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金笺》第34章


健如听了之后,拿眼望望惜如,看她没有特殊表情,才开腔说:“信晖名下所有其实亦金老爷的资产,这一点我们的家人老早有了共识,对于金老爷的遗嘱,我们这下一代是很愿意遵守的。既然已经有清单在这儿,就按比例让金家的三兄弟均分吧,我们这一房绝无异议。”
方健如连一个征询的眼神也没有传递给我,就喧宾夺主地做了主意。
我告诫自己,在这大事上头,千万别乱动火气,无谓的风头让方健如独领,是不相干的,最紧要是没有实质上的损失。
故而,我只静静地听,静静地留意,没有搭嘴,也不争论。
反而是惜如,问了一个问题:“耀晖那么小,他能管钱吗?”
“可以由他的信托人代管。”罗律师答。
“他的信托人是谁呢?”惜如又问。
我正觉得她的这个问题有点明知故问,耀晖一直跟在我身边生活,我不自然就是他的信托人吗?
谁知罗律师的答案令我骇异,他说:“金氏三兄弟,既是长兄已辞世,按照法律,应是二兄金旭晖是幼弟的当然信托人了。”
我立即答:“可是,耀晖一直跟在我身边长大,他与我的感情很好,而且信晖与耀晖是同父同母所生的。”
罗本堂答:“金太太,法律是不讲感情关系的,金旭晖是金耀晖的兄长,也是金老先生的合法承继人之一,他如果要争取成为幼弟的信托监护人,他还是会被承认这份资格的。”
“耀晖未心会答应。”我很有把握地说。
“旭晖亦未必会申请,坚持要当金耀晖的监护人。”惜如也这样说。
我是同意她的话的。
金旭晖不似是个看重手足亲情的人,况且他身在外国,怎么照顾幼弟呢?
当然,其后证实我的思想依然幼稚肤浅。
之所以如此,就是还未学晓凡事从本身利益角度出发。
一旦把仁义信爱作为看事处事的大前提,就会误导思想,估计错误。
既是心上同意惜如的想法,也就无谓在这自以为不会发生的事上执拗下去。
罗律师说:金老先生名下的产业,可分为三份。其中一份应由金信晖的遗属认领。他既然没有遗嘱,照法律规定应由两位嫂夫人以及子女分领。
“罗律师,应该怎么个分法?”
“妻子可占遗产百分之五十,其余一半归子女平分,不论男女。至于妻子的一份,金信晖先生的原配可以得三分之二,另一位金太太可以得三分之一。”
健如一听,脸色骤变,正要说话,就见惜如轻声地咳嗽一声。健如当即鼓着双腮,沉静下来。
罗律师还补充说:“据两位金太太所知,金信晖先生没有遗嘱,但他有一个保险箱存在香港银行,我看现在可以循正确手续申请开箱,看看保险箱内有没有遗嘱,再做最后定论。”
健如立即接腔,道:“谁负责开保险箱?”
“我建议由两位金太太一齐去开箱,这样比较公平。”
罗律师这么说,显然是预防有其中一方在保险箱内找到了遗嘱或是其他宝贵之物,有遮瞒或吞没的行为。
我心机一动,便道:“只是我姐妹两去开保险箱还是未见妥当,我们请罗律师一同去开箱,把保险箱内的一应物品取出来,按照遗产法分类,比较合宜。”
健如当然没有理由反对,于是罗本堂说:“我派律师楼一个职员陪着你们去吧!”
这样子讲定之后,罗本堂安排了一个日子,跟银行办妥手续,就通知我和健如去开保险箱。
适逢是周六的上午,我没等健如开腔,就建议:“把惜如和耀晖一同带去好不好?”
