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为什么优秀》第52章


在别的国家,国王是拥有最大权力的人,却不是具有最高人格的人。有的即使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承认上帝的权力和权威,比如说埃及法老和罗马皇帝。在中世纪的欧洲,教皇虽然因为宗教上的权力拥有比帝王诸侯更高的地位,但也只是为天主教的屈从或是背叛这样的政治赌注做一个道具罢了,至于有没有确立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权威,十分值得怀疑。
在犹太人中,血统和人的威信都不是绝对的,最终的权威是律法和来自上帝的启示。
背信弃义的历史
在体制或者说是《塔木德经》的权威确立以前,犹太人的历史(自摩西出埃及以来)被批评为纠缠了人的利益和上帝的意志。人乐于安逸和接受常识,而上帝在乎的是正义和公平。
当摩西命令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上拜上帝时,民众就选择了用自己制作的金牛作为礼拜的对象。
在以色列第一国王的时代,上帝要人们将战利品扔掉,而他们却收归国库。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和异邦人通婚,所罗门国王却考虑到和外国交好,先后把埃及的公主和众多的外国女人纳入宫中。这些女人带来了各种异教,使以色列进入了它宗教堕落的时代。
在犹大的南方王国灭亡以前,先知耶利米曾经说,执政者和邻国及埃及结盟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而后祖国就被巴比伦王拿波尼度消灭了。
通过这些令人痛心的历史教训,犹太人明白了遵从上帝的意志是最好的生存方法。
《圣经》教导国王们:经常将律法书带在身边阅读,遵从律法上的每一句话和每一项戒条,以此学会敬畏上帝;不要无视自己的臣民;不能对戒律三心二意,这样才有可能将以色列的王位世代相传。
对这种训诫的记载大体是在公元前623年的宗教改革之际。但是,因为这种训诫没有得到遵守,在公元前587年,耶路撒冷也被拿波尼度消灭了。拥有大卫王血统的王朝从此不能光复。
现在,人们已经开始将上帝作为最高的领袖。在犹太会堂里,写有《摩西五经》的《托拉》被放在一个箱子里,而箱子上则放一顶王冠,围上布满刺绣的王衣,并被安置在祭坛的正面。《托拉》就是上帝的权力的象征。
“我们赞美万物的主宰
上帝,这位天地创造者
……
在圣灵面前,我们伏地祈求。
他是我们惟一的上帝
他是我们惟一的主人。”(摘自犹太人的祈祷文)
犹太人每次做祈祷的时候,都会铭记上帝是他们惟一的主人。犹太人认为除上帝之外没有最高权力者,这也是容易理解的,人都是平等的嘛。
犹太人的自由史
自由和平等一直被认为是民主主义的基石和象征。标榜近代文明的民主主义是产业革命后的新思想,顶多有二百年的历史。在这种还未成熟的思想下,经常出现打着“自由”和“民主解放”的旗号践踏人权的事情。这种矛盾的现象在世界各地都能看到。总而言之,自由主义阵营就是主张解放和个人的自由,社会主义阵营就是由执政党的意志代替国民的自由意志。前者如果只顾及个人权利,就会像“江川问题”一样,打破社会整体的秩序,使各种理论变得牵强,不符合社会利益。后者的统治机构可能就会借国家权力和工会权利,强行推行
自己的意志,实行言论管制。这样,在全体主义面前,个人的意志就被剥夺了。近代民主主义的苦恼就是不知道自由的界限在那里,不知道怎样通过全体意志做出决定。
对于犹太人,平等和自由就是他们的生命。所谓自由就是反对隶属,所谓平等就是在正义面前拥有相同的权利。
春天的节日到来的时候,犹太人就会追忆祖先在埃及当奴隶的历史,感谢上帝像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拯救出了犹太人,并且再次加强对“自由”重要性的认识。
“如果上帝不把我们的祖先从埃及拯救出来,我们﹑我们的子孙和子孙的子孙可能还在埃及的统治下呢。上帝将自由还给我们这些奴隶,他让我们从悲哀到喜悦,从痛哭到祭谢,从黑暗到光明,最后从隶属走向了自由。”
犹太人把“自由”这个概念作为民族存在的基础已经有三千年了。在承认奴隶制的古代社会,“自由”意味着取消奴隶的身份,还其人的尊严。很少有奴隶主会出于好意解放自己的奴隶,所以,要获得自由(就像“赎身”),就要付出代价或牺牲。
