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男人的小浪漫》第14章


陆克鹏听话得不得了,乖乖含住吸管,一方面是口渴了,另一方面则是抵挡不住她近似诱哄的语气。
边喝着,他目光在她温驯的眉眸间穿梭,模糊想着,或许犯“小人”、犯得上吐下泻,还很丢脸地被抬进医院,也不是多糟糕的事。塞翁失马,焉知不是福?她坐在身旁喂他水喝,光为这一点,他愿意再狂吐猛泻下去。
看他不知节制,一直喝个没完,好像她喂多少,他就灌多少似的,袁静菱怕他被水撑得胃胀痛,赶紧把吸管拔出来。
“别一口气喝这么多,等一下再喝。”心里叹气,她用手帕压了压他湿掉的下颚,动作自然且温柔,仿佛与他是知交多年的老朋友,不曾长时间分离。“医院里因为病房不够,你只能躺在走道上吊点滴,医生说得连打两瓶,再看看恢复得怎么样?除了多喝水外,暂时不能进食,免得又刺激了胃部。觉得累就闭起眼睛睡一会儿,我——”
“你回去吧。”他突然说。
“回去……”她表情有几分迷惘,像是不知道回去要干什么?
“我一个人没问题的,你忙一整天,该回去休息了,不要待在这里。我如果感觉好些就会自己出院,但那只小鬼……呃,我是说陆天茉,要请你妈妈帮忙照顾一晚。”
他语气懒懒的,眼尾、眉间与嘴角都有淡淡的细纹,看得出相当疲惫,不知为何却不肯合眼睡觉。
袁静菱抿唇静了几秒,眸光幽静。
“……我留下陪你。”
他嘴角的纹路深了深。“你那时不肯留在我身边,说走就走,现在愿意了?”
病人和医护人员在身旁走动,病童哭闹声、家属促急的询问声、广播声、急诊室内传出的呻吟声……无数的杂音构成混乱的空间,而他正用一种相当随兴的调调儿,虚弱地勾着唇,极平静地谈起那一年的事。
当时的“走”,和现在的“留”,两者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他们俩都心知肚明,但袁静菱却不想反驳些什么。
这一刻,她再次想起六条通内旧家的小巷,想起他在昏黄路灯下抽烟的模样,想起她提说要跟母亲回越南的那一晚,他狂乱的眼神。
他情绪失控地痛揍那个陌生男人,咆哮、嚎叫、咒骂,一拳重过一拳,俱乐部小姐吓得双腿发软,而她心很痛,痛得泪流满面。
那一次,她没有试图上前阻止,不知谁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她掉着泪、不发一语地看着满头是血的陌生男人被抬进救护车内,看着两名警察把他强压住、铐上手铐,押进警车后座。
都多久以前的旧事了,为何每每想起,她还是心痛得无以复加?
“小菱……”那声低唤从男人苍白的唇间逸出。
她呼吸一紧,记起在梦中听过同样的声音,于是,脸蛋红了,心口热烫,她被他的目光紧紧吸引,喉咙被无形的块垒堵住,不能成声。
陆克鹏再也按捺不住,没有打点滴的那只手忽然覆上她略凉的柔荑,收拢五指握牢。他左胸掀起难以言喻的激荡,气息促热,失而复得的感动让他嗓音更加沙哑。
“那时候……是我不好,一切的错都在我。”
而这一次,他会用尽所有可能的方法,修正一切的错误,然后得到她。
真正的得到。
圣诞节将近,河内这儿走到一个相当舒适的时节,不燥不热,诱惑着人们往户外活动,四处走走逛逛,就只是早晚的温差大了些,得多加一件薄外套。
今天是袁静菱的轮休日,“COOL ME”那里交给谭星亚坐镇,她很放心,更何况星亚有她的手机号码,店里如果临时有急事,很容易联络到她。
早上七点刚过,她走出自己的住所。
她住的地方就位在“COOL ME”后面的巷内,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建物,前面留着一小块院子,目前已被她摆下二十来个大小不一的盆栽,八成是“家庭教育”在血液里生根,盆栽里种的东西仍以实用为主,辣椒、罗勒、青葱和韭菜是必种之物,另外还有小番茄、金桔、秋葵等等。
住的地方和店面是向同一位屋主租用的。
