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鼎之诛仙》第11章


以自卑的小凡只有无奈的把那份纯真的感情深深的保留在心底。
也许世界本该如此吧,如果非要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话,我想有个例外,就是小凡遇见了碧瑶。
鬼王的女儿碧瑶呼风唤雨,拥有极大的权利,更加上本人的美丽,一般人怎么敢轻忤她的面子。然而也正如此,她无法用有平凡如小凡那样的心灵。她接触的是勾心斗角,是尔虞我诈,是阿谀逢迎。而小凡却单纯的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他们却偏偏相遇了。
“叮当咽,百花凋,人影清瘦鬓如霜
深情苦,一生苦,痴情只为无情苦。”
命运让这两个苦命的人相遇,让这两个人不断纠缠,让这两个原本对立的人相依为命生死相依。血滴洞里的生死相依和轮番彼此照料,她们的感情也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升温,心里彼此都有了对方,有了牵畔,有了不舍,有了思念,有了无奈。
“九幽阴灵,诛天神魔,以我身躯,封为牺牲,
三生七世,用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曼妙的歌谣响了起来,痴情咒语开始生效,化作生命的希望也化作生命的绝望,那是一场华丽的告别,碧瑶用痴情咒替小凡挡下了那一剑,那惊天动地的一剑,当这美丽的花朵迅速枯萎之时我震撼了。即使碧瑶知道他心中还有他的师姐灵儿,即使她深知正邪不两立,即使她明知那一剑的威力足以让她魂飞湮灭,可是她依然毫不犹豫的用鲜血捍卫了自己的爱情,用生命救下了自己的爱人。这份勇气、这份执着难道不该打动我们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幸好萧大侠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可那也仅仅只是一丝希望而已,而小凡也只好因为这不容辜负的情留在了鬼门,成为了鬼王的左膀右臂,守在碧瑶的身旁,为碧瑶的复活而努力着。从此以后,平凡善良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副宗主鬼厉,行尸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旧时意,沧桑过,还记否,伤心人。
白发枯灯走天涯,一朝寂寞换宿醉”……
既然提到了碧瑶,那么书中自然还有一位不得不提的女主角----陆雪琪。
学艺于小竹峰的仙子,近于不食人间烟火。她的出现不可否认的是让我们和见到碧瑶时一样,眼前一亮。
如果说碧瑶爱是炽烈的,那么雪琪的爱则是伟大的。
碧瑶可以爱得义无返顾,而雪琪却只能左右徘徊;
碧瑶可以和小凡相坐于竹林,而雪琪却只能远远眺望;
碧瑶可以和小凡在血滴洞一同感受死亡的威胁
而雪琪却只能一次次和小凡擦肩而过;
碧瑶可以为小凡挡下那震撼天下的诛仙剑,
而雪琪却只能远远地在看着,看着爱人险些丧命。
她当然很想和小凡携手而去,可是还有恩同母亲的师傅,可是还有碧瑶。雪琪有着太多太多的放不下,所以她只能:
一次次小竹峰后山飘泪舞剑,
一夜夜望月台上风嚎心孤寂。
雪琪就是这么的孤独,至少碧瑶得到了小凡,而雪琪呢,十年一场梦啊,得到的不过是师傅一个耳光、掌门的惩罚和面对心爱之人的痛苦挣扎。十年,雪琪将女人最宝贵的青春无悔的赠与了小凡,而却没有得到什么,可是她依然无悔的深爱着小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和碧瑶是相似的。
当小凡的以“魔”的面目的再次出现,雪琪的痛苦是无以加复的。一方面是自己最爱的人,一方面是人间正义。一方面是那个曾对自己手下留情救了自己的人,一方面是恩师抚养教育之情。而最爱的那个人偏又是人间正义迫成魔的。对小凡,她内心既怕他被别人杀死,又怕他杀死别人更增血腥。于是她强迫自己面对小凡,但是却一再挣扎。他们之间更本就不可能存在着杀戮,但是雪琪却不得不以以剑弑爱,以剑面对。这是怎样的一种痛苦!
直到书的最后,雪琪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她的十年光阴终于没有浪费。她与小凡携手生活与青云山下的茅草屋。
而这也算是悲剧里的喜剧结尾吧!
