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劫》第14章


敬生一谈生意,就立即滔滔不绝,神采飞扬,说:“这阵子,英国佬也真莫名其妙,那边厢,伦敦银行界积极提倡股票市场监管自由化,白纸黑字的写成报告,赞扬英国股市运作的成绩,乃受惠于这种监管不严的制度,哼,你看,一大批叫我们市场养的大官员,制定一堆堆剪不断理还乱的监察条例,弄得人人都鸡飞狗走。”
贺勇答:“在英国干活的洋鬼子,多少像舞台剧演员,总有份真心诚意在,肯从正途出发,讲究演技,到底舞台剧可作终生职业。在本城混口富贵饭吃的英国佬就不同了,完全像影视界艳星,只这么几年好光景,碰到有任何可乘之机,大刀阔斧的斩下去,还用手软!”
父子二人,认真是切向不离皮。能彼此说着同一语言,有共同志趣,更是投契与亲切。
目送他们上了汽车后,我原可以缓步走回家去的。
只想着刚才聂淑君阴霾满脸,语调严峻,我若连一声告辞都欠奉,就大摇大摆的打道回府,等下要听的说话,要受的闲气,只有更多。
要来的风暴原是挡也挡不了,只望做着各种防风措施,将其破坏杀伤力减至最低限度,也就算了。
故而,我还是走回饭厅去。
聂淑君仍在吃粥。
明知我回转来,可正眼也没有看我。
我是心平气和的说:“大少奶奶今天会不会到外头走走?我等下要上邮局给杰杰寄包裹,有什么东西要我顺便买回来给你的没有?”
“有,当然有。”
聂淑君放下了碗筷,怔怔地望我一眼。
“看看有没有你昨天戴出来,在从亲友面前炫耀亮相的那套首饰,也给我买一套回来好了。”
唉,老早知道是要出事的。
兜了千百个圈子,还是阻止不了,依旧要明枪明刀地向我挑战。
在她,这叫忍无可忍。
不是吗?丈夫既然没有名正言顺地跟她离婚,她就当然可以分享名下的权益。
闺房恩爱与否,是暗地里的个人事。在人前还要明目张胆地给别人煞掉威风呢,实在不能哑忍。
干错万错,其实是贺敬生的错。
但,罪名都必须转嫁至我头上来。
聂淑君不是不知道她言语的尖刻小家,然,要她来跟我讲涵养风度,也真是太难,太笑话了。
已然把自己的丈夫双手奉上,还有比这种行为更大方、更不计较的没有?
因而,其它的言行,也就真不必管了,只求把心中的那口乌气宣泄掉多少是多少。
至于我呢,还有什么话好说?
难道要答她:既是大少奶喜欢,我这就去把那送过来吧!
不也太太矫揉造作,太过戏剧化了。
况且,现今心上紧张的其实不是翡翠首饰,而是贺敬生的那份恩宠以及人前的闲气而已。
至于宠幸与人言二者之间,究竟孰轻孰重,也不必管了。
我有时想,贫穷人家比我们好。心里头,只那一餐粗茶淡饭至为重要。
饿得前肚贴到后肚上去时,什么恩怨情义,面光闲气,都不是一回事了。
人一吃饱了肚,其它问题就逐一涌现,无有已时。
聂淑君一直不知道,最了解她的心境,甚而为难的人其实是我。
这道理是至为显浅的,世界上最吸引自己注意力,最要明白对方虚实的,除了朋友,也还有敌人。
我没有答聂淑君的话,正踌躇着如何下台,救星便刚刚赶至。
贺智刚走进饭厅来,笑容满面地跟我们打招呼:“妈,三姨,早晨。”
“早晨。”我慌忙回答:“今天我们吃皮蛋咸瘦肉粥,对你的胃口吗?”
还可以,昨天不是有萝卜丝糕吗?我很想吃一点。“
难得这位三小姐有此兴致,以前她总是吃什么珍馐百味也一派无可无不可的样子,谁都拿她没办法。
“我这就去嘱咐厨房给你弄来。”
忙不迭地把佣人的功夫揽上身,为的也是避开风头火势,不再让聂淑君在同一责难之上纠缠下去。
走进厨房来,才给厨子吩咐妥当,正要转身走时,就跟贺智碰个正着。
她笑微微地给我解释:“肚子实在俄,看看还有什么好吃的?昨儿个一早,不是有名式名样的糕饼吗?都吃光了?”
