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林有座城》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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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归根,不落的叶子对根也是有些感情的。”朗仔如此想着。世界很大,世上有很多地方,其中有一种地方叫做家。对大多数人而言,家只会有一个,也有一些人或许会有两个家甚至更多的家。但对朗仔而言,家只有一个,至少目前如此,那便是山水城东城位于双桥之旁东清河之畔的田野村。
这天早晨,朗仔来到双桥一侧的一家早点铺子,跟几天前回到山水城时一样,朗仔走入早点铺子跟认识他的老板寒暄后,便给自己点了一份炒面和一份免费的海带汤,还在附近的一个小摊位上买了个粑粑,这两样都是朗仔很爱吃的。
痛快地吃完早点,挺着发胀的肚子,朗仔走出早点铺子,走到了一条小巷口,小巷里面就是他从小出生长大的田野村,说是田野村,却是个城区农村,相比于真正意义上的农村,这种城区农村的生活水平要好一些。田野村的农民几乎都是老人,年轻一辈早不种田了,更别说放牛养羊了,放眼整个田野村估计都找不出一只了。
几天前朗仔刚回山水城时就很想立刻回家看看,但被他克制住,他还有些事情要做,他要找彭小妍,也要报仇,现在这些琐事做完,朗仔终于可以回老家了。近乡情怯,尤其是要回家的时候,当朗仔走进小巷,走向田野村自己的老家时,心情有些混乱,这一刻他不由想到了自己这个老家的状况。
其实朗仔的所谓的家已经不像一个家了,早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抛弃了他,跟着一个富商跑了,而他的父亲从此沉迷于酗酒,朗仔从八岁开始就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长大的。
刚开始几年,爷爷对他还不错,姑姑叔叔也照顾他,让他不至于沦落为一根可怜的没妈的稻草,可是当朗仔年纪渐渐大了,性格变得孤僻了,这些亲人对他的态度便一日不如一日,尤其是当他十六岁出门流浪之后,更是遭到家人的厌弃,刚开始家人还会给一点银子支援他,可随着他年纪的增长和事业的一无所成,家人对他的本就不多的经济支援便宣告终结。
直到三年前朗仔回到山水城,成功在那家行政单位上了班,并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取了一番成绩后,家人对他的态度才重新改观,可惜好景不长,朗仔后来沉陷赌博,丢了工作还欠了一屁股债,家人对他的态度又发生变化,重新厌弃了他,这种厌弃随着黄道德上门要账闹得家人很尴尬后达到了顶点,这时候的朗仔已经很难在家里待下去,因为每天都要受到家人的怨言。
所以朗仔唯有重新出去流浪,这一去就是三年,因为家已经不像个家,因为一事无成生活潦倒,朗仔三年都没回家,是的,朗仔已经三年没回家了,而今天是三年来朗仔第一次回家!
第357章 亲人() 
朗仔觉得他的家人有些势利眼,而朗仔想象中的家应该是和和睦睦的,哪怕跟钱财有关,钱财也不应该成为重点。这是朗仔心中对家的不满,他这三年都没回家,因为他一事无成生活潦倒,可根本上就是因为家人势利眼,他知道这样的他如果回家会被看不起。然而朗仔也知道,无论如何家就是家,有一种地方叫做家,他的家只有这么一个地方,而且他的亲人本就不多,就那么几个,他是应该珍惜的。
其实相比于这种不满,朗仔更多的是自责,责怨自己没出息,这些年生活一直都处于颠沛流离的状态,责怨自己的孝心不强烈,明明知道自己的家不富裕,他非但不能给这个家奉献什么,不能偿还从小到大这个家对他的抚养恩情,反而还一而再地给这个家造成伤害。
“估计要不了多久我就要离开了,而以现在的我而言,一旦离开,以后必定也会很少回家,即便回家也只是很简单的探望了。”朗仔暗自想着,有些伤感却也有雄心。
