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专案》第25章


这样他就干净了。
干净了吗?真地干净了吗?
已经是一个贪官了,还怎么再干净?只要都交出去,那就是上千万元的财产,他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贪官了,还能再干净吗?!
可是在梅花的眼里他还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在他心爱的女人心中,他还在站立着,他还没有倒下。世界很大,但也很小。有时候可以小到只有两个人,形成一个两个人的世界。“一对一”是两个人的世界,他们有着别人无法知道的秘密,有着法律无法判断的是非。同样,夫妻也是两个人的世界,他们拥有更多的秘密。不幸福的夫妻,这两个人的世界对他们是一个灾难。幸福的夫妻,在他们遭遇不幸的时候,这两个人的世界就会成为掩护身体的避风港,守护灵魂的温柔乡。
慕绥新已经感到港湾里有习习的凉爽的风向他吹来。他躺在梅花的怀抱里,不,是他背着梅花在院子里绕圈儿,梅花指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说这说那。这是他们婚后一件最值得纪念的事情了,梅花经常幸福地向人炫耀说,老慕背着我转圈儿。
还能再背吗?回答并不是肯定的,而是有一个条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相信我没有选错人。”写得多么含蓄啊!没有人捉刀代笔吗?这是在动员他交待问题呢,交待了,就是没有选错人,不交待,就是选错了人。而她是相信前者的。那就是说,要想继续做梅花的“老公”,必须得交待问题了。夫人的攻势太大了,他抵挡不住了。
“现在虽然你不做市长,身患癌症,而且又犯了错误,但是我相信你能够正确地来对待这一切,组织上会对你的问题和你的一切有一个结论的,我们一定要相信组织。我们是夫妻,现在虽然我们一无所有,但是老公你不要担心,我还年轻,我还有自己的专业,我会用自己全部的爱,用自己的力量来支撑起这个家。你什么都不用想,你就配合好组织的调查,我等你回家的那一天……”
2001年3月31日的下午和晚上,慕绥新将爱妻的信读了18遍。为什么偏偏读18遍?因为他从信纸上看到有18滴眼泪,梅花的18滴眼泪,所以他就配合她的眼泪读了18遍。
他对办案人员说:“我想她是真心配合组织。我不能辜负她,从今天开始,我如实交待我的问题。”
然后递给办案人员一封信,写给梅花的。
他对爱妻有火山一样炽热的感情,但表现在信上却是标准的公文腔,习惯了:“来信收阅,内情尽知……我现在正在准备全面彻底交待问题……”
然后他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的问题都交待了。
时间是2001年3月31日,距3月21日进来,仅仅用了10天。而马向东用了17个月。
他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喜欢嘎叭干脆,快刀斩乱麻。
对自己的罪行也如此。
这就是性格。
从2001年8月15日开始,连续6天,慕绥新接受了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但强打精神坚持着,有问必答,思维敏捷,很有礼貌。
在最后一天的庭审中,他左胸剧痛,倒下去了。但注射了镇痛剂又站了起来。输人不输阵。他坚持做最后的陈述:“今天,对许多人来说,是个普通的日子,对我来说,却是个不普通的日子,我犯下了罪行,理当接受法律的审判……”
2001年10月10日,大连、南京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对“慕马”案的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为,慕绥新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661万元,并有269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马向东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现已执行)。
此后的日子是梅花陪他在病房里度过的。只是监管他的已不再是办案人员,而换成了狱警。
梅花还是那样一只手搂着老慕的脖子,一只手给他梳头,脸贴脸给他唱歌。
老慕躺着,她半躺着。
老慕用微弱的声音说:“我的小夜莺!”
慕绥新在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这样说:“如果我再做市长的话,我会把钱退回去,并且希望以后不要再送了。从此把这个事情了断掉!”
他还说:“祝愿亲爱的党永远朝气蓬勃,人民的伟大事业如日中天!”