二、诛仙之道
诛仙开篇第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且这句话也贯穿了全书。“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出自于老子《道德经》上篇《道经》第五章,按照字面意思是天地不存在仁爱之心,它将万物看作草扎的狗。其实天地不仁,就是天地的大仁之处。正因为不仁,看待万物都是如一,所以才是真正的平等、公正,所以才是真正的大仁。
想想现实社会中又有多少人在为自己命运不公而感叹?想想书中那个少年小凡,心中的那个师父竟是他的大仇人,而他也不过因为保守秘密遵照约定便被所谓的正道不容,他苦苦守候碧瑶十年到最后却功亏一篑,他亲眼看着自己挚爱的师父被杀、师母殉情,他一生孤苦,可曾怨过上天不公?而现实生活中那些天天说上天不公的人可有比他还悲惨的经历?是的,上天是公平的,在他的眼里我们都只不过是刍狗而已。所以我们更不应该在这里抱怨,而是应该像他一样,去适应而非抱怨。
“窗外那一点点灯火;便如一个个鲜活的人;人们都在这世间活着;或得意;或不如意;但他们终归是要或下去的;这芸芸众生中;不知有多少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又可曾思考过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难道只与猪狗无异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人平生有大憾事,日夜镂刻于心,生不如死,却又不能不生:生则尚有期望,死则为背情怯弱之人。此等情仇,猪如何能有?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父母生我养我,岂是希望我如猪狗般活着?
父母疼我爱我,岂是让我为了活着而活着?
人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要活出人的尊严、人的气概、人的魄力,与其浑浑噩噩与猪狗无异般的过日子,不如轰轰烈烈干出一番大事,这才无愧于天地,无愧于父母,无愧于自己!
二、诛仙之新
1。《诛仙》2003年在幻剑书盟首发,在那个武侠泛滥的年代,一本描写古人修仙的书横空出世,可以说《诛仙》开创了修仙类奇幻书籍的先河,让人们眼前一亮,再加上一开始就在网上连载,借助了网络的传播,《诛仙》点击率居高不下,深受网民们的喜爱。(新在选题)
2。情节感人,文笔细腻。一个人,一根烧火棍,对抗整个世界,这样的整体设计,与之前的武侠和奇幻都有着不同,小凡一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经历着与众不同的挫折,对抗着整个世界。尤其是书中对正邪的评价让不少人都为之一叹。何为正?何为邪?正物也好,邪物也罢,关键是看使用它的人是正是邪。(新在情节)
3。《诛仙》在2007年被改编为网络游戏,也叫诛仙,其主题曲《诛仙恋》和《我回来》更是由任贤齐演唱。这无疑更推广了小说《诛仙》的知名度。这当然得感谢网络的便利和发展,如果不是近年来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相信这也只不过是空想罢了。(新在时代)
四、诛仙不足
虽然《诛仙》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其作者萧鼎更是被誉为修真界的金庸,可是在我看来,《诛仙》依然有着许多的不足,而萧鼎和金庸更是相距甚远。
1。《诛仙》还没有到开山立派的地步。金庸“创立”了丐帮(丐帮最先在金庸的作品中出现)古龙笔下的江湖百晓生、李寻欢等也都成了经典,被他人引用甚多。反观萧鼎的《诛仙》,这样的地方却很难找到。
2。文笔虽然细腻可是文学修养依然不够。金庸文笔优美这是众所周知的,看他的文章会常常不由自主感叹其文笔优美,而《诛仙》虽然引用了《神魔异志》等古代书籍文字却依然不够优美,与金庸的知名作品相比甚至有些枯燥。文中有许多文字重复,每当描写修真人的打斗场面让我有一种画面重放的感觉。
3。文中依然有不少模仿之处。张小凡有着令狐冲的影子,而鬼王宗宗主鬼王则多多少少有任我行的影子。
4。结尾较烂,甚至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可能是前期铺垫太多、悬念太多、网撒的太大以致后来无法收拾,只能草草结尾了事。
总结:虽有波澜壮阔之景,却无动人心魄之魂。
梦魂牵饶之诛仙
诛仙于2003。7。4在网站幻剑书盟首发,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04年也算比较早的一批读者了,从那个时候开始自己喜欢上这本书了,那个时候似乎并不能说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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