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比利》第85章


“要如何证明记忆丧失?可能做假吗?”
“我们一直都非常小心,”乔哈丁说:“我们不断调查,而且是用持疑的态度去看待,他的确有记忆丧失的现象,并未做假。”
“乔医生,”此时由戈爱兰质问,“你是否曾以病历和其他医院的记录作为诊疗的依据?”
“是的,任何能找到的资料我都会参考使用。”
“你是否认为一位精神科医师必须使用过去的记录以及其他医师的意见作为治疗的根据?”
“我认为那绝对是很重要的事。”
当乔哈丁看见戈爱兰律师出示郭医师所写关于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医师应具备的资格时,他告诉庭上,他认为那是一份完美的意见,而且同意那是最起码的基本条件。
接下来,出庭作证的是谭如茜博士。她作证说,在比利接受审判前,她几乎每天与他在一起,并且曾为他做过几次的智力测验。
“测验的结果如何?”戈爱兰问。
“其中两个人的智商是六十八到七十,有一个人是一般水准,另外一个人则非常优秀──智商是一百三十。”
“这可能吗?”毕大卫问:“这些智力测验的商数一定是假的!”
“绝对不假!”谭博士的话中带着怒气,“我绝不怀疑测验的真实性!”
柯丝薇医师出来作证,说她与谭如茜博士、吴可妮博士以及乔哈丁医师,分别参与治疗过比利的病症。她曾在今年四月、六月以及七月见过比利,认为他仍然处于人格分裂的状态。
“如果有其他问题时该怎么办?”毕大卫质问。
“首先要治疗的是多重人格,”柯医师说:“他或许有其他精神方面的问题──不同人格或许有不同的病症──但整体性的病症应先予以治疗。”
“你认为他在雅典医院接受的治疗正确吗?”
“是的。”
戈爱兰将郭大卫医师的文件递给柯丝薇看,她点头说那是最低的要求条件。
当证人供述证词后,获准留在法庭内聆听会议的进行。
在他一生中这是他第一次的经验。当天下午三点三十分,比利获准为自己作证。
由于戴手铐,他必须吃力的将左手放在圣经上,将右手举起。当他弯下腰试着这么做时,只见他面带微笑宣誓。宣誓之后便坐下来,抬头看着法官。
“威廉。密里根先生,”金大卫法官说:“虽然你有权参加这次的公听会,但你也有权保持沉默,无须回答提出的问题。”
比利点点头。
戈爱兰开始用低柔而且确定的态度直接询问:“比利,你是否还记得10月12日在法庭上说过的话?”
“是的,我记得。”
“我想问你有关在利玛医院接受治疗一事。你是否接受过催眠治疗?”
“没有。”
“群体治疗?”
“没有。”
“音乐治疗?”
比利看着法官,“他们带我们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架钢琴,我们被要求坐在那儿,房里没有医师。我们只是坐在那儿好几个小时。”
“你对麦弗德医师有任何信心吗?”戈爱兰问题。
“没有,他开Stelazine给我服用,那种药让我混混沌沌的。”
“你如何描述自己受到的治疗?”
“当我到达那儿时,被送进廿二号病房,一位医师对我非常粗鲁,我就去睡了。”
“比利,你什么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的现象?”
“哈丁医院。但是,直到我在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看到录影带,我才真正知道。”
“比利,你认为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
“因为我继父对我做过的事。我不想当自己,我不想当威廉。密里根。”
“当你转换成了另一种人格时,你可否举个例子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天,我正站在我房里的镜子前刮胡子。当时我有很多困扰,才刚搬到哥伦布市;而且我并不是在很和谐的气氛下离家的,所以那种滋味不好受。我站在那儿刮胡子,突然就好象灯被关掉一样,四周变得很平静。当我张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架喷射客机上,我真的是吓坏了,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直到飞机降落,我才知道那儿是圣地牙哥。”
法庭上鸦雀无声,法官很专心的在听,负责录音的小姐抬头望着比利,嘴巴大张,两眼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毕大卫站起来进行交叉询问。
“比利,你为何相信郭医师而不相信利玛医院的医师?”
