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棺材》第27章


ackwin 和 Short。他们是可靠的。可以肯定他们两都不是亨利兄弟。我们给伯明翰拍了电报,那边反映他们在当地一贯品行良好。他们都是那种成功的人,做这种事情的证人对他们来说都是头一回。那位警察,Withers,也是彻底值得信赖的人。事实上,他是个极为谨慎的人。如果这几位说他们没看到任何人,也许他们被蒙蔽了,不过至少他们说了他们看到的真实情况。”
“怎么被蒙蔽的?”
“不知道,”哈德利恼火地说,他深吸了口气摇了摇头,“但我知道他们肯定被蒙蔽了。我去那条街草草看了一眼,那里没有皮卡迪利马戏团那样的照明,可也不至于暗到让任何五官正常的人看错。至于脚印,如果Withers发誓没有脚印,我相信他的话。”
菲尔博士只是咕哝了几句,哈德利继续说了下去“现在再说说凶器。Fley是被那支点38发出的子弹射杀的,Grimaud也是。子弹铗里有两发子弹,只有两发,而兄——而凶手一发分别解决掉一个。你知道现代左轮手枪发射子弹时都会自动吐出弹壳,可这把枪太老了,我们根本无法查到它的来源。它很好使,能发射出现代的铁壳弹药,某人把它藏起来有些年头了。”
“亨利没有忘记任何事。你追查Frey的行踪了吗?”
“查了。他准备去拜访亨利。”
菲尔博士突然睁开了眼睛。“恩?你是说你已经有收获了?”
“我们唯一的收获,”哈德利带着一种苦涩的满足感说,“要是几个小时内还没结果的话我就把那个公文包吃了。你记得我在电话里跟你说过Frey昨晚拒绝演出并走出了剧院吗?没错。我的便衣警察从一个叫Isaacstein的剧院经理和一个叫O"Rourke的杂技演员那里了解了些事情。Frey跟那个杂技演员最好,他后来还去认了尸。
“星期六, Limehouse自然是不夜城,剧院从下午到晚上十一点一直连轴上演节目。晚上观众最多,Frey的第一场预定在八点十五分开演。在开演前五分钟,O"Rourke,他当晚弄伤了手腕所以无法继续演出,偷偷去地下室吸烟。那里有个为热水管供热的煤炉。”
哈德利打开了一张字写的很紧凑的纸,“这上面写的就是O"Rourke提供的情况。Somers做的记录,稍后O"Rourke确认并签了字。
“我刚一进门下了楼,就听到好象有谁在猛击引火木柴的声音。我可是吓了一跳。煤炉门开着,老Loony手拿斧头站在那儿,拼命击碎他仅有的那么点东西,然后把他们铲进了火中。我说:”Loony,你在干什么?“他用他特有的古怪方式回答我说:”我在摧毁我的器具,Pagliacci先生。“(你知道,我用伟大的Pagliacci这个艺名,可他那时侯总这么叫我,我真受不了了!)而他说,”我的工作完成了,我再也不需要这些东西了“那里面有他的假绳和柜橱的空竹竿,我说,”Loony,我全能的上帝,冷静下来。“我说,”你马上就有演出了,可你连演出服都没穿那。“他说:”我没告诉你吗?我要去见我哥哥了。他将解决我们俩的一个老问题。“
“然后,他走到楼梯那里,又突然转过身,脸就像白马的脸。他样子古怪和悚然地看着映照在脸上的炉火光,说”万一我哥哥做完事后我遇到了不测,你会在我住的那条街找到他。他并不真的住在那儿,不过他有一个房间。“
接下去是Isaacstein讲述的情况。当他听到Loony拒绝演出时简直不感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吵了起来。Isaacstein咆哮着说,“你知道如果你不继续演出会有什么后果吗?”而Loony露出快乐的笑脸,说“是的,我知道会有什么后果。”然后他优雅地举起帽子,说,“晚安,先生们。我要回到我的坟墓去了。”于是,这个疯子再也没说一句话,走上了楼梯。
哈德利 折上了这张纸,把它放到了他的公文包里。
“不错,他真是个挺好的马戏团主持人,”菲尔博士费力地点上他的烟斗,说“看上去一位可怜的亨利兄弟不得不——怎么样来着?”
