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棺材》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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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想当然耳,计划的执行失败了。魔术的后半段,是佛雷走进书房,其实当时佛雷已命丧卡格里史卓街的公寓里。等一下我会说明这个部分。借助杜莫太太的协助,葛里莫早已有准备。”
“他告诉佛雷,他们可以在烟草零售店顶楼佛雷的住处碰面,时间约在周六晚上九点钟,他准备以现金和他和解(别忘了,佛雷兴高采烈的辞掉工作,烧掉家当,离开莱姆屋的剧场时,约莫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周六晚上动手,是因为众人皆知每逢周六,他整晚都会独自呆在书房里,绝不许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来打扰他。他选择那天晚上下手,是因为他出入往返必须经过地下室,以及地下室门前的通道门(英国旧式房屋侧边有低洼凹庭,由栏杆与走道分隔,凹庭设有楼梯,并有门通往地下室);而房间位于地下室的安妮,周六晚是她外出的休假日。你们还记得,葛里莫在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一直到依证人所言的,九点五十分打开书房门接见访客为止,这段时间内没人见过他。虽然杜莫太太宣称,九点三十分曾在书房与他交谈,当时她正要收走咖啡杯和托盘——我待会儿会告诉你我为何不相信这件事。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书房。他人在卡格里史卓街。他事前交待杜莫太太,要她在九点三十分到房门附近探看,然后找借口现现身。为何要这么做?因为葛里莫吩咐米尔斯,必须于九点三十分上楼,然后从走廊的另一端监视书房门。在葛里莫的魔术中,米尔斯扮演的角色,是犹如冤大头的观众。然而,假如米尔斯上楼接近书房门之时,他突然想和葛里莫交谈,或是要见教授,那么杜莫便可以出面阻扰他。因此,杜莫待命于楼梯间的拱门处,不让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靠近书房门。”
“米尔斯为什么会被选来充作观赏魔术的冤大头?虽然他小心谨慎,面面俱到,对教授的计划应能有所贡献,但由于他生性胆怯,因此必对‘佛雷’心存顾忌,因而当空幻之人走上楼时,他一定不会挺身而出。葛里莫估计,不仅在戴面具之人走入书房之前那段空当,米尔斯不会袭击来者(若是换成曼根或德瑞曼,他们可能会出面阻挠),而且他也不可能会冒险离开自己的房间。既然有令不可擅离岗位,那么他一定会照办。最后一点,米尔斯之所以中选,是因为他是位个头极小的矮子,你们等一下就会更加明白原因。”
“好啦,他被告知九点三十分上楼,并守在自己的门口监视。原因是,预计空幻之人首度上场的时间,即在不久之后;事实上,空幻之人出场迟了些。注意这里的矛盾之处。米尔斯听到的是九点三十分,而曼根却是十点钟!理由很明显,因为楼下必须有人作证,访客确实是从大门进来,证实杜莫的说法。不过,曼根可能会对此访客心存好奇,他说不定会盘问空幻之人……除非葛里莫先戏谑的告诉他,访客很可能不会来,或者,说访客不会在十点以前抵达。总之,目的是降低曼根的警戒心,甚至还得让他犹豫的够久,好让空幻之人走过起居室,并且顺利上楼;而万一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就把曼根和萝赛特反锁于室内。”
“至于其他人:安妮外出,德瑞曼嘛,给他一张演奏会的票便可打发,伯纳比当然在打牌,贝特斯去剧院。于是,魔术舞台已经清好场子,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九点钟之前(大概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屋子,他由地下室的通道,直接来到大街。不过,麻烦之事自此开始降临。大雪已经下了好一阵子,这情形和原来的计划相反。但葛里莫却不在乎。他自认可以把事情摆平,然后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届时大雪仍在飘落,他离去所留下的足迹自然会被掩盖;而且稍后的计划——访客被判定从窗户垂荡逃逸——也不会引起为何没留下足迹的疑窦。无论如何,这个计划对他事关重大,绝不能就此罢手。”
“他离家时,身上带着无法追踪的老式科尔特手枪,总共就装了两颗子弹,我不晓得他戴了什么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浅黄色的大衣,上头还点缀着亮眼的花呢小斑点。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几号。买它的原因是,一来,没有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万一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人料到是他。他——”
