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灯区》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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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也在木屋里疯狂过。”
何峻的眼睛里呈现出一种迷茫。“春天,我回到‘菊园’后,只和她每周末例行公事地见上一次,一般是我开车接她来‘菊园’。关系早已死亡了……你来了之后,我再也不想见她了。几个周末,我都逃避见面,她起了疑心,才攒了那么大的气去‘菊园’闹一场的。实际上,她对我的感情早就没有表现得那么激烈了……迟早都要分手的,只不过你把过程缩短了。”
“谢谢,我已经听懂了你们的故事。”
他看了看候机大厅骚动的人群,又说:“对不起。希望你能看得开,相信我,起码在‘菊园’里,我是希望你幸福快乐的!我非常害怕你把我当成骗子、野兽。”
我悲哀地说:“你的女朋友不仅撕破了我的梦,还毫不留情地揭开了我的伤口。”
“她是她,我是我。让时间证明我对你的好吧。”
他从皮包里拿出一只精致的盒子,递给我说:“这是我自己制作的十几只蝴蝶标本,它们是飞进‘菊园’的最美的蝴蝶。”
我接过那只盒子说:“谢谢!可惜它们已经失去了生命。”
“美丽被保存下来了,比生命更重要。”他深深地注视着我。
半个小时后,我们作别,像朋友间的相送一样,平静,克制,没有戏剧性的场面。我知道,这送和被送实际都没有什么意义了。“菊园”、何峻,流星一样在我的生活中划过了,不会重新亮起来。我没有比来的时候失落得更多,我仍是一个人。我还要继续远行。
经过数小时的飞行,我于黄昏时分回到了南国那个温暖的都市,回到了我异常熟悉的家。家里空荡荡的,但干净整洁。冰箱里还放着买来不久的新鲜水果,那是舒鸣的父母买的,没有吃完。今天是周三,他们周日晚上把辰辰送到学校,周一就飞回他们居住的城市了。我和舒鸣已经结婚这么多年,他们还在固执地逃避着每一次和我面对的可能。高级知识分子退休了,也不愿像一般老人那样为儿孙服务,况且,他们一直不喜欢我。我直到现在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在冰箱里找了一杯饮料,郁闷地来到阳台上,坐在那张心爱的红木摇椅里。那株蓬勃生长恣意开放的杜鹃,摇曳着枝条,散落着粉红色的花瓣。这就是让我熟悉得近乎麻木的南国——澄明的天空,耀眼的阳光,和煦的暖风,美丽的杜鹃……置身于这样的情境里,“菊园”显得淡薄而虚无,就像是品尝一杯被无限稀释的蜂蜜,已找不到曾经的滋味。
我打开那只盒子,十几只蝴蝶标本美丽绝伦,“菊园”的美好只剩下这些失去生命的蝴蝶了。
我收好那只装着蝴蝶标本的盒子,把它放在一个不常开的抽屉里。
坐在天色渐暗的阳台上,我不禁黯然神伤,忽然想起一支粤语老歌,那是一个十几年前曾红极一时的女歌星演唱的。
我赶忙找出那张CD,放进碟机。
音乐流淌出来,女歌星仿佛怀着几十年的沧桑演绎着那句歌词:过去了,过去了,什么是什么已不重要……
该是我把何峻尘封起来的时候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一切都过去了,什么是什么已不重要。
从“菊园”回来之后,整个濡湿的冬季里,我一直守在家里。直到第二年初春,才开始和百合一起出去消闲。
这夜,百合约我在“华南虎”的士高见面。她历来喜欢这种地方。
她竟剪了个童花式发型,我几乎认不出来了,调侃她说:“小姑娘,就差没穿背带裙 了!”