我之所以自动提出来,就是不要惜如和健如起疑心,觉得我已知道她俩是盟军。
保险箱开启心之后,律师楼的阮先生预备了一个公文袋,当着我们把一应东西放进袋里去,一同回到罗本堂的办公室去检阅。
看来金信晖在保险箱内存放的东西都没有什么特别。
都是一些商务的合约正本以及房地产契约副本,前者对永隆行而言,当然要贮存,但一切合约都有副本在公司内,依此行事,至于地契房契,正本又在律师楼手上,对一切遗产的承办早有凭借。
只有一个小柚木盒,很精致,上面用一张洒金纸封好,然后在洒金纸上写了两行字,是金信晖写给弟弟金耀晖的。
耀晖弟:这个木盒内有一些小小玩意儿,都是我看着有趣,给你买下来的,希望你喜欢。
别告诉人里头的小玩意是什么,这是我们兄弟之间的秘密!请记着,你从来都是我疼爱的小弟弟。
各人都认得金信晖的字,耀晖读罢洒金纸上所写的短柬,更是高兴,道:“大哥一向待我都好,小时候,他带我到海滩拾贝壳,也把各种奇形怪状的贝壳放在小盒子内给我。”
罗律师向我和健如说:“两位金太太,相信这个木盒给金耀晖领走,你们不会有意见吧?”
当然没有异议了。
于是耀晖兴高采烈地把小木盒带回家去。
想不到的是金信晖原来如此地疼爱亲弟。
回到家里去后,金耀晖飞跑回房间去看他大哥留下来给他的玩意儿。
各人也就没有再留心这件事了。
过了好多天之后,偶然问起耀晖说:“大哥给你留下些什么玩意儿呢?”
耀晖说:“你要不要看?我去拿给你看。”
之后飞快地跑去把那个小木盒带到我房间来,说:“你看,你看!”
零零碎碎的有自来墨水笔,有精致的钥匙扣,有动物样子的擦纸胶等,全都是有趣的玩物,想必是金信晖看到了,觉得有趣,就给小弟买下来的。
咏琴一看到了她叔叔有这个八宝盒似的玩意儿,就即抢前来,要分一杯羹。
耀晖顶疼咏琴,随手就把两三件玩物给她拿去玩了。
我在旁,忽有感触,道:“金信晖留下来给我们的东西,怕是这一个小木盒内的最受欢迎了。”
耀晖听了这话,望住我的眼神有一点点的特别。
这在当时,我也没有留神记住。
“你大哥很疼爱你!”我说。
“对,大嫂也很疼爱我,且我相信大哥其实也顶疼爱大嫂。”
不知怎么小小年纪的耀晖说这活时,似是有感而发,有根有据似的。
我只好苦笑,道:“你大哥留给你的,与留给我的就有天渊之别了,他留给我的是很多很多斗争和责任,留给你的尽是没有人会与你争的能逗你开心的玩意儿。”
我这句话并非过态,事实的确如此,且很快就被证明了。
过了两个星期,我在永隆行上班时,律师楼来了个电话,是那罗律师的秘书,说罗律师有事要找我,请我尽快过访。
我问:“只我一个人来,还是要另一位金太太也一齐来呢?”
秘书答:“罗律师只请你一位来。”
于是我依约到罗本堂律师楼,见罗律师。
对方一脸凝重神色,用手推一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对我说:“金太太,我们律师楼接到李余汤律师楼的信,他们代表金旭晖先生,提出要正式获得金耀晖的监护权。”
“什么?”我大惑不解。
“金太太,这件事可大可小,故此我请你来,看你有什么主意?”
我想我定是答得傻瓜兮兮的:“罗律师,我会有什么主意呢?我根本还未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罗本堂又作了那个把眼镜托高的手势,然后说:“金耀晖还未成年,他当然需要监护人,这监护人一般由他的近亲担任。换言之,在他未成年之前,监护人除了照顾他起居饮食之外,还有权对他的产业支配,代策代行。”
罗律师的解释,已经一语中的了。
我立即惊呼:“金旭晖不是想照顾他弟弟,他只是想拥有支配财产的权益。”
罗律师没有答话。身为律师,他不可能胡乱附和客人的推断,只可以按道理向我分析。
“金太太,你一向提携着你的小叔子,如今金旭晖先生提出了这个要求,如果你不反对,就势在必行了。”
“我当然反对,耀晖一向跟在我身边。事实上、自他父母双亡之后,照顾他的就只我一人。为什么金旭晖不在未有遗产可领的时候,去照顾他小弟?候到今时今日,才来争着照应,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金太太,请冷静一点。”
罗本堂律师的确有理由这么说我,无疑我是越说越激动了。
实实在在是始料不及的一回事。
我不禁吁了长长的一口气,倚在椅背,很有点欲哭无泪,茫然无措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