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少女》第34章


一个人内心的情感究竟有多少层?三个月的烧炉生涯并非能督使他弃恶扬善,至多把恶压到底层。外力的触动菲薄无力,我指望,站在倪娜墓前的那一刹那间,一道线般的微略亮光曾照见了他的良知,那才是不枉三个月的颠沛之苦。
倪娜长眠在那穿梭着野风的墓地,后来,那儿形成一个知青陵园。我想,假如倪娜感知她的死只是对另一个人惩罚的序幕,在九泉之下她会彻夜难眠。一个人已经死去,我觉得,她最高的意义在于触动、震撼她的同类,让他们消除恶意和仇恨,活在一种博爱的境界中。
以后我又多次见过大拿大夫,他仍对我点他的豹头,但笑声干涩,其中已毫无内容,只限于形式。我很中意这个结局,剖析自身,发现对他的宿怨以及一小股作对的力量,已消失在冥冥之中。
那场火灾后,女宿舍就移至食堂内,在装粮的库房里建起半壁江山。大部分行李毁于一炬,林场拨下有限的救济款,合计下来,除三套被褥外,只够买一套生活用品:脸盆、暖瓶、木梳什么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三个像一家人那么生活。也许,这也是促进我与吴国斌亲密起来的原因之一。当然,倪娜死后,我心里就有个弥补不上的空缺——孤独的人终究是不完美的,有悖于人的自然天性:就如幼小时左右不离母亲;长大后四处寻觅友情;再后来又会盼望爱人。这体现了人富有情感的脆弱本质,但脆弱得瑰丽灿亮。
吴国斌出事的前一天,鬼差神使般地郑重赠与我一帧小照,当时她的表情有些忸怩,并且解嘲地说,挺好玩的。她说她念小学时曾交过一个女伴,但还未好到互赠小照就闹翻了,只因忌妒。两个人同时报考舞蹈队,朋友录取了,她被拒之门外。报到那天,朋友喜气洋洋来话别,她突然瘫倒在地;朋友来搀她,她对着那美丽粉嫩的小腿咬了一口。
“我那会儿像条疯狗。”她说。
“为什么?”
她目光茫然:“为了那,我被校方记了大过,从此大家就避开我。可是,连我自己都不懂,为什么咬她一口。”
许多年后,依仗科技我才意识到,人会变得凶狠、好斗、残忍,这是因为人的大脑中尚保留着早期的遗传密码,即兽性。人需要控制感情冲动,熄灭毁灭性的念头,使激情以理智的方式表现出来,否则便产生悲剧。吴国斌便是那样放纵自身,甘当悲剧的主角。
我常常无来由地想到贮木场那株铁帚似的独臂树,感觉自己曾残酷地迁怒于它,而它深通人性,一春之中爆出满树翠绿。每回路过那儿我都绕去看它,仿佛它将我的灵魂擦洗得玲珑剔透。
那帧小照便留存我处,有一回母亲瞧见了它,说这女孩眉眼有点特别,眼睫毛短而稠密,一脸狐狸相;她又问,这女孩是谁。我略一迟疑,回答说那是我朋友。因为我是这个世上头一个接受她小照的人,我觉得这一笔温情不容抹杀。
我自信对她的外貌有独特之见解,即使真如母亲所说,那个黑女孩带点狐狸相的话,我觉得也应该视为美丽的狐狸。她长着线型的鼻梁,眼珠流光溢彩,惟有那个触目惊心的疤痕,破坏了柔美;仿佛是蕴含着一个惨淡的、饱经风霜的来历。
初次见面,我对她的刻薄就有所领悟,她喜怒无常,暴戾古怪,像个恶毒的扫帚星;而且懒惰如猫,新的东西到了她手中很快就会疲疲软软、乱七八糟。她成了唯一让我认真戒备的女孩,也许就因为那种坚定的另眼相看,所以当她偶尔冒出些女孩本色来,才令我见而不忘、视为珍奇。
吴国斌有一本外国民歌二百首,后来它被大火烧成灰烬。头一回看到她把书页翻得沙拉拉响,一脸会心的笑意霎间荡漾在嘴角上端,我突然感到心灵深处倏地一亮。
她谈起过这是父亲送她的礼物。她用大不敬的口吻谈论这位音乐教师,说他罗圈腿,喜欢自吹自擂,还用伤人的口气说了他许多坏话,末了,她再把卷心菜叶一般的书页一面一面地抚平,压在枕头下。失火那天,她不在现场,几天后她搭车回来,一脚踢开大家为她在火中抢出的衣物,忿忿地大骂白痴。后来她在废墟上踏来踏去,精心寻找。我猜想她是想找回那份与父亲相连的礼物。
