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选择》第112章


无能为力,但如果有你帮忙就再好不过了。这个请求有什么不合适的吗?”
“不。”我说,“当然没有,我很乐意帮忙。帮助内森,还有苏菲。他们和我很亲近。”这时我觉得该回去了,起身与劳瑞握手告别。“我想事情会好起来了。”我小声地咕哝了一句,带着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绝望的乐观。
“希望如此吧。”劳瑞说。他努力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使我仍觉得他的乐观与我的一样凄苦、不安。
与劳瑞见面后不久,我便犯下了一次令自己内疚不已的严重错误。显然,劳瑞与我简短会面的意图是让我监视内森,在粉红宫与他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我的职责是充当看守兼忠实的随从,温柔地跟在内森的后面,并努力使他保持正常。坦率地讲,劳瑞认为在内森吸毒期间,我也许能使他镇静下来,稳住他,甚至对他施加某种良好的影响。这难道不是一个好朋友应该做的吗?但我“被逮住了”(我已不再使用这个词,但当时它准确地描绘出我的疏忽大意——或更准确地说,是我的放任)。有时我想,如果在那关键的时刻我在场的话,能控制住内森,阻止他走向毁灭吗?得到的答案经常是令我绝望的“是的”或“也许”。难道我不应当把劳瑞告诉我的事告诉苏菲?但是,既然我无从预测会出什么事,那么我只能找一个连自己都不能说服的借口:内森已处于不可逆转的狂暴之中,命中注定地滑向毁灭的深渊——而在这个过程中,苏菲的目的地与他的目的地焊在一起无法分割。
此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便是我离开了一段日子——不到十天。除了与苏菲一起去琼斯海滩的那个星期六之外,这是我到纽约的几个月里第一次走出纽约之行——事实上仍在这座城市的边缘。我去洛克兰县一栋安谧宁静的乡村风味的村舍,从乔治·华盛顿大桥往北只有半小时车程。这次旅行是另一个意外的电话带来的。这个电话是我在海军陆战队时的一个朋友打来的。他有一个很平凡的名字:杰克·布朗。这个电话着实让我感到意外。我问杰克·布朗是怎么找到我的,他说很简单:往弗吉尼亚打个电话,然后从我父亲那儿得到我的电话。我很高兴地听着他的声音:南方腔,那声音如同流过他的家乡南卡罗来纳的浑浊河水一样浑厚宽阔,在我耳里如同久违的竖琴一样亲切、动听。我问杰克过得怎样。“不错,伙计,很好。”他回答说,“在这儿和北佬一起生活。我想请你到我这儿来玩玩。”
我很喜欢杰克·布朗。年少时交的朋友往往令人欣喜,彼此之间的爱与忠诚是成年以后的友谊(无论多么真诚)不能带来的。杰克就是这样一个朋友。他聪明,活跃,富于同情心,博览群书,有喜剧天赋和灵敏的嗅觉,能识破一切诡计。在都克大学那令人窒息的几个月里,他常用他的智慧逗得我捧腹大笑。他的这些智慧基于他对南方法庭修辞学的微妙运用(显然,这得益于他的父亲,一位杰出的法官)。在那个大学里,为了把我们从幼稚的炮灰转变成成熟的炮灰,海军陆战队试图把两年的学习课程在一年灌进我们的大脑,因此造就了一批半生不熟的大学毕业生。杰克比我稍大一点,大约九个月吧,所以按临时顺序排在了我的前面,参加了战斗,而我则毫发无损地躲过了。他到了太平洋,他所在的部队准备进攻硫黄岛,而我仍呆在北卡罗来纳的沼泽地里学习排列战术。他写给我的信简直出奇的长,里面充满幽默诙谐,恶作剧,怒气,却又热情洋溢。我把它看作是独一无二的杰克风格。直到多年以后,我在《第二十二条军规》里又奇迹般地发现了它。他一直保持着高昂、向上的情绪,甚至当他身负重伤时(在硫黄战役中失去了一条腿),仍从医院病榻上给我写来充满欢乐和斯威夫特式刻薄的信。我敢肯定,一定是他的疯狂和不折不扣的斯多噶哲学才阻止了他陷入绝望。他安上假肢泰然自若,还说这玩意给了他一种富有魅力的肢体,就像赫伯特·马谢尔。
我说这么多只是想让大家了解杰克非同寻常的性格魅力,以及解释我为什么置苏菲和内森于不顾而去赴他的约会。在都克大学,杰克曾经想成为一名雕塑家,战后,经过美术学生联合会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他搬到尼亚克后面一座宁静的小山上,准备在在一笔嫁妆(他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的帮助下,用铜和铁板塑一座巨型雕塑。他的新娘是南卡罗来纳最大几家棉纺厂中一位老板的女儿。起初,我假惺惺地推辞了一番,说我的小说进展顺利不想中断。他马上打消了我的顾虑,说他的房子里有一间小偏房,我可以在那儿继续工作。“还有,朵拉利斯,”他说,谈到他的妻子,“她的妹妹也在这儿玩。她叫玛丽·爱莉斯,刚满二十一岁。相信我,小子,她美得像一幅画。真的。还有,她十分热情!”热情,我兴奋地想着这个词。不难想象,如果一年四季我的性能够不停地得到可怜的满足,我也就不受此诱惑了。