他仿佛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回到那时第一次收拾行囊出门闯荡的情形,那时候他是多么的豪情壮志啊,自信像他这样的人必定能很快闯出名堂,甚至自傲地觉得小小的山水城不配容下他这样的人,他这样的人注定是属于外面的广袤天地的,他这样的人不说会成为太阳,至少也会蜕变成一颗闪耀的星辰照亮夜空,让世人仰视……可惜结果证明,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而现在,朗仔又一次生出了类似的想法,有着类似的自傲和自大,十六岁那年他是在离开家的路上如此想的,现在他二十五岁,他是在回家的路上如此想的,路还是九年前的那条路,朗仔却已经不再是九年前的那个他了,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对现在的朗仔而言,他的那些很是狂妄的想法将不再只是丰腴的梦想,而是会变成现实,这一次他要让骨感的现实真真正正的丰腴起来。
……
路是一条长长的小巷,小巷尽头就是东清河,而在小巷左侧坐落的就是田野村,小巷的右侧则是一个矮矮的围墙,围墙外头是一片田野,这也是田野村得名的由来。
眼下朗仔走在巷子里,忽而望望左边那些熟悉的人家,忽而望望右边那熟悉的田野,人家里住的人都变了,至少年纪变了,房子多半也都变了,很多新房坐落起来,右边的田野也变了,小时候朗仔经常到田野里游玩,那些放风筝、堆稻草人的童年游戏还深深铭刻在朗仔的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一望无垠的绿油油的田野风光,可惜现在的田野面积已经减少一半,多了一家砖瓦厂。
朗仔怀疑再过一些年这田野会完全消失,只是不知那时候田野村的孩子们又该到哪里游玩?那时候的孩子们是不是会问起田野村的名字由来?那时候他们的长辈该如何解说呢?
朗仔情不自禁加快了步伐,很快便回到了家中,所谓的家是他爷爷的房子,是一座二十年前做的二层小木楼,那时这座二层小木楼在整个村子里十分风光,那时整个田野村都找不到三座这样的小木楼,可现在二十年过去,这座二层小木楼已经很破旧,沦为田野村最差的建筑之一了。
这无疑也预示着朗仔的家已经颓败了,对此朗仔是自责的,身为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他没有尽到对一个家应有的责任,庆幸的是现在他的状况改观了,虽然他不会再在这个家里住了,可经济方面还是能提供足够的支援的。
跟预想中的一样,当朗仔回到家中,家里住着的爷爷和叔叔没有显露出什么惊喜,反而暗藏着一些担忧,估计是害怕他是回家要钱的。朗仔心里暗叹一声,没有因为家人的瞧不起而生气,他只是再次有些自责,感到从前的自己活得是多么沉沦潦倒,他也再次庆幸自己能得到一次莫大的奇迹,让身体里多出一匹黑色妖狼。如果不是这匹黑色妖狼,朗仔此时多半还在金陵城忍冻挨饿,没脸回家。
面对家人,朗仔没有将黑色妖狼的事说出来,这是显然的,这种事太过骇人,何况现在的朗仔比从前更加孤僻,很多东西宁愿自己悄悄地藏在心底。
面对看不起自己的家人,当朗仔掏出十万两银票摆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家里人的面色立刻就变了,惊喜之余更多的是诧异。这在朗仔的预料中,原本沉沦潦倒的他突然带着十万两银票回来了,实在是有些不正常,叔叔甚至怀疑朗仔是不是抢劫了,其实这银子可不就是朗仔抢来的么!
借口朗仔提前想好了,朗仔说三年前离开山水城后去了金陵城,在金陵城得到一个大贵人的赏识,做了大贵人的一名管事,后来有钱了又自己在金陵城开了家酒楼……这借口比较妥当,而且就算家人认为朗仔抢劫,也不相信朗仔能抢到十万两银票,朗仔又不是武修。
本来朗仔打算给更多的,转而一想,十万两银票对他这样的家而言已经就是非常大的数目,已经可以让家人们好好享用了,如果给更多,可能反而会变成坏事。十万两银票,这也是朗仔现在唯一能给家人做的事了,算是弥补一些心理的愧疚吧。
中午,朗仔请了家人在东城最好的一家酒楼里聚了餐,因为拿出十万两银票的惊人举动,这一次所有家人都聚集在了一起,包括朗仔那沉迷酗酒很少跟他见面的父亲。有了钱,聚餐自然是其乐融融的,家人们看待朗仔的眼光跟从前很不一样,仿佛在看一个奇迹似的,朗仔早就幻想过这样的场景,可如今当真迎来了这种场景,却并没有想象中的快乐,他的心里幽幽发出了一声叹息。
聚餐结束,朗仔跟家人一起边喝茶边聊天,聊的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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