“昨午在这儿用茶点的亲友还真不少呢,都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你有什么独独钟爱的,叫他们再弄好了。”
“三姨,你拿手的红绿豆糕,我最爱吃。”
“还不易,我那边还有一点点,等下群姐带过来。”
“是你们的家乡特色吗?”贺智问,一双灵秀眼睛显示的神采是的确有诚意的。
我答:“其实是乡间的粗糙糕饼而已,以前的穷乡僻壤,也只有把这些简单的甜品,看成了逗孩子们欢喜的上乘食物。”
“三姨,你是江门人?”
“对呀。”
“还记得乡下的情景吗?”
真奇怪,贺智完全是兴致勃勃地问。
细想下来,我自进贺家门后,这位三小姐都不曾向我问过这么多的问题。
“都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印象相当模糊。”
“三姨,你从没有打算过回到乡间去看望一下?你还有家人在江门吗?”
“有。我的姨母以及几个表兄弟,仍然保持了联络。”
真教人感慨。
我是个自小双亲皆亡的孤儿,母亲一连生了两胎,都夭折,很艰难的把我养下,她也染病去世,故而我仍算自己排行第三。母亲弥留之际,托孤于姨母。
也实在不能怪姨母从来不对我怎么样,把她的四儿三女加在一起,一共是八个孩子,怎么能照顾周全。
我是粗生粗养粗大的活到十五岁。
不知姨母是不是真以为把我早早嫁人,就是对我最大的照顾,抑或是她恨不得完了这项硬加她头上的责任。总之,她寻了户好人家,要把我送过去。
还记得那户所谓好人家,姓陆。
准新郎年纪少说也有四十多,老婆刚去世两年的样子,遗下了二男一女。
娶我,当然是做继室。
这还不打紧,我偷偷跑到陆家去,窥视过那男人的形貌与举动。之后,就立下心志,在那夜里跑。出来了。
从那扇糊了厚纸的窗户隙缝中望进陆家的客厅里去,只见那姓陆的,把一只脚堂而皇之地竖在木凳上,另一只脚沾地,脱掉了鞋子的,只不断地摇晃,真有点像发羊吊似。我登时觉得呕心至极。
活到如今四十岁的样子,我仍认为最不能忍受的男人动静就是脚尖沾在地上不住的摇摇震震,一派低三下四的恶形恶相就是如此不遗余力地表露出来,教人受不了。
记得姨母曾冷言冷语地骂过我:“相生好一点点,好高骛远!”
我不知道上一代的恩怨,但从小到大的际遇,我差不多可以推想以致确定,姨母跟我母亲的姐妹之情不怎么样。
如果我像母亲,那么跟姨母的品性也就太格格不入了。
逃到本城的经历,真正不堪回首。
可干辛万苦都熬过去了。
自入贺门后不久,我托群姐口江门去了一趟。
姨母还健在,七个孩子却死掉三个,期间国族以致于家门的沧桑,且不必再提了。余下来的几个表兄表姐,都是贫无立锥之地。
姑念着姨母也真有养育之恩,我每月均对他们定期接济。
前年时,我还汇了一笔可观款项,在江门盖了所象样的房子,让姨母养老去。
至于说,会不会回到乡间去探望她呢,可不必了!
见着了面,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真心话,虚假客气一番则彼此都是负累。
对姨母一家的恩惠算是报答过了,我既不希罕她言谢,更怕她不会得些好处须回手,还是噜噜苏苏,贪得无厌,那又何必把一重已经表面愈合起来的亲戚关系再便生生地拆散呢?
故而,我对贺智的问题,是回答得清爽而肯定的。
贺智说:“我昨天听潘光中说,他父亲和祖母都极渴望能回乡一转呢,他本人就从未到过中国,他是在曼谷出生的。”
“哦,是吗?”原来潘大妈还健在,且已被儿子接到外头世界供养了,那敢情好。
贺智知道有关潘家的消息,比我还多。
“三姨,你有跟爸爸提起过潘叔叔的要求吗?”
“什么要求了?”
第五章
看见贺智的殷勤紧张,心诚意恳,更添我的迷惘。
“叔叔不是邀请我们到泰国去看望他们吗?”
啊,原来如此。
一整个早上,贺智兴致勃勃地跟我攀谈,目的无非在此?
我抿着嘴,不敢笑出来。
应该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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