玛丽·爱莉斯!上帝,玛丽·爱莉斯。我几乎马上就要提到她了。由于她对我的心理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所以她在这个故事里显得很重要。这一经历虽然很短暂,却为我和苏菲的关系抹上了一层恶毒的阴影。
至于苏菲本人,还有内森,我必须简短地交待一下。在离开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在枫苑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这本该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旁观者看来也的确如此,但有两件事让我杉极不舒服,不安之感一直憋在心里。第一件,是苏菲喝酒。我注意到,自从内森回来之后,苏菲有好一段日子滴酒不沾,但时间很短,可能仅仅是因为内森的告诫;在那些日子里,我很少见谁沉溺于酒精,他们只是象征性地喝点查布利酒。但现在,在内森失踪的那几天,苏菲和我在一起时重又以酒度日,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雪利酒,常常是舌头都伸不直了,幸而头脑还没有麻木不堪。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又开始喝烈性酒,她似乎变成了一个酒鬼。我什么也没说。原因很简单,内森才是这里的主人。但我一直感到焦虑不安,内心一阵阵刺痛。而让我更困惑的是,内森对此漠不关心,或者说即使注意到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制止这种危险的狂饮。
与往常一样,那天晚上的主角是内森。他一直喋喋不休,为我要了一杯又一杯啤酒,直到我飘飘欲仙,晕晕乎乎。他给我和苏菲讲了一连串的笑话,全是有关犹太人的,不知他从什么地方听来的。我觉得那是我与他相识几个月来他的心智最健康的一天;我发现自己又一次在他面前笑得浑身颤抖。他确实是个极富感染力的人,可以用一两句简短的话割去我的愉快,让它像流入下水道的水一样消失无踪。我们起身回粉红宫的路上,他的腔调变得严肃起来,用那双雾蒙蒙的潜伏着疯癫的眼睛盯着我。他说:“我现在才决定告诉你,因此你明天的旅途中就有事情可想了。但等你回来时,我们将为一件真正美妙的事而庆祝。那便是,我的研究小组即将宣布一个成果,是预防——”这时他停了一下,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了——“小—儿—麻—痹—症!小儿麻痹症。人们对它谈虎色变,但它的历史即将宣告结束!”内森·兰道,人类的救世主!我真想哭。无疑我应该说点什么,但一想到劳瑞告诉我的那些事,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于是我慢慢朝齐墨尔曼夫人的公寓走去,一路上听着内森关于组织和细胞培养等等疯话,只有一次停下来使劲拍打苏菲的背,帮她平息醉酒后的打嗝。我一句话也没说,心里充满怜悯与痛苦……
经过这么年之后,我仍觉得在洛克兰县逗留的那段日子十分愉快,这次旅行将我从对苏菲和内森的忧虑中解脱出来。一周或十天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及杰克·布朗暗示的令人快活的性——这些活动足以补偿我这段时间以来承受的所有焦虑;还有,上帝啊,也是对我即将承受的苦难的补偿,尽管我根本不可能会有这个苦难。但现在回想起来,这次拜访的大部分内容只不过是失败。在一个笔记本里,也就是记录莱斯丽·拉普德斯事件的那个笔记本,把这次经历的令人信服的证据保留了下来。从逻辑上讲,这次充满愉快期盼的乡村旅行应该是快乐而无忧无虑的。我热切地盼望着幸福的来临。总的来说,这次旅行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栋饱经风雨、坐落在林中深处的古老低矮的荷兰殖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