犹太人把“自由”作为生活的基本要素。实际上,从近代的美国独立宣言到法国大革命,还找不出一个民族能像犹太人那样,将自由作为全民族存在的基础。
自由意味着从隶属到解放,而不是让人们根据个人的喜好任意行事。在犹太人的眼中,恣意放纵是一种罪恶。
众所周知,日本人本来没有“自由”的概念。到了明治时代以后,日本引进了“Liberty”和“Freedom”这两个词。在这以前,“不自由”这个词已经存在了。就是说,相对于“不自由”,日本人把“自由”理解为“不用忍耐,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且在这个意义上解放自己。另外,“自由自在”这个词汇是指能够巧妙圆滑地处理事情,但日本人只取了它的字面意思。这样,日本人就把“自由”解释成一种可以任意行使的权利,这种情况在现在还是很多吧。
自由就是从束缚当中解放出来,意味着个体的独立和人的主体性的回归,更意味着自律的确立,即从我做起,创造有秩序的生活。这是犹太人从痛苦的奴隶生活中领悟到的自由观。
四十万犹太人从埃及逃离后,首先来到了西乃山麓。在那里,上帝赐予他们“十戒”,并向他们示范何为自律的行动。这个事情对犹太人影响深远。最初的以色列共同体并不理会摩西这位伟大的指导者,实际上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对于他们,上帝的教导就是将“自由”看作是对律法的遵循。
“平等”是指在遵循律法的责任上,每个人都没有特权。法是上帝赐予的,所以遵从律法,过有秩序的生活被认为是实现上帝旨意的第一步。
行使正义和公平就是为上帝做出牺牲。宗教仪式和典礼也十分注重社会公平的实践,从这一点上看,犹太教具有和其它宗教明显不同的特色。
在遵从上帝的教诲﹑律法和禁忌方面,贵族和平民是没有任何区别的。至于当政者有没有遵循社会公平的原则,就要靠上帝来监督了。所罗门王的时代,统治者为了宫廷内部子弟的教育,编纂了一本《箴言》。我们来看一下书中的几条箴言。
不能让贫穷的人更贫穷
不能让被虐待的人再出丑
损害这些人生命的人就是在损害自己
敬畏上帝的人是幸运的
铁石心肠的人会招来灾祸,就像是吼叫的狮子和饥饿的狗熊
没有觉悟的统治者是残忍的
憎恶不正当利益的人长命百岁
国王如能让穷人得到公平
他的王位将永远坚如磐石
律法面前的犹太人
《圣经》规定:如果有纷争,当事者双方就要到祭司或是审判官面前寻求解决。(摘自《申命记》)
“由法律裁决”就是近代法治国家的法官所谓的“在上帝的面前,按照法律来进行裁决”。这种做法在犹太人当中已经是一个传统了。简而言之,就是宗教法庭按照《圣经》和《塔木德经》对社会上的各种问题进行审理。在那里,拉比们要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在律法的
基础上进行裁决。
有证据表明:在大法庭活跃的时代,巴勒斯坦的犹太法庭还处理过不少刑事案件。如果是凶杀或是可判死罪的案件,则交由总督府审理。过去的两千年当中,犹太法庭主要处理犹太人的民事案件和宗教上的问题。如果是刑事案件或是异教徒卷入的纷争,则委托给当地的法院进行处理。顺便说一下,在今天的以色列共和国,国家法院就设立在以前的宗教法庭旁边,而且在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市民可以在两者中自主选择。
先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上,犹太人在某种情况下对“法”也持有一定的不信任感。就是说,人制定的法律总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经常只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索库拉曾经在饮毒酒(被判死刑)之前说道:“法就是法,即使它是一部罪恶的法。”但是,犹太人当中没有这种狡辩的思想。
无论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还是在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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