将捉住的那人扔到朱星离脚边,用剑抵住他的脖子,用胡语问他林信的去向。
“我不知道,大汗带着大巫和那个汉人小子,单独离开了。”这蛮人起初还要装一下贞烈,看到朱星离手握吞钩往他裤裆上比划,顿时老实了,问什么答什么。
但他只是个守卫统领,连金帐子里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更不知道那三人的去向。
朱星离一掌把人拍晕,站起身来:“十七年前,兰苏逃离北漠,便是因为大巫要拿她祭天。这些年他们一直不肯放过信儿,定然也是想拿他祭天。”
所谓祭天,就是用的血造噬灵!
蛮人祭天,会在什么地方?
“雪山。”沈楼抿唇,看向连绵不绝的阴山山脉,挥剑掀开一片草皮,露出褐色的土地。用剑尖快速画出了阴山的地形图。
蛮人笃信天神,安葬、祭祀,皆在高山上。越高的山,越接近天。
朱星离垂目看着沈楼用剑尖圈出的地方,那些都是常年积雪的高山,掐指快速算起来。
“东!”春痕剑尖点在东边,圈出了这一带的几座山。
为了破解噬灵,朱星离这些时日潜心研究过蛮人的巫术,大致能算出来今日适合祭天的地方。
沈楼二话不说,直接朝那一带奔去。
如今已是盛夏,雪山之上还是冷若寒冬。他记得林信很怕冷,并非不抗冻,而是害怕挨冻本身。因为小时候差点被冻死,长大了即便有灵力护体,让他单独站在冰天雪地里还是会不安。
信信,等我!
大风吹过山顶万年不化的积雪,扬起带着冰碴的雪沫,噼里啪啦打在脸上。
林信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睁开眼,发现自己被绑在一根顶天立地的石柱上。柱子应该是临时削的,凹凸不平,尖锐的棱角抵着他冻僵的后背,很是难受。
灵脉依旧无法运转,也就不能用灵力隔绝严寒。透体而出的红线,连着一口大锅,源源不断地抽着他的血。寒风吹过,林信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
大巫还穿着那件黑袍,只是没有戴帽兜,也没有蒙眼睛,念念有词地搅动着大锅里的东西。腰间别着那只镂空的金灯盏,依旧明明灭灭地闪着光。
乌洛兰贺若站在大巫身后,一动不动。多亏了这副天赐的好皮囊,即便双目无神,他看起来依旧威风凛凛。
林信微微伸长脖子,看清了那锅里的东西,不由得泛起一阵恶寒。满满一大锅,全是眼珠子!
线很细,血流得极慢,却不会凝固,一点一点渗进锅里,与锅中黄白相间的汁液融为一体。
“小崽子,你醒了,”大巫心情极好,这山顶上只有他们两个活人,忍不住跟林信说起话来,“知道这是什么吗?”
“噬灵。”林信张口,发出的声音极为虚弱。
这样的声音,显然取悦了大巫,微微抬起左手,八根红线琴弦似的攀扯在四根手指上。灵活地动了动手指,贺若便如活人一般走起来,龙行虎步至林信面前,单手捏住下巴,将他的脸抬起来。
“这张脸,跟你舅舅还真像啊,”贺若来回晃着林信的下巴,“怪不得温石兰那个蠢货,几次都不肯捉你回来。”
平日里看惯了不觉得,如今两人站在一起,尤其贺若还是二十几岁的模样,着实十分相像。
这话用的是贺若的声音,自大巫那边传来。
“腹语?在我们大庸,只有玩杂耍的才会这个。”林信嗤笑,看着那得意忘形的大巫。每当他动一下手指,眼中就会闪动银芒,想来这便是他平日蒙眼的因由。
“你们大庸?哈哈哈哈,什么大庸大漠,你不过跟我一样,是个杂种罢了,”大巫似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挥手让贺若推开,拿出一颗眼珠子在手中把玩,“杂种,是没有归处的。”
“你是什么杂种?”林信顺着他的话问。
大巫是北漠人,懂汉话,但并不精通,没听出林信在趁机骂他。
“我的母亲,是一名波斯舞娘,没有灵力的凡人。他被蛮人的贵族强掳,生下了我。我从小生活在羊圈里,他们说我是个低贱的杂种,不可能有灵脉,便如牲畜一般对待我。”
被说得多了,他便也以为自己不会有灵脉,每日在那些贵族少年的打骂嬉笑中苟且度日。
“世人都以为,纯血的仙者才会灵力高强,其实他们错了,杂种才更容易出奇才。但是,凭什么,凭什么拥有灵脉就高人一等!我发过血誓,待我有了力量,定要毁了世间所有人的灵脉,让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们,也像猪狗一样在地上爬行!”
林信试着倒转灵力,灵脉出现了些微的波动,零星几点萤光自大巫身上缓缓溢出。只是这个动作牵扯到了身体里的红线,疼得他眼前一阵发黑。
魂力可用,但实在太疼了,只能一点一点吸。端看是那红线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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