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古术》第216章


不料此事被豪绅得知大怒,仗势买通高官施压,令位小官微的阎县令就范,一定要严惩胆大妄为的梅傲骨,否则轻则丢官罢职,重则全家难逃一狱。
无奈之下,阎县令委曲求全,把梅傲骨定罪问新,而那位千金从此不知去向。
据说有人看到玄空寺的主持,与这位失踪的千金小姐极为貌以,但确实与否无人可证。
朝歌忽然心中雪亮,原来那玄空寺的开山祖师