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你走》第3章


你讲》,女主角是归亚蕾。一九七○年的金马奖,片中的小孩(俞健生)还因此片得了最佳童星奖。但片子上演前,因为内容涉及师生恋而被禁演,可见当时的电影检查对良善风俗的标准定得很严格。拍了部不能上映的电影,自然就不是投资,而是相当于把钱丢进水里。
这些点滴小事不见得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离异,但毕竟一步步考验着两人不同的价值观。
我还是激动的
不知是生性乐观,或者因为祖父祖母还是给了我一个正常的家庭教养,我对于爸妈的分离,不能说太过在意。当然,小学一年级的母姐会,有个不识相的男同学笑我是“婆姐会”,还是被我狠狠地踹了一脚。惟一有件事,在我心里倒是称得上伤痕。有一天,爸爸的第二个老婆偷偷对我说:“其实你妈一直认为你是克星,因为你出生,她才跟你爸离婚的。”虽说这话是“后母”说出口的,按照八点档本土剧的逻辑,其斗争心机多过据实以告,但对一个幼小心灵,其震撼不可谓不深。
离开对方之后,他们各自都有其他的婚姻,这也合理,那么年轻、那么时髦的两个人,自然应该再追求幸福。只是遗憾,他们其后的姻缘也无法甜美收场。个中的微妙处不是晚辈的我可以了解,但这么多年来,我倒是没有在我爸妈口里听到他们对对方有任何恶言。甚至每一年我爸的生日到了,都是妈提醒我们的。
老家房子被国防部收回后,爸爸只得独自搬出去住。公寓我找到了,也靠近老家,环境是爸熟悉的。但对一个老男人来说,生活上的琐碎事打理起来较费周章。我打了求救电话给妈,二十分钟内,她穿着短裤,带着一堆工具,出现在我爸的新家。她戴上老花眼镜,没什么台词,动手帮我爸洗冰箱、刷地板……爸爸站在旁边,福至心灵,突然说了一句:“树兰,谢谢你。”妈头也没抬,“都是为了我女儿啊!”妈的矜持是容易理解的,但那坚持“周到”的底下,也许还有点“曾经同船渡”的情分。
那一天的傍晚我姐姐也出现了,一家四口就这么碰在一起。在我有生的记忆当中,这样的画面从来没有过。虽然来得晚了,空间也不相宜,但我还是激动的。
过后有次我爸打电话给我,问我平常送去的蔬菜色拉在哪里买的?他找遍了各个超级市场都找不到。我有点得意地说,那买不到,因为那是我妈做的爱心色拉,但我妈出国了,暂不供应!我把此事转告了妈妈,从此她做色拉都做两份。
时光倒错之感
就这样他们开始有了些交往,妈不在台湾时,爸爸会轮着搜集我的剪报。我若是出现在电视里,两人会互相通电话提醒对方收看。我出国时,我家里的除湿机要倒水,我妈会叫我爸去。回来后,我会在茶几上看到即将出国的妈留给我爸爸的字条,写着要他记得帮我开开窗,买点杂物什么的,也会看着同一张字条上我爸的字迹,记载着他何时来何时走,完成了什么……当然,我妈依然偶有错字,我爸不订正了,只是私底下跟我偷偷笑。
有天,我在路上突然看见他们两个,我停下车说:“哦,约会被我抓到!”他们急忙澄清说是要找新的公车路线,方便去我家……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个,有种时光倒错之感。两个人因热恋而结合,生了一对女儿,然后了解多了,不得不分手,他们没有太多怨恨,孩子也没有怨恨,他们各自试着去爱别人,但始终爱着孩子,孩子也爱他们。如果不是太贪心,这样的人生应该是可以了。
以前我真是个克星吗?如果是,那我现在可不可以说,几十年过去,我已经修炼成福星了喔!
第五章
YI易
后来我发现,我越往下活,
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真正的名字是什么,我不是很确定,但可能也不重要。对我而言,他就是易副官,知不知道他的本名,并不会改变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从小就叫他“易”。他那个易,声音不是往下,不是容易的“易”,我喊他,都是往上扬起的,像“移……”,而且,尾音永远要拖长。家里其他的人都喊他“易副官”。一直到我走进他的告别仪式现场之前,我都以为他的全名就叫“易副官”。
我怕会忘记他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小时候我说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人们喜欢说小孩子单纯,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就是一个不单纯的例子。我从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负的。既然可以欺负,我就不会放过他。他不会去告状,也不会生气,不会报复,更不会记恨。甚至可以说,我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我。以至于我闯了祸,他的任务就是尽量帮我隐瞒。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会忘记他,毕竟,我懂事的时候,他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记得他多少?但后来发现,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跟着公公多久了,没有人算得清楚。传说曾祖父时代,还不到“民国”的时候,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家仆”。而后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旁边一站就是一上午,等着公公放学,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在“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下,决定从军。那年,祖父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符合从军的最低年纪,但公公还是谎报年龄上了黄埔。于是,易,就也跟着去从军。即使“少爷”起了爱国心,热血沸腾的要报效国家,“易副官”的责任还是没有变。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的是我公公。
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易无法跟去,就在家乡等他回来。公公留学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诞生,他就变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连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他的晒腊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绝,也都是我自此没有再品尝过的味道。
我搬来跟祖父母住的时候,我三岁,他六十八岁。从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务,就是当我的保姆。
如果能够回到那时候
小时候,可能因为安全的考虑,家里几乎不让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也因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游乐场就是完全建立在这个当时觉得很大的前院里。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这位已经七十好几的“易”。
记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着我,他穿着拖鞋,我因为他没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气地摔球拍,过去踩他的脚,然后骂他说:“你根本就不会打球。”他的桌上永远有一个装满糖果跟零钱的透明玻璃罐。我会爬上他那张破旧的藤椅,望着那个罐子,然后他就会打开,给我两颗糖。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纸仔细地折起来,中间打一个结,做成一个个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后逗我说,那就是我。我当时觉得他无聊透了,这个招数用了那么多年也不换一下。就像他每次都用两根大拇指各自弯曲,然后接起来,跟我说他的大拇指可以分开——鬼才相信。
另外一个第一次,就是我从那个糖罐子里偷钱,原因是我想跟同学去学校巷口的那家杂货店抽奖,另外,我还想吃一种会弄得满嘴红红的芒果干。后来听姑姑说,家里所有的小朋友都是从那糖果罐下手。也许,易,是故意把钱放在那里的。
我的公主床头后头是一个小小窗户,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闹钟,易,会在那个窗口后头问我,今天想吃什么早餐啊?咸面包?菠萝的?还是肉松的?还是稀饭?烧饼?通常他还没有念完,隔壁的窗口就会出现一个声音——我婆婆,“易副官,不准那么宠她,哪有每天问的!”即便如此,他还是每天都这样问,然后我才起床。
家里不准我们吃摊子上的小吃,嫌不卫生,我总是羡慕同学可以随意坐在路边吃蚵仔面线跟刨冰。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关,大剌剌地坐在摊子上吃起面线。事后证明这是一个很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