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专案》第31章


速公路两侧各加宽一米,但施工图纸是经过交通部严格审定的,资金的投入事前也是有严格规定的,谁也不敢私自更改。而偏偏郑道访就有这个魄力,敢于负责任,担风险。当郑道访的意见未获通过后,他竟然胆大包天,利用职权,将他负责的重庆段按照他的意见擅自加宽。而此后的事实恰恰已经证明,郑道访是对的,他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他负责建设的重庆段也比成都段更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老江还谈到,郑道访身上也有着许许多多的悲剧因素,走上领导岗位后,他最初也能严格地要求自己,而且像他们这一代人,从普遍的角度看对生活并没有更多的要求,对金钱物质看得也不是太重,更看重的是事业和精神方面的东西。如果没有足以让人的私欲充分膨胀的合适的土壤和气候——说白了,就是官员们手中的权力基本不受任何有效的制约而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律的程度——要让郑道访这类人物单纯为金钱而导致人格堕落,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然,具体到郑道访身上,将他推向深渊的还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他的儿子郑勤,一个是他的老婆高家兰。
一九九四年,郑道访因他主持修建的成渝路重庆段受到各方好评和交通部的表彰;同年,便从重庆市交通局副局长一职调任省交通厅副厅长,分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
老江以充满感情色彩的语调向笔者讲起了一个令他敬重的普通农村老太太绝不普通的故事。
这位老太太,就是郑道访的亲生母亲韩素清。
郑道访到成都上任之前,特意回长寿老家看望了一下年事已高的老母亲。当地各级官员得知郑道访即将赴省城担任要职的消息后,纷纷赶来奉迎巴结,提前作感情投资,短短两天时间里,便收到了三万多元的礼金。面对这样一笔从天而降的巨款,一般的农村老太婆可能是欢喜得要死,可是,郑老太太却并没有像常人那样喜出望外,相反,她却似乎从这一大堆金钱中看到了儿子前程似锦如日中天的人生道路上即将面临的陷阱和危机。没有任何令人惊天动地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朴实的老太太只坚持一条为中国老百姓所认同的朴素信条:不义之财切莫贪。这些钱不是自己的,要了会伤自家的清白。她硬是逼着儿子答应把这笔钱一分不少地交给组织才放下心。
这一次,郑道访也果真没让母亲失望和担心。
而且,更令郑道访感动的是,在他临离家门的前一夜,母亲居然把家中大大小小几十口人全召集到堂屋里,开了一个家庭会,当着儿孙们的面,她把自己靠种地卖菜一分一文攒下为自己备办后事的一千元钱交给郑道访,对儿子说道:“妈老了,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你在城里,喝口水也要钱,用度大,这点钱,你拿去用吧,我们一大家子在乡下凭劳力吃饭,虽说苦累一点,但活一辈子图的就是个心安,可我眼下最不放心的就是你,当了大官,就有那么多小官来讨好送钱,妈怕你把持不住,会在这个钱字上栽跟斗啊!”