她眼里储藏着巨大的幸福和激情,神秘兮兮地说:“今天我必须把藏了几个月的秘密告诉你,不然会憋死的——我被一个研究植物的老学者看上了,他表示非我不娶。”
我这辈子不知听过她多少个秘密了,结果往往是还没有完全适应,她又忙着去制造新的秘密了。我淡淡地说:“可别找新鲜玩人家老头子,小心人家有高血压心脏病。”
她激动地说:“你有家庭有孩子,根本不明白三十多岁还孤魂野鬼一样游荡的滋味。你怎么总是不相信我向往婚姻?我嫁出去不是好事吗?”
“没别的意思,怕你对那老学者保持不了三天热情。”
她喝了一口酒,挺直脊背,在昏暗的光线里呆望着我,模样显得落寞可怜,好一会儿,才悲哀地说:“我们已经老了,这世界已经不是我们的天下了,几茬年轻漂亮女孩都长起来了!但你起码有个家、有个孩子啊,我有什么?我是接触过不少男人,但他们有谁真正是爱我的?有一个向我求婚的吗?我现在三十出头,以后到了四十岁、五十岁,再想找个理想男人结婚会比登天都难。哪个笨蛋还会把自己赔在一个背了气的老女人身上?”
她眼睛里泪光盈盈。终于,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我递去一张纸巾,安慰地说:“怕你和他相处不长,你们的差距太悬殊了。不过,你觉得幸福,就去做吧,老男人的感情起码还比较保险。”
她使劲揩干了眼泪,任性地说:“反正我再也不愿做孤魂野鬼了。青春一过时,美丽也一天天在打折扣。我只想要个名分,快想疯了!我再也不想玩男人了,也不想再做男人三心二意的玩物了。”
“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不忙,结婚之前我要做一件神秘的大事。”
“什么事,连我都瞒着?”
“先不告诉你,到时候再说。”
尽管百合这次信心百倍、跃跃欲试,我还是持怀疑态度。她对男人的热情历来像夏天的雷雨,来得凶去得快,说不定几天之后,又为如何摆脱那个老学究发愁了。
她和我都不想再议论这事了,两个人啜着酒,聆听一支舒缓的华尔兹。舞池里的情人跳起了慢舞,那些多情的舞步和难分难解的身体接触令人嫉妒。
冷不防地,两个另类打扮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分别在我们身边坐下来。
百合怔了一会儿,忽然对坐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兴奋地叫道:“阿伦!死东西,你还活着!”
阿伦哈哈大笑着说:“怎么?快活过了就想让我死?偏要缠住你几辈子!”
等他们的笑声停止了,我悄悄问百合:“约了朋友怎么不事先说一声?”
百合大大咧咧地说:“我和阿伦是老相好了。别看他年纪轻轻,可是个大款……”
阿伦迅速打断了百合,介绍起我身边的男人:“千恕,我的好朋友,也是生意人。”
灯光很暗,我转过脸,费力地打量着他。这是个有点特别的男人。上身穿着一件黑色T恤,下身是宽裤脚牛仔裤;头发很短,用发胶涂得很硬,一撮撮竖着;脸庞瘦长,五官不很出色,也不乏阳刚之气;气质神秘奇异,说不清,令人疑惑;右手中指上有一只式样简单的白金戒指,在昏暗的灯影里闪着华丽的光。
他用挑逗的目光审视着我,我及时躲开了。看起来,他像是个不大安分的寂寞男人,但我很清楚自己并不是他要寻找的对象。
百合也向他们介绍了我。
震耳欲聋的摇摆舞曲开始了,百合被阿伦领进了舞池。
我把目光调向疯狂扭动的舞池,慢慢啜着酒。千恕的目光一直在我身上逡巡,但我却不想搭理。
他终于按捺不住,惊叹着说:“天呀!你这个名叫紫蝶的女人!——见到你我就突然明白了──这个世界最大的问题就是男人和女人谈恋爱用的时间太多了……咱俩可得为这世界节省点时间和资源!”
我看也没看他一眼。他的话除了令人起鸡皮疙瘩外,丝毫引不起兴趣。
“看着我的眼睛!”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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