然后,他就走了。
来自专案组的“内幕故事”
罗学蓬
如今人们对于刘中山、郑道访贪污受贿案也许已经耳熟能详,却很少有人知道,导致刘、郑二人东窗事发的直接原因,则是一位处长首先落入法网。然后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结果。其中的“内幕故事”至今值得反思和回味。
2004年3月,身居重庆近郊小城江津的笔者应四川省检察院宣教处之邀,只身前往成都,担任省检察院正紧锣密鼓筹划之中的一部二十集电视连续剧的编剧。
由于四川省检察院近年来接连破获了几桩在全国引起极大社会反响的大案要案,检察院决定根据以上几桩案件为素材,创作一部既能以腐败官员的可悲下场为教训警醒教育各级干部,又能反映检察官们辛勤工作的电视连续剧。
笔者到成都后,由省检察院宣教处罗世军处长(现任院党组成员、纪委书记)接待并为笔者的创作提供一切必要的生活条件与创作素材。
所谓的创作素材,其实就是看一摞摞的案件卷宗,看一盘盘的录像资料,而收获最大的,则是听取当初领导与参与破案的检察官们的情况介绍。
笔者现在要为读者朋友讲述的,就是当初从这几位检察官口中流泻而出的一个个精彩纷呈则又鲜为世人所知的“内幕故事”。
毫无疑问,侦破四川省交通厅以厅长刘中山,副厅长郑道访为首,并导致该厅17名处级以上干部锒铛入狱的特大贪污受贿窝案,是四川省检察院近年来取得的最为重大的战果。
关于刘中山、郑道访的犯罪事实,法律已作了确认,并经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已使他们成为了在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中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家人捞取大量金钱的典型代表人物。
此案的侦破经过,自然也成为创作本电视剧的主要情节线。
然而,通过与办案人员的直接深透的交谈,笔者方知,判决书上的犯罪事实与媒体上的泛泛报道,只不过是将一桩案件的大致经过作了客观交待,而办案过程中闪现出的许许多多鲜活生动的“内幕故事”,以及当事人(侦办人员与犯罪分子)的内心世界,却远不能为有着特殊行文要求的法律文书和受到诸多客观限制的新闻稿件所涵盖,因此提供给社会与世人的,也就仅仅是事件的简单经过与当事人物脸谱化的表相形态。
笔者仗着近水楼台之利,在深入的采访过程中非常认真地注意到了这一点。
比如,如今人们对刘中山、郑道访贪污受贿案大都耳熟能详,却很少有人知道,导致刘、郑二人东窗事发的直接原因,则是因为交通厅物资供应处处长甘业民首先落入法网,然后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结果。而更少有人知道:这样一桩特大贪污受贿窝案进入检察官的眼中,却是成都某报的一名“懵懵懂懂、少不更事”的记者周正(化名)用自己的惊人之举,为警方提供出的重要线索。
对于周正,专案组人员对笔者谈到他时对他所做出的荒唐之举既是哭笑皆非,也对为侦破本案立下“首功”不仅得不到半点褒奖反而在法庭上遭到败诉的周正带有几分同情。
这是一个带有点儿黑色幽默的真实故事。
故事的起因原本委实简单,成都一位名叫谌虹的少妇状告某投资公司老板黄某违反合同,不仅到期未支付她应得的红利,而且当她愤怒地要求黄老板退回其一百万投资时,黄老板竟以种种借口拒不归还。
谌虹起诉前,黄老板已因非法集资诈骗罪锒铛入狱。
显然,这不过是一桩并无任何传奇色彩的普通经济纠纷。但是,该案却有三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一是,本案原告谌虹不仅年轻,不到三十岁,而且美艳惊人,言她“貌可倾国”想必会有些夸张,但在美女如云的九里三分锦官城中,谌虹肯定也属于容易让男人眼睛陡然一亮的一位绝色佳人。关于谌虹的外表,不仅得到了具体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们众口一词的公认,就连罗世军处长在陪笔者吃饭时也颇有感慨地言道:“要说漂亮,谌虹真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顶尖人物,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更稀罕的是那种华美高贵的气质……依我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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