我有幸目睹了她的初恋,她爱上了漂亮多情的卷毛。那段时光中她大放异彩,通常能见到她托着腮,像含苞的蓓蕾那么优雅地坐着,良久才轻吁一声。
那是个初春,夜深人静,吴国斌迟迟未归,那时倪娜刚刚出嫁不久,宿舍陡觉冷清破败,少了一张桃红柳绿的铺。起初我们还在一起说话,但钱小曼很快就发出鼾声,她总是喜欢抢在别人之前入睡,推开恐惧与孤单,由别人去承担。
熄灯了。风把门碰得嘭嘭响。我跳起来闩门,冷丁,一个人闯进来。我们不由自主地撞在一起,只听她欢快地叫了一声,旋即便搂紧我的双肩奋力拥抱一下,然后再跳开。我闻到她外衣上夜草的清香以及从内部透出的热烘烘的油性气,感到她心里有种青春的狂潮在汹涌澎湃。
“告诉我,今天是几号?”她问。
每天每天相似的日子容易让日期变得模糊不清。我跳上铺,坐在暗影里查算着,一天天往上推移。
“今天是十三号。”
“管它几号呢!”她说,“反正今天就是今天。”
钻进被窝,她嘟哝了一句:“怎么这样……我也有今天!”然后她将外衣像罩头一般蒙住头和脸,轻轻地叹息一声。
我猜想那夜便是他们的定情之日;隔天的早晨起,卷毛就马不停蹄地往这儿跑,眼睛亮亮地左右不离黑女孩。没多久,就见吴国斌把头颅枕在男友肩上,表情热切而又单纯。爱情在他们之间毫不复杂、毫不拘束。他们旁若无人的相爱,使得别人不敢在场。
我跟钱小曼只好常像游魂一般荡在外面。钱小曼问我:“爱情为什么会使一个很坏的女孩变成个好人?”
“是指吴国斌?”
“除掉她还会有谁!”
我一向很乐于充当爱情的内行者,因为爱情在女性生涯中异乎寻常地注目。我喜欢有人向我讨教,这意味着我并不枯燥,比别的女孩精灵许多。
然而钱小曼提问的都是些基础问题,它平平淡淡却比玄兮兮的奇想更难对付。我懒懒地说,“你问为什么?原因多呐。”
“说说吧,说说吧。”她粘乎乎的手攀着我肩,满眼全装着渴求。
我说有个美丽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一位聪颖过人的王子,他偏偏是世上最丑陋的人。有一年,王子应邀去邻邦参加盛大的舞会,与当地的一位小公主一见钟情;那位小公主美貌扬天下,然而同时也是个愚笨透顶的女孩。他们相爱之后,奇迹发生了,王子不再丑陋,变得英俊俏皮,才华横溢;小公主呢,聪明贤惠,美丽无双。于是他们白头到老,幸福一生。
“那是个故事呀。”她遗憾地撤撇嘴。
“可你没品出里面的寓意吗?”我说,“其实小公主也许仍跟以前同样蠢。王子那张丑脸也一无改变,但有情人的目光变了。有句老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意思。”
“你是说爱情像个魔镜,戴上它照照,就把人都照走样了?”她问罢,横着摇着头,表示坚决不苟同,“爱情就那么可怕!”
她把我问住了,让我体会到,她对爱情也有自成体系的理解。我不敢怠慢,支支吾吾地解释了一通,说爱情当然不可怕,否则大家会把它装进笼子关起来,不会人人都想同它亲近。爱情么,仿佛一种善,使人一心一意为所爱的人着想,自然,那样的举动是高尚纯洁的。
“所以我很担心。”她吞吞吐吐地说,“怕他们两人的爱情失败。”
“怎么会失败呢!”
她执拗地说:“假如爱情死了,吴国斌说不定还会变坏回去。”
我望着她那张标致的脸,内心充满疑惑,那疑惑像根大头火柴,灼热地划出一道印痕,深刻难忘。以后,她的预言真兑现了,我们间的亲密也就阻隔了。她的目光大透彻,大概是深受家中香雾绕绕气氛的熏陶;这令我记起站台上那个脸精致、身躯干缩的老妇人,仿佛她就是钱小曼未来的化身。她的脸大精巧,变得像修炼而成。我喜欢丰满、宽落落,满脸慈相的老太太,举止迟缓、内心安宁有一种享天年的厚厚的纯朴;但钱小曼将来即使不落入阿娘的旧穴,也是一个满脸精明、快手快脚的老太太。如此看来,我想我跟她的友谊顶多维持到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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