“从我第一天见到郭医师开始,我就对他有一股很奇怪的信任感。一年多前,当警察载我去那儿时,手铐铐得我很紧。”他将手上的手铐举起来给大家看,现在的手铐铐得很松,“郭医师指责他们铐得我太紧了,要他们将手铐打开。我很快就知道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在利玛医院里,如果你合作的话,不是会有更好的治疗吗?”毕大卫问。
“我无法自我治疗呀!”比利说:“A病房好象是菜市场──人来人往的。在雅典医院,我也曾有过恶化的经验,但我必须学习如何自我纠正,院方人员也知道如何处理──那不是惩罚,他们重视的是治疗。”
最后,毕大卫说,站在州政府的立场,只需证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必须入院,不需证明诊断过程如何。他还说,目前唯一的最新证词是来自郭医师以及麦弗德医师。郭医师强调比利有精神病;麦弗德医师则说,利玛医院是治疗此患者最少限制的环境。
“我请求庭上,将当事人安置在利玛医院。”毕大卫说。
汤普森律师最后辩论中指出,今天出席法庭作证的证人,全是精神医学界上的权威,他们全都同意当事人是多重人格者。“这件事一旦确定之后,主要的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治疗他?”汤普森继续说:“依目前比利的精神状态看来,上述的专家们同意,他应被送往最适合的地方──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去接受治疗。他们也全数同意,这必须是长期的治疗。10月4日,比利被转移到利玛医院,负责治疗的医师表示,他不必参考以前的病历,而且该医师做下的结论是,比利对他自己与其他人是一种威胁。请问,他是如何做出这样的结论的?依照以前的判决,法官先生,以及目前在公听会上所提出的可笑证据,麦弗德医师说比利有反社会行为倾向,还说比利并无改善的迹象;明显的,麦医师并非多重人格方面的专家。真正的专家意见,都倾向于支持比利。”
法官宣布,十天之内会做出决定。在此之前,比利仍将留在利玛医院。
1979年12月10日,法院做出以下的判决:
(1)被告的思想、情绪、理解力、适应力、记忆力均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中,导致损害他对现实的判断、行为与辨认,因此诊断被告为精神病患。
(2)被告的精神病属多重人格。
(3)被告为精神病患,本庭令其入院接受治疗。由于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从最近自杀事例看来,他对自己可能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他近来的暴力行为,有可能影响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因此在保护他人与他本身的前题下,入院治疗是刻不容缓之事。
(4)由于被告患有精神病,可能对自己以及别人造成伤害,因此必须在设有最大安全设施的医院中接受治疗。
(5)由于被告被诊断为多重人格者,因此治疗方法必须针对该病症加以治疗。
本庭裁定被告应在利玛市的州立利玛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的病症为多重人格,过去的所有病历资料均应转至利玛医院。
金大卫法官亚伦地方民事诉讼法庭保护观察组
(4)
12月18日,比利从利玛医院男子疗养所打电话给作家,说他曾被一位医院员工严厉鞭打,眼睛和脸颊都被打得瘀黑,而且两根肋骨也断了。
医院管理部门向外宣布的则是:“在一场与戒护人员发生的口角”之后,比利被发现除了自己造成的伤痕之外,并无任何伤痕。
第二天,汤普森律师探望之后,利玛医院高层修正了原先的声明,对外证实比利“受到严重的伤害”。联邦调查局与公路警察局稍后被请来调查此案。
汤普森对于有关比利与利玛医院所发布的报告非常生气,于是透过广播电台,对外发布了一项声明:“即使是被判坐牢的人,仍然还保有他的公民权。”他告诉记者,“在俄亥俄州的法律中,病患也有病患的权利;在美国联邦法律之下,他们也应受到公民权的保障。”
1980年1月2日,利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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