三年前她筹备开店,四处寻找地方,主要是想找一个好店面即可,但屋主当时表明店面后头的两层楼和小院子皆可出租,而且租金便宜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让她认真考虑起独居的生活。
说是“独居”其实不尽然,妈妈和明祈叔住的地方离她才隔几条街而已,坐人力脚踏车十分钟不到,走路二十分钟刚刚好,她还时常过去搭伙,吃免钱饭。只不过搬出来住了,她比较有自己的空间,妈妈和明祈叔也较能享受两人世界,一切都挺好的。
从仅能容两人擦身通过的小巷弄走出来,沿着街道往位在市中心的“还剑湖”走去,时间虽早,外头人车已多,可以看见不少穿越南国服、踩着脚踏车的年轻女孩,及肩长发随风飞扬,柔软布料勾勒出窃窕身形,她们很多都是女大学生,青春又有风情。
三个女学生停在路边的米食小摊买早点,袁静菱喜欢荷叶包饭的香气,也掏钱买了三个。走过湖边,绿荫底下有妇女们在跳韵律舞,几个男人蹲在红砖地上玩着她从来没看懂过的黑白棋,迎面而来的两名妇人瘦小黝黑,戴斗笠、挑着扁担,竹篮里是刚剪下的长茎玫瑰花,颜色缤纷。
她伫足,从篮子里选出十来枝含苞待放的粉玫瑰,正要付钱,有人已抢先一步把纸钞塞进妇人手里,取走包好的花。
“黎大哥?”侧眸,袁静菱讶异地看着自己的房东先生。
黎南森咧嘴露出白牙。“哈罗,小菱!”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就她所知,她这位房东先生在河内市区除租给她的那一处所在之外,还有其他房子,大半时间却喜欢待在北越山区,在那里照顾整大片的花圃。
“我开了整整四个小时的夜车,今早六点多才到家呀!”语气有几分哀怨。
闻言,袁静菱更不明白了,下意识接过对方递来的那把粉玫瑰。“谢谢……”
“不客气。送花给美女是我的荣幸。”
她微笑。“从山上开夜车下来很费精神的,你怎么不好好休息,跑来这里做什么?”
黎南森耸耸肩,大手挺无奈地一摊。“没办法,我有损友来访,他肚子一饿脾气就很差,还会摆脸色给我看,我正设法要找东西填饱他的胃。”而“还剑湖”附近有传统早市,有星巴克、麦当劳等等咖啡店和速食连锁店,觅食容易啊,总不会要他下厨吧?
“你朋友他人在——啊?”袁静菱小嘴微启。
那高大且熟悉的身影静静出现在黎南森背后,紊乱黑发下的峻脸看起来当真好臭,像被几百个人联手倒会,然后是那两道幽深不可测的目光,看得她几乎说不出话来。
黎南森迅速地左右张望了一下,掉头,终于看到杵在身后的人,白牙跟着闪了闪。“小菱,这位就是我朋友啦!呵呵呵……不知道需不需要小的为两位大德相互介绍兼说明呢?”
“你可以滚回去睡觉了!”陆克鹏沉着浓眉,语气不知在闷个什么劲儿。
“耶?”黎南森用食指指着自己,略嫌夸张地抽搐着嘴角。“你不是要我陪你吃饭吗?我专程开车下山,就只为了跟你吃饭耶!”
“我不跟你吃了。”
干净俐落地丢下一句,陆克鹏注视着面前女子此时小心翼翼搂在怀里,用纸张裹着长茎的整把玫瑰花,不由得撇撇嘴,阴晦的眼神别向湖面几秒后,又再度荡回来,与她充满迷惑的眸光相凝,问:“你吃早点了吗?”
“呃……”袁静菱的小脑袋瓜左右缓慢摇动。
“我跟你一起吃。”陆克鹏点点头。
“厚~~”难道就不能三人行,一块儿吃顿早餐吗?黎南森直接翻白眼。果然是兄弟如衣服,女人才是性命,朋友是交来过河拆桥用的!
十五分钟后。
多余的那一位遭到无情对待,早早被赶走了,一男一女此刻对坐在传统早市里、一家专卖河粉的老店铺内。
跟台湾的“度小月”很像,老店铺中的桌椅全是矮桌、矮凳子,女的秀气地侧坐着,把玫瑰花和长长的发辫全搁在弓起的膝上,男的似乎也挺习惯,凳子虽矮,他坐相从来就是大剌剌、随心所欲得很,长腿爱往哪里摆就往哪里伸。
“这家店虽然旧,但东西很好吃的。你想点些什么?”袁静菱问。
“我肚子饿了。”牛头不对马嘴地回了句,瞥到那束粉玫瑰,陆克鹏像跟它有仇似的,蹙眉紧盯着不放。
知道他不经饿,一饿就火冲脑,袁静菱忍不住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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