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金安》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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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胡子也算是基因好,长得跟牛犊子似的,十五岁就带着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他爹留下的几个老人儿,开始在海上做买卖。本来,他可以发展得更好的,就是他舍不下老娘,他老娘身体不好,他就从不出海超过三天,一个月也不出海一次,只要能维持能活,就不出海,在老娘身边尽孝。一直到老娘过逝,守完了孝,才开始真正的好好做海盗。才头一回儿出海,就遇到风浪,被青筝救下了。
青筝也不尽信。但也没有更多的消息渠道,只能慢慢品了。
不过,还是知道了一些她最想知道的信息。
比如,这时候,清军才刚刚入关不到五十年,康熙三十年,正在励精图治的时候。
其实只要知道了年号,青筝能知道的,可比他们要多多了。别的不说,至少,这个时候,大面儿上,是太平的。
知道离自己的年代实在是太过久远,估计自己是活不到二十世纪了,青筝也就死了心。还是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待着吧。系统已经离开了,她就这一辈子了,别想不实际的了。
青筝原本也不是伤春悲秋的人,又锻炼了几辈子,更不会靠幻想活着了。
有了三个行家帮忙,老海本身又是个舵手。青筝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交会了他最简单的操作。游轮上都是最先进智能的装备,实际操作跟自动档的汽车一样容易,但是对古人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不过,如果只教他们最必须要用动的那么一点儿,也不是教不会。
几个人配合着,总算是能让船在人为控制下行动,而不是随波逐流了。
青筝一点儿都不想跟着郑胡子回到他的据点去。她人生地不熟的,不是给人家送菜嘛。
所以,找了一个中等的孤岛,游轮上物资有的是,青筝不用为物资发愁。当然不怕孤岛。
于是,从找到孤岛的那一天开始,四个人,一个游轮,开始建设家园。
五年之后,被命名为枫叶岛的孤岛上,已经有居民超过两千人,其中有作战能力的壮丁,就超过了一千二两人。枫叶岛也被建设得固若金汤,在生活质量得到了质的改变之后,人们的凝聚力也是空前的。
人呢,除了一点儿一点儿收拢的,周围的小股的海盗,还有救下来的各种失事船支上的幸存者,还有一些是郑胡子的旧部和他招揽来的故旧。而郑胡子做为原老和威望仅次于青筝的人物,已经是枫叶岛的二号人物。也是仅有的十位能进入游轮空间的人物之一。是枫叶岛十大天王之首。
青筝从来没有想过就在海上孤岛占山为王了,也从来没想过,要以海盗的身份终老。所以,在枫叶岛上的基础框架完成之后,就把岛上的事物交给军师李执,她自己与郑胡子一起,带着人,乘着之前存在空间里的宝船,远洋航行,去了欧洲,又重走了一遍上一次她穿越到清朝的时候走过的路。
这个时代,在欧洲闯出名堂,太容易了,她有先近了几个时代的武器,有钱。便就有了一切了。
两年时间,枫叶岛上存下了满满一个山洞的洋货,还不算保存在游轮空间里的那些贵重的。
财物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青筝以金钱开路,给岛上的人,全都买了合法的身份。甚至还在澳洲抢下了一大片的土地。
安排好了一切,青筝终于决定,要踏上清朝的土地了。
不只是想到清朝做生意,更主要的,这时候的老百姓,日子过得苦,想看看有没有机会,多带些百姓到澳洲去。那里,有太多太多的地方可以施展,也太需要人手了。
郑胡子是闲不住的人,他也绝不可能留在枫叶岛上管理后勤,更别想让他到澳洲那动不动几百里都看不到人影儿的地方待着了。死缠活缠的非让青筝带着他一块儿登陆,也不管,他当年也是被挂了通辑告示的人。
这也才有了之前的对话。
“那好,咱们这一回,就去皇帝老子的金銮殿上见识见识。”青筝笑了,直接就接过了郑胡子的话。
“啊?你真要去啊?”郑胡子懵了,他就是想装个x,没想到,青筝还真想去京城?像他这种被挂过的人,多多少少对官府,还是有点儿畏惧之心的,虽然有了正经的身份,在外国的时候还行,见到中原人,还是心虚。
“真的要去啊。咱们郑爵爷也是堂堂的伯爵大人了,难道还不能让清朝的皇帝亲自接见一下吗?”青筝憋着笑。
“啊?”郑胡子好像是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青筝口中说的郑爵爷就是他,“啊”还是不知道怎么接话。
“行了,等咱们到了广州啊,你带着老海他们,负责那些个洋货铺子接洽,把东西出掉。我带着莫愁和莫殇他们两个去京城就好了。东西处理掉,你们就回家里去吧。”青筝不再逗郑胡子了。
“小姐,我不怕。我陪你去。”郑胡子才缓过来,又开始硬气了。
“你可拉倒吧,你还是忙点儿正事儿吧,我就是去京城看看,也没什么正事,就是闲逛。你跟着干什么?难道你也想偷懒?总不能大家都不干活儿吧?兄弟们都看着呢,你就这么带头儿啊?”青筝拦着他。
“可是,莫愁跟莫殇他们两个还是小孩子呢,不当大用。就带他们两个,我可不放心。”郑胡子还有别的意见。
“你可不能小看人,论起心眼儿来,莫愁跟莫殇能顶你十个来。再说了,说是带他们两个,不是还有下人护卫嘛,再加上丫鬟婆子随从的,人不少了。”难道还要带着军队登陆啊。
“我说不过你。那你自己定吧。要是莫愁跟莫殇两个小崽子敢让小姐少了一根头发,回去我扒了他们两个皮。”强盗出身他就是强盗出身,总也忘不了耍狠。
“郑爷,这您放心,我们保证把小姐完完整整的带回家。有任何问题,您拿我们是问就是了。”莫愁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是岛上一个老海盗的女儿,从小被当成男孩子培养的,功夫好,性子爽利不说,她还有个最大的特长,就是识毒,无师自通,从小就对各种毒物有一种惧来的熟悉。任何毒物,特别是海里的,都躲不过她的眼睛。还在为找不到的最新章节苦恼?安利一个公众号:r/d/w/w444或搜索热/度/网/文搜索的时候记得去掉“/”不然搜不到哦,这里有小姐姐帮你找书,陪你尬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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