就在这次家庭会议上,郑老太太为了让儿子能够安安心心地做一个清官,宣布了一个“约法三章”:一是不能打着郑道访的招牌随便接受别人的礼品和吃请;二是不准答应帮助别人办事;三是全家任何人都不能去找县、乡、村领导办私事。
谈到“郑母教子”这件事,老江也禁不住唏嘘感叹,他还继续说道:“世间很多事情是让人想不到的,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老太太,肯定没有学习过多少,也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偏偏她就有那么高的思想境界,郑道访当上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副厅长后没多久,长寿县的一位领导到她家慰问,并主动提出让郑老太太的一个儿子到县城里工作,老太太没有半点犹豫,当面便谢绝了这位领导的‘好意’。还有一次,她和女儿用三轮车拉着桔子到县城里卖,被交警没收桔子并罚款一百元。女儿准备向交警亮出哥哥郑道访的招牌,被老人家制止,最后她们因交不起罚款三轮被交警拖走。第二天,韩老太太借来一百元钱交了罚款才把三轮赎了回来。”
有这样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是郑道访的福气;可是,他最爱的妻子和儿子,却是与母亲截然相反的另一类角色。
一九九四年九月,郑道访刚刚到成都走马上任,第一个给他送“财喜”的不是别人,却正是厅长刘中山的公子刘川,对于这样一位身份特殊的来访者,郑道访自然会客气地接待。刘川寒暄几句后,直奔主题,请求郑叔叔帮助某某公司在广邻路D段工程中中标。郑道访明白刘川是利用老子的地位在中间为自己谋私利,虽然心里有些不痛快,但考虑到初来乍到,又是个副职,不便因刘川的关系而影响和刘中山的关系,便勉强应承了下来。
谁料这件事办成之后,没过几天,刘川把十万元所谓的中介费交给郑道访的儿子郑勤,让他转交其父,并代他感谢郑叔叔的帮忙。
这是郑道访走上领导岗位后的第一次大额受贿。面对如此轻易得到的这笔巨款,他的心动了,虽然表面上他装模作样的评批了郑勤几句,叫他以后不要再收别人的钱物,却并没有叫儿子将这笔钱退还刘川。
贪婪的心灵之门一旦打开,便再也难以关闭。自那以后,郑勤便经常会收到别人赠送的巨额金钱,
1996年,某工程处处长为了在隆纳路、成雅路工程中中标,一天晚上揣着一个装有两千元钱的信封来到郑家。郑道访不在,高家兰接待了他,当这位处长拿出两千元现金请高家兰转交郑厅长时,高家兰鼻孔一哼,斥责对方简直是不懂规矩,让这位处长碰了一鼻子灰,高家兰并别有用意地将儿子郑勤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叫他今后别老往家里跑,有事找郑勤,比找郑厅长还管用。处长感谢“高人”指点,第二天便找到了郑勤,郑勤直言不讳地给他开出了价码,告诉他如今通常的规矩都是承包方必须拿出预算的百分之三至五来作为中介费,少了这个数,事情便不好办。在郑勤的“开导”下,处长答应了郑公子提出的条件,结果如愿以偿。当然,这位处长也忍痛给郑勤送上了三十五万元的好处费。
一九九八年,某局为使本单位在达渝路中中标,找到郑勤。酒酣耳热后,局长助理试探着问郑勤:“这次投标,两次议标我们都排在第一,可能中标没有问题吧?”
郑勤笑道:“议标的前三名都可以中,不是你们认为合理就会中,而是要省交通厅认为合理的才会中。”言下之意,他父亲认为合理的才合理。
本来中标是情理之中的事,经郑勤一说,对方没把握了,“吓”出了一百三十五万元(至案发前已交给郑勤八十五万元)。
而高家兰的贪婪,比起其子毫不逊色。这个出生于重庆市中区一个小市民家庭的女人,打着丈夫的招牌日进斗金不说,她还鼓动郑道访利用职权,为其妹、其侄分包工程,专门为高速路推销建筑材料,仅从暴富的妹妹妹夫手中,她便拿到了一百三十五万元好处费。
金钱,像滚滚洪水一样向他们涌来,上任之初还有所顾忌的郑道访,目睹耳闻高速公路建设中四处充斥着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也开始明目张胆地收钱了。一九九八年五月,四川某公司为感谢郑道访在九寨环线牛角垭隧道和广邻路老山梁子隧道招投标中给予的“帮助”,主动拿出九十万元人民币送给郑道访,郑看了一下那口精致的大皮箱,嫌“体积太大”,要对方兑换成美元再给他,公司只得兑换了十万元美元再派人送去,郑道访也就欣然笑纳了。
从此以后,郑道访敛财日甚一日。据案发后他自己交代,1995年,他受贿人民币20万元,1996年29万元,1997年150万元,1998年160万元、美金10万元,1999年286万元,2000年1至4月163万元。而他最后一次受贿是2000年4月13日,数额为10万元。五天后,郑被实行“两规”。
2000年9月12日,郑道访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法院认定,郑道访受贿人民币六百二十一万元、美元十万元,尚有人民币四百八十余万元、港币四万五千万元来源不明,创下了建国以来四川同类案件中涉案金额之最。
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家级津贴的专家型领导干部,到万人唾骂的“蜀中第一贪”,这就是郑道访以自己的行为写就的反差极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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