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罪恶》第96章


然而,可以这样写吗?我曾读过我国作家写的很多关于刑警的小说,似乎还没有这样写的,我这样写,人们能接受吗?能相信吗?能理解吗?
我不知写出这个故事, 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响,有些好心的朋友劝我不要讲,怕引起误解……怎么说呢?我热爱我们的国家,我希望她到处都充满阳光; 我希望社会上多一点公正,我希望正义最终会胜利;我热爱我们勤劳善良的人民,我不能容忍恶势力欺压他们,我憎恨一切黑暗丑恶的势力……尽管我只是一个普通警察,我一个人的力量十分微小,可我时刻记着,在警察两个字的前面,还有“人民”二字。我要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犯罪斗争到底,只要一息尚存。
我的腿受了枪伤,现在还没恢复,还拄着一根拐杖。不过别担心,医生说, 它能逐渐恢复。其实,即使不能恢复也不要紧,哪怕我再失去一条腿,我仍然不会改变自己的信念和选择!
对了,现在,应该说我的家庭还在, 因为我还有一个女儿,她是谁读者能够猜到:她是小萌萌,也就是周春的女儿,小赵的女儿。我不会忘记小赵的嘱托,我将尽自己的力量来保护她,努力使她生活得平安幸福,我和她的命运将永远联系到一起。当然,她也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和生机,我们将相依为命,直到永远……
说到这里,还有一件事我应该交代一下,那就是我的儿子园园……因为金显昌、金世龙和参与作案的歹徒都在激战中被击毙,因此没人知道我儿子的下落……我猜,他可能已经被害,也可能被绑架后逃脱了,只是一直没有他的确切消息……请各位读者注意,如果你们发现了他或与他相象的男孩子,请一定通知我……我……我仍然常常梦见他,感到他还活着……对不起,我怎么又流泪了?!
好,再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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