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蒂性学报告:男人篇》第86章


“在酝酿高潮的过程里感觉太奇妙了。狂喜的最高峰是在高潮前,高潮好像爆炸一样,结束了所有的狂喜而且破坏了所有的乐趣。接下来是退潮,欢乐全部结束,直到你可以再度酝酿。除非我想使女人受孕,否则不想射精。不射精有趣多了,而且可以维持得更久。我运用意念来控制身体,久久停留在高潮边缘,不断增强难以形容的欢愉,宛如置身世界的顶端。”
“我想过去几年随着我的人格变化及情感的成熟,我从性交得到的乐趣也有所变化。早几年,我最主要的目标是为自己和伴侣制造欢愉,我认定最大的愉悦是性器官的高潮。后来几年,我们从实验和探索中发现还有范围更大的性欢愉。现在,共同分享肌肤之亲与爱的表达,以及高潮带来的短暂肉体高峰经验,对我同样重要。事实上,有时候我甚至不想要高潮。”
一位男人描述自己发现了性行为的崭新面貌:“3个月前我结束了9年的婚姻,跟妻子在一起,我从来无法放松,享受性爱。我根据自己认为应当的行为表现,没什么不好,但基本上是按部就班的例行程序。她说性交时偶尔会高潮,但坦白说,和我做爱没什么乐趣,而且次数越来越少。她学会压抑自己的欲望来防卫自己。
“我第一次在女朋友面前亢奋起来的时候(她是第二个和我做爱的女人),我觉得自己表现得非常‘英勇’,因为我强而有力地进行亲吻、爱抚、性交三部曲。她是一位善解人意的女士,也是很好的朋友,当时她并没有纠正我,或者试图让我缓和下来。但是在她两次高潮后,我想:”已经够久了,我猜现在该轮到我了。‘我的高潮必须通过非常深的插入以及缓慢而规律的摇摆,而这些动作令她喜不自胜,她长声嘶喊、尖叫,完全无法自制,而不是像我以为的她’应该‘躺着不动。结果我失去高潮所需的正确姿势和压迫,但她突然发动攻势,坐在我上面,进行一些非常愉悦的活动,带给我前所未有的快感,我真是欣喜若狂。男人需要高潮来享受性爱吗?天呀,不,不是每一次!我们继续性交、嬉戏、欢笑、尖叫、呻吟、厮打、喘息,超过3小时以上。她在数到第10次高潮后就忘记数了,直到精疲力竭,我们才停止做爱。她很难过我没有高潮,我说:“一星期的任何一天我都能够在15秒内自己达到高潮,而我刚刚和你经验到的,是我绝对没有办法自己创造出来的,这是我一生当中最强烈的刺激’。过了两晚之后,我们又亲吻、爱抚、舔舐、跳舞、性交、嬉戏、欢笑、尖叫、呻吟、厮打、喘息,超过4个小时,而且我仍然没有高潮,但我毫不在意!
“所以你明白吧,为什么我要对所有的男人说:”觉醒吧!对你们以及你们的女人还有更甚于性交和高潮的欢乐。‘对我来说,这是我的任务,要通告男人,这样他们才能真正取悦女人,同时在最完整的意义上享受男子气概。“
到底什么是“男性性行为”
什么是“男性性行为”?性交吗?为什么它的定义狭隘得等同于性交?是因为美国社会教导男人将全部的焦点放在性交上,用带有侵略意味、目标导向的定义来界定他们的性行为吗?