“目前,这也许会对在Cagliostro大街找到亨利有帮助,也许没有,不过我们肯定可以找到他的临时藏匿处,”哈德利说,“我在想的问题是,开枪的时候Fley在往哪儿走?他在走向哪儿?他没去自己的房间。他住在街口的2B号,可他却往相反的方向走。他被击中的时候是在右边18号左边21号的位置,在路中间,已经稍稍走过了街道的一半。当然,这是个很好的追踪轨迹,我已派Somers去调查街道那一半的所有房子了,去寻找任何值得注意的新的或可疑的住客。那么多房东,我们会找到很多住客,不过那没什么关系。”
菲尔博士懒散地尽他那庞大的身躯所能允许地半躺在大躺椅中,拨弄着头发“对,不过我不会对街的任何一头过于注意,别去管它们了。你看,假如Fley在被射时正在逃跑,正在试图摆脱某人呢?”
“跑到一条昏暗的巷子里?”
“不对劲,我跟你说这全都不对劲!”博士吼叫着,从椅子上坐起来。“不单是因为我看不到哪儿有一丝一毫的合理性,而且因为这件事简单得让人发疯。没有什么四堵墙内的骗人把戏。只有一条街,一个沿着街走在雪中的男人,尖叫,一句低语,一声枪响,证人们转过身,凶手消失了。去哪儿了?难道手枪像仍下来的刀子一样飞过来,然后顶着Fley的后背炸开,再转走了?”
“胡扯!”
“我知道是胡扯。但我仍想问问,”菲尔博士点着头,让他的眼镜滑下来,用手按着眼睛,“我想问,这个新的发展对Russell 广场那群人会有什么影响?我的意思是,假如说每个人都有嫌疑,我们不能去除其中一些人的嫌疑吗?即使他们在Grimaud的房子那里对我们撒谎了,可他们毕竟没法出去到Cagliostro 街的中央转动左轮枪。”
警长面带讥讽地说,“现在我们又有运气来了,好好注意。我都忘了!如果Cagliostro 街的事情发生在稍后,甚至说是稍前,我们就能排除一两个人的嫌疑了。可并不是这样。Fley恰恰在十点二十五分被杀的。也就是说,在Grimaud被杀15分钟后。亨利兄弟不碰运气。他准确地算好了我们在接到报警后会派人去抓Fley。只有亨利兄弟(或什么人)在两件案子中都预计到我们会做什么了。他在那儿玩了一手消失的诡计。”
“或什么人?”菲尔博士重复着。“你的思维过程很有趣。为什么说是或什么人?”
“这就是我对于那不幸的,没人注意的15分钟想说的。我在这次的犯罪里学到了新的妙计,菲尔。如果你想犯下两桩狡猾的谋杀,不要干完一桩然后晃荡着等待绝佳时机再去完成另一件。一次出击——趁目击者还在搞不清状况,连警察都无法确定记起谁在特定时间在哪里的时候,再次出击。我们能这么干吧?”
菲尔博士为了掩饰他并不能这么做,吼叫着说“好了好了,现在我们该不难做出一张时间表了。让我想想,我们什么时候到Grimaud家的?”
哈德利在一张纸上迅速记着。“我们到的时候正好曼根从窗户跳出来,应该最多是枪响后2分钟。就算是十点十二分吧。我们跑上了楼,发现门锁着,找来了钳子开了门,有三分多钟。”
“有一点时间间隔吧?” 兰波插话说,“我觉得我们破门好象费了好些工夫。”
“人们经常这么觉得,”哈德利说,“事实上,我以前也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我处理了那个Kynaston刺杀事件(菲尔,还记得吗?),那个案子里聪明的凶手就是靠着证人总倾向于多估计时间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因为我们都以分钟,而不是秒来感觉时间。你自己试试看。把表放在桌上,闭上眼,在你觉得过了一分钟的时候看看表,你可能会看到只过了30秒。这里就写三分钟。”他皱着眉,继续说“曼根打了电话,然后救护车很快过来了。你注意疗养所的地址了吗,菲尔?”
“没有。我把这些污秽的细枝末节留给你,”菲尔博士带着一种尊严地说,“我记得有人说就在附近。”
“在Guilford街,靠近儿童医院。事实上,”哈德利说,“就背对着Cagliostro街,很近,后花园一定就于……好,就说花了5分钟叫救护车到Russell。那时是十点二十。接下去的5分钟呢,也就是第二桩谋杀发生前那5分钟呢?还有同样重要的发生后的5分或10分或15分钟呢? 萝赛特·葛里莫,一个人,跟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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