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魔乱舞的妖蛾子》第79章


当时第一次在那本书上看到这个词的时候,还会想,这是得有多无聊,多变态,多神经质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怎么会有人有这种心理呢?可是当看到阎春天的时候,江致远相信这是存在的了。
他把手搭在阎春天的肩膀上,看似是在很贴心的鼓励她,心里却暗暗吃了一惊。这小丫头的肩膀真是柔软。软弱无骨也无法形容了,就像棉花糖一样,这么说也不太贴切,总之手感很好,他一时被下流的念头占据了内心,不知道她浑身上下是不是都这么柔软?
摇摇头让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走出自己的脑海,江致远暗暗骂到自己自从认识阎春天之后,脑子里的想法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他弯下腰,凑近阎春天的耳朵说“没关系,不要害怕,有我陪着你呢。”
这个姿势很是暧昧,只不过沉浸在恐惧中的阎春天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脑子里一个劲的想“不疼吗?不疼吗?真的不疼吗?不会是骗我的吧?”
看到旁边导购小姐一劲眼热。又高又帅,看上去又很有钱并且的男朋友,也不知道这个小妹妹上辈子是积了多少福才换来的。
导购小姐是多么会察言观色,巧舌如簧的人啊,和颜悦色的对阎春天说“你看你男朋友多好啊。”
阎春天懵逼,开口解释“啊,不是的,他不是我…”
“男朋友”三个字还没说完,就被江致远硬生生的打断,他倒是很享受这种被路人误会的感觉,接着用更暧昧的语气,对着阎春天说“好了,开始打吧。”
阎春天是一个话痨。很多方面都能证明她是一个话唠,还是那种你不让她说完她就难受的人,她没有去细想江致远的目的,这是遵从自己本心的把刚才没有说完的话说完,一本正经的对着导购小姐说“他不是我男朋友。”
导购小姐讪讪的点了点头。认错人什么的,她也觉得很尴尬。
相比起来,更尴尬的是江致远,他没有想到阎春天会这么较真的和自己撇清关系,一时之间弄得自己手足无措。虽然说他花名在外,不过他也清楚,那是因为他的身上披着“江公子”这身皮。头顶上顶着江家唯一继承人的光环。才让无数的妹子前赴后继,根本就不需要他去费尽心思的讨女生的欢心去追。
从这个角度来讲,江致远对阎春天这种类型的女生还是束手无措的。
终于到了,要打的时候了。
阎春天深知自己躲不过,只好低头认命,闭着眼睛等死。
可是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果真就像导购小姐介绍的一样。一下子就打了完了。
当听到导购小姐说“可以了”之后,阎春天有些没反应过来,这么快?
还带着一丝恋恋不舍的语气问,“真的打完了吗?”
“当然啦”导购小姐姐已经在收拾东西了。接着递给阎春天一小包东西“记得自己清理就可以了,过段时间就会长好的。”
阎春天接过,道谢。
江致远在旁边说,“你看来都来了,不如我送你一对耳钉吧,你喜欢什么样子的?”
“不用了,我家里有耳钉的。”阎春天拒绝的很干脆,无功不受禄,不是吗?
“你的是你的,我送给你的,就当是谢谢你帮我照顾甜甜圈。”江致远说出了一个看似让阎春天无法拒绝的理由。
阎春天只是觉得,由此看来,这个人是真的很喜欢小猫呀。对自己来说举手之劳,甚至于说是有些享受的事情照顾甜甜圈,在他的眼里就好像是非常麻烦自己一样,真是一个有礼貌的人,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还是要拒绝的,因为有猫粮就已经足够。
看着阎春天张张嘴,似乎又要说什么,江致远先发制人,快速的对着导购小姐说,“我们要选耳钉。”
送上门的生意,导购小姐怎么可能会让机会跑了呢。立马就热络的招呼着两人,介绍着他们店里的新款。
阎春天摸了摸耳朵,有些热热的,想来一定是红了吧,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江致远也现在柜台面前,低头看着玲琅满目款式各异的耳钉耳坠,询问阎春天有没有看中的。
第118章 煎饼果子() 
对于一个从小接受着“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长大的根正苗红的好孩子,阎春天十分抗拒,但是看着江致远那双真诚的眼睛和热情的态度,又着实拒绝不了。
不是那么情愿但是又不愿意辜负江致远的好意的阎春天,心不在焉的看着一排排闪闪发亮的耳钉或者是耳坠,本着“这么小的东西应该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念头,就随便选了一个不起眼的。
应该撑死不超过两百块吧,阎春天这么想着,大不了下次有机会回赠他一个东西。
就这么抱着美好而又顺利的憧憬,阎春天跟着江致远走去了收银台。
可是当收银员小姐微笑着说出一个数字然后询问“您是要刷卡还是付现金?”时,阎春天整个人犹如五雷轰顶。
接着就是石化的状态,呆愣在原地,三秒之后反应过来,用颤抖着不可思议的语气询问“多…少!?”这就是一对小耳钉,还是看上去这么普通的,又不是金子的,为什么这么贵!