哈德利突然打岔。
“等一下!那件会变色的大衣呢?变色这事可比外出杀人发生得早。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能否请你忍耐片刻?一旦说到魔术的最后一幕时,答案自然会揭晓;这也是魔术的一环。好啦,去见佛雷是葛里莫此行的目的。他应该和佛雷相谈甚欢了一会儿。他可能这么说:‘老弟,你得搬离这鬼地方!你现在可以优哉游哉,无需工作了;让我来帮你打理一切。干脆,这些没用的飞舞你就扔了,搬来跟我住如何?你写张字条,告诉你的房东,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给他啦!’拉里拉杂扯这么多,你们瞧,目的就是要佛雷写给房东那张语焉不详的字条:‘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发现佛雷身亡,手边又有把枪,那张字条自然被视为自尽的遗言。”菲尔博士倾身向前。
“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枪口直接堵在佛雷胸膛,然后面带笑容的扣下扳机。”“当时,他们俩在那栋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过了,那墙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坚实。房东又住在老远的地下室里,他老先生是卡格里史卓街上,最没有好奇心的人。他对枪声根本充耳不闻,更别提枪口是紧贴着佛雷的胸膛发射,声音自然会低沉些。计划中,此时离尸体被发现的时刻,应该还有一阵子;而且绝对在黎明之后。于此际,葛里莫会做什么?杀了佛雷后,他会用枪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轻微的伤痕,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子弹深入体内——从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们知道,此人拥有蛮牛般的体魄,以及恶棍似的胆识。接着,他把枪置于佛雷身边,冷静又急速的以手巾或棉布缠绕伤口。伤口势必位于大衣内面,且划过衬衫;下一步即是用胶布包扎,然后等待时机到来,以便回家进行他的魔术秀,借此伪装佛雷曾到此一访。如此一来,从佛雷开枪射他,随即回到卡格里史卓街,在用同一把枪自杀等等,没有任何验尸法官,会对这些说法起疑。我讲的够清楚吗?此案就是这样被倒行逆施了。”
“葛里莫的‘计划’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计行事,这将是一桩精巧的谋杀;我甚至怀疑,届时我们能否识破佛雷并非自杀的诡计。不过,整个计划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个难题:万一有人目睹到佛雷的访客——不必认出是葛里莫,只要有人看见便行——
那么事情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此时自杀的推论,遂难以成立。街巷甚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仅有一处,大门就在烟草店旁边。而葛里莫穿的大衣极为炫耀,他以前还穿它来此勘查环境(对了,前些日子,那烟草商杜勃曼看过他在此处闲荡)。后来,他发现难题的解决之钥,就在伯纳比的秘密公寓里。“”你们想想,若有人知道伯纳比在卡格里史卓街有间公寓,那么此人非葛里莫莫属吧?
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还怀疑他作画是别有用心。葛里莫不但心存猜疑,他还跟踪伯纳比。一个人若有着莫名的危机意识,他一定会随时提高警戒。他当时知道那间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萝赛特有公寓钥匙。于是乎,当时机成熟,构想成型后,他便去萝赛特那儿偷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和佛雷的住所,正好都在卡格里史卓街的同一侧。那里的房子是并排而建,连屋顶也是紧密相邻;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顶上,跨过矮围墙,便可从巷尾一路直达街头。何况,两人刚好都住在顶楼。回想一下,去伯纳比公寓的时候,你们还记得,顶楼套房的出入门,是在楼梯旁边吧?”哈德利点头示意。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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