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爱情的脚步》第26章


,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 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呼……”好喘!“我……我的笔、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对方同样剧烈的起伏,凌云慌了手脚。
他的出现太突然,吓得她手足无措。
如果他是静静地走过来向她说声“嗨”,也许她会笑笑的、大方地说声“好久不见”,不会像刚才那样见鬼似的逃开。都怪他,害她吓得心脏仿佛快要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蓦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舔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告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的生命中晃过那么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费心惦记,浪费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钟、七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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