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婚有眼》第35章


还诱庖豢炭迹冈俚靡淮巍笆б渲ⅰ保泄赜诔锏囊磺屑且渫ㄍㄍ簦?br /> 透过孟子晴从容淡定的目光,楚扬已经察觉到了她的改变,看得出她已经重获了健康!然而,他该对她说些什么呢?说“恭喜”,说“谢谢”还是说“对不起”?无论哪一句,要他此时开口都同样没有勇气!
三个人默默地走出警察局,董菲菲与孟子晴走在前面,楚扬则像个犯错的小孩子一样跟在后面,此时是上午10点钟,刺眼的阳光照射着周围的一切,让孟子晴感到有些眩晕,她突然间停下脚步,转过身去幽幽地说道:“楚扬,我们离婚吧!”
此时此刻,她的眼神是何等的忧郁,又是何等的决绝……
第六十一章 荒山的女尸
两天后的下午,当孟子晴神情恍惚地走出民政局的大门时,天空中正飘着蒙蒙细雨,雨水轻轻地落在街道上,将满地的尘埃悄然洗去。转眼间,她手中红色的结婚证已变为了绿色的离婚证。然而,一段令人痛彻心扉的错误婚姻结束了,一切就都结束了吗?自己真的不再是一颗复仇的棋子了吗?
这一刻,孟子晴的心里依旧很彷徨!她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她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子晴,等一下!”楚扬一路小跑地追了上来,他喘着粗气问道:“你现在要去哪?”
“去菲菲那里呀!还能去哪!”孟子晴的嘴角浮现出一抹苍凉的微笑。
“子晴,我……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楚扬心存疑虑地问道。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这十六年来,你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不是吗?没错,冷月姐姐遇害的时候,我的确在现场!我当时也很想过去救她,可是我那时太小,我根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所以……”
“子晴,你不用向我解释这些,关于你当时的处境我都明白!不过我想知道的是,那个害死我姐姐的凶手究竟是谁?”
“这……”孟子晴陷入了一片茫然,她轻轻地咬住下唇,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是你的父亲孟宗瀚,对不对?到底是不是他?”楚扬目不转睛地盯着孟子晴的双眼。
孟子晴用力地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回答道:“不是的!事实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我知道这么多年以来,你一直在怀疑是我爸爸做的,可是那个强暴冷月姐姐的人真的不是他!”
“你说什么?”楚扬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孟子晴缓缓地抬起头,静静地凝视着楚扬的双眼,她的目光真诚而坦然,没有一丝的杂念。在这场眼神对峙的“战役”中,楚扬已经不知不觉地败下阵来,他强作镇定地问道:“既然你说不是你爸爸,那他究竟是谁?”
“他是……我……我不认识那个人!”孟子晴的神色突然变得紧张起来,脸上失去了原有的从容与淡定!
楚扬苦笑着摇了摇头,刻意的挑起声调质问道:“不认识?好一句不认识啊!只恐怕是你自己难以启齿吧!”
孟子晴下意识地怔在了那里,她还未来得及回答,楚扬已然消失在朦胧的细雨中,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她的心底不禁泛起一阵悸痛!
陈睦警官下午出去办案,刚刚回到警局便接到了一名市民的报案,该市民称其在市南郊区的荒山上发现了一具女尸!陈睦警官即刻率领第三分队的警员赶往现场,对此案进行立案侦察,并由法医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技术鉴定。
尸检报告表明:死者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女性,面部已被浓硫酸毁容,鉴于她的手部不曾有硫酸烧伤的痕迹,判定她是在死后被人毁容的;死者的右臂有注射后的针眼,其它部位未见伤痕,且血检呈阳性,由此推断死者的死亡原因是注射了超剂量的毒品;死者在被人抛至荒山前曾进行冷冻过,尸体上只出现轻微的腐烂现象,因而无法确定其死亡的时间。
警方对死者的身份进行了仔细的侦查,虽然没有找到能够直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不过凭着他们的两项重大发现足以将她的身份查个水落石出。第一项重大发现是在死者的上衣兜里搜出了一个女士钱包,里面装有300多元现金和2张银行卡,由此便可排除凶手劫财杀人的可能性;另一项重大发现则是在死者文胸的两侧夹层里面分别找到了2包5毫克的“白粉”,死者生前既然懂得将毒品藏匿于如此隐蔽的地方,说明她做案“经验”丰富,其身份必定是个毒贩子。
警方通过钱包内的银行卡很快便查明了死者的身份,经过在两家银行的调查核实,户主的姓名确定为:夏晓萌。当陈睦警官听到这三个字时,他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警方当前正布下“天罗地网”,对夏晓萌进行全力搜捕,她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被人杀害了呢?难道是她所在的益信医药公司的同伙下的毒手?由于他们得知了警方正在搜捕夏晓萌的消息,担心她一旦落网会将他们的贩毒团伙供出来,因而抢先一步杀人灭口!