饶是见多识广的江致远也被这种反应和口气给吓到了,掏出银行卡的手都停顿了一下,但也只是一下,接着一边递给收银员一边问阎春天“你怎么了?”
呵呵呵呵呵,阎春天看着收银员小姐姐熟练的刷卡动作顿时心如死灰,我现在说不买了是不是来不及了,于是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摆摆手“没事没事。”
完蛋了,本来还打算送个小蛋糕之类的就能还过这个人情…目前看来…
阎春天看着江致远熟练的在刷卡条上潇洒的签字,瞅瞅自己手中的耳钉,这得值多少个小蛋糕啊…
就这么死气沉沉的走出首饰店,看着阎春天并不开心的样子,并没有出现想象之中的受宠若惊的样子,江致远疑惑的问“怎么?不喜欢吗?”
“没有没有没有”阎春天猛摇头。这么贵的东西我怎么敢不喜欢。
阎春天日常生活中接触的最有钱的有钱人莫过于安幼薇了,祖上就是贵族的安幼薇倒是对各种超出常人能接受价位的东西心安理得,阎春天也见过她会花四位数的去买一瓶根本用不了几次的水,或者是万字结尾去买个只是有眼缘的包包,也许是因为阎春天没有接触过奢侈品,所以不了解也就不存在感兴趣,这么相比之前,本来富裕的阎家也只是小康水平,好在两个孩子省事,倒是不会攀比什么。所以在阎春天的概念里,安幼薇的消费水平应该就是数一数二的顶好了,除此之外,阎春天也没有接触过其他类似安幼薇这种的消费层次的人。
看到了今天的江致远,阎春天不禁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俊朗的男孩子,或者说是男人。
虽然衣服都是不认识的牌子,但是感觉料子很好的样子,嗯……总结完毕。
所以说…阎春天小心翼翼的下结论,江致远这么年轻,应该是个富二代吧,并且这么轻易的就给自己,这个有着几面之缘的人送一个这么贵的东西。
嗯…这应该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吧。
不知道对于贫民来说这些钱的概念,电视里都是真么演的,家产众多,却没有体验过普通人的生活,没有朋友,对金钱没有概念……
这么想着,阎春天看向江致远的眼神多了几丝同情。
江致远被这种眼神盯得浑身发麻,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正好是吃饭的点了,于是开口问“要不要一起去吃个饭。”
想着就算回家,估计家里也没有吃的,再加上这次就算是自己请江致远的,耳钉的人情就一点一点的还给江致远吧。
于是阎春天点了点头,并且抢在对方开口说话之前说“我请你吧。”
江致远强忍着不笑,还从来没有见过要抢着请客的女生呢,愈发觉得更新鲜了,于是问“那你打算请我吃什么?”
这个问题问的好。阎春天陷入了深深的沉思。首先,像他们这种有钱人经常去的场所,自己肯定请不起,只能请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的,于是她又接着仔细打量着了江致远一眼,越看越像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所以像他这种身份的人。是不是都没有吃过平民的食物。
于是阎春天灵光一现,兴高采烈的对江志远说“不如我请你吃煎饼果子吧!”
江致远一愣,什么?
看着江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