为什么要永远认定性等于前戏,接下来便是阴道插入(为什么不说是“包围阴茎”?),然后是在阴道内结束的男性高潮(即使在性交前会包括刺激阴蒂到高潮)。将性定义为性交,已蒙蔽了男人对自己性行为的理解和欣赏,迫使他们陷入不必要的焦虑,使得许多男人在展开行动之前就丧失了性欲。举例来说,许多男人缩短前戏和身体亲热的过程,因为他们害怕他们的勃起会消失,因为别人一直教导他,要享受性爱必须勃起,否则会“丢脸”。但是男人如果不必焦虑他们在性爱方面“应该”如何表现,不要过分重视达到高潮,就可以到达情感以及亢奋的更高峰。
男人否定自己的性行为将会影响深远,因为这是男人全面否定自己的感受和情绪的一部分。他们说真正的男人应该学会永远控制情绪。因此,男性气概的传统定义在于试图将男人封闭起来,让他们失去感觉喜悦、悲伤、爱情、世界、生命的完整能力。
男人若将古老的“男性性行为”的僵化定义置之脑后,将会带来丰硕的收获,更懂得欣赏自己伟大的性行为,欣赏自己享乐和表达的能力。
性可以卸下定义,成为多彩多姿的活动,不一定要包括性交,甚至高潮。性可以成为个人的词汇,是肉体结合的诸多方式,包括表示愤怒、温柔、激情或是爱意的各项活动,要看两人当时的感受而定。
男人可以创造出男性性行为以及性欲的新概念,而不一定要聚焦在性交或高潮吗?男人是否希望变化、拓展他们的性行为,卸下任何束缚,不需要永远积极行动,有时候比较被动也无妨,以承受更多的感觉和关照?大部分男人是否经验过高潮并不强烈、但情感较为浓烈的性爱?
性=性交=男性性行为的源起
从历史发展来看,性的定义并不是我们现今所界定的意义。事实上,目前对性的定义基本上是前戏,接下来是性交,然后结束在阴道内的男性高潮。这是发生性关系的“正确”方法,而非一直是性的定义。我们在这本书上看到的,以及一般人对男性气概的想法,大部分反映了我们所处社会以及西方文化的价值和需求。我们目前所知的性定义约于2500年前便开始流传,目的是为了增加生育。那时,希伯来人从巴比伦流放回乡,由于人数很少,这些部族通过了一道律法,正是我们所知这类律法中的第一条,规定除了异性恋性交之外,所有性活动都是不合法的。《圣经·旧约》不断警告人们不得从事其他形式的性行为,包括“洒出自己的种子”(自慰)、口交、以及异教徒(四周部落)、尤其是巴比伦人的性行为。这种由官方来奖励生育(美化性交)的方式,对小型部族很重要,因为只有增加人口,才有可能变得比较强大,才能巩固领土,耕耘作物,维持较大的军力来防卫自己。
这样的定义也反映出男人社会地位的提升,从此之后,小孩(包括妻子)将要归属于父亲或丈夫,但早先并非如此。希伯来族(可能受到入侵的印欧民族或雅利安人的传统影响)建立了父系社会,由男人统治,女人和小孩归属于(法律上)一个男人(丈夫或父亲),他同样的要效忠(法律上)一位男性国王,国王又要效忠男性祭司和男性上帝。但是其他的许多社会,例如迦南人,并不膜拜一位男神,他们膜拜的神中有许多是女性,而且是由女人来担任祭司。在这些社会里,女王的权力经常大过男王,或是地位相当。这是早期非父系社会的传统,在当时整个中东地区都非常盛行。
传统的庐山真面目至今犹有争议。但是许多学者同意,根据考古学和书写证据,在历史的最初期,通常称之为史前时代,社会组织的形态完全不同于现代社会。许多学者称这些早期的社会为母系社会,虽然大众文化对此了解得非常有限。其他女性主义学者反对“母系社会”这个字眼,因为它暗示这些社会不过是“父系社会”的反面,意即女人拥有小孩,并且统治男人,而忽略了它们有自己更为复杂的传统。无论如何,这些族群具有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却是十分明显的,女人得到比男人更多的尊敬,通常掌管寺庙,享有分配食物和货物的权力。女人是否也能成为战士并不清楚,然而许多女神的头衔是战神。这些社会当然不是由男人来统治,“性”与家庭结构在早期的社会组织以及后来的父系结构里,极可能也大不相同。
以下的简述似乎是历经了1000年之久,大约是从公元前8000~前5000年目前我们不知道前父系社会或母系社会更迭的确切年代,但是我们知道这样的斗争已经进行了好多年,甚至几个世纪,而且在许多不同的地区发生。,才完成的巨大变迁的一些假说。
最早期的社会或许膜拜和敬仰女人,因为人们认为只有女人能够孕育新生命。有些学者相信,在远早于巴比伦人或埃及人的早期社会里,并不知道性交和怀孕的关系,所以男性在繁衍后代上扮演的角色不为人知。此外,我们所知的最早家庭形态,并不像今日家庭是由母亲、父亲和小孩所组成,而是一个由母亲、姐妹、兄弟、阿姨、舅舅以及小孩组成的团体,小孩可能由团体中不同的成员来抚养。母亲可以选择留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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