然而,陈睦警官经过仔细的推敲后,觉得这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疑点。虽然目前的种种迹象都表明死者确是夏晓萌,但有一点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凶手对死者的尸体进行毁容,表明他是想隐藏死者的身份,可是他既然如此担心死者的身份会被警方查明,又为何不将钱包内的银行卡取出呢?把这样重要的证物留在死者身上,凶手不至于会粗心大意到这种程度吧!如此看来,凶手很可能是有意布局,让警方认为死者是夏晓萌,那么他对死者进行毁容的原因就只有一个:死者并非真正的夏晓萌,而是一名与夏晓萌身材相似的“替死鬼”。
陈睦警官要证实他的猜测并不难,只需要用指纹扫描仪做一个小小的指纹核对便可,因为他们曾在李晶被害现场取到夏晓萌的右手指纹,如果死者的右手指纹与其相符,则说明此人是夏晓萌无疑,反之便证明她的确是一名“替死鬼”。
鉴定结果在10分钟之内便揭晓了,他们先前在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竟与死者的拇指和食指的指纹完全吻合!
第六十二章 撕毁的内页
孟子晴作为受害当事人,她有权追究楚扬与沈曦楠的刑事责任。然而对于他们联手制造的一系列“故意伤害案”,她却没有要求任何赔偿,也没有做出任何追究!因而,在楚扬被取保候审后的当天下午,沈曦楠同样被警察局无罪释放。
陈睦警官在对沈曦楠进行重审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关于日记本的“秘密”,凭着沈曦楠对这本日记的生疏感,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假设:如果将日记本藏到床头柜里的人不是沈曦楠的话,还有谁具备这样的条件与动机?答案很快便浮现在了他的眼前:这个人就是李晶!或许李晶遇害的原因,正是源于这本日记,可是这本日记又怎么会到了她的手上呢?难道她与苏丽云有着什么密切的关系吗?
陈睦警官将日记本送到了检验科去做指纹扫描,鉴定结果竟与他的设想完全相符!检验科的工作人员通过对整本日记的指纹扫描,共发现了三个人的指纹,由于陈睦警官在阅读日记本的时候曾戴上了手套,因而他的指纹并没有留在上面。那么这3个人的指纹分别是谁留下的呢?其中有一个人的指纹只在前几页上留下,这个指纹很明显是王蕊的;还有一个经核对,确定为李晶的指纹;那么另外的那个指纹无疑是沈曦晨自己留下的!如此看来,苏丽云与沈曦楠都不曾看过这本日记吗?还是她们在阅读日记的时候同样戴上了手套。
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李晶曾通篇读过这本日记,由此可以初步断定将日记本藏到床头柜上壁的人就是她!只是这本日记是如何到了李晶的手上呢?李晶在整个案件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些莫名而又复杂的疑问使陈睦警官百思不得其解!
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在对这本日记进行扫描时,无意中获得一项重大发现:日记本的中间位置有几张内页已被齐根撕掉,于是他们将前后的日期进行对照,确定撕掉的那几页内容的日期是6月3日至6月7日。
奇怪!撕掉的那几页内容究竟记载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关于信康医药公司的黑幕与贩毒经过,日记里描写得很详尽,丝毫没有避讳。如此看来,沈曦晨不愿意让别人看到的内容应该是关于她的个人隐私,或许是她的家庭琐事,也或许是她的感情生活。陈睦警官双手捧着日记本,陷入了一片沉思。
为了尽快查明李晶跟苏丽云的关系,陈睦警官一大早便派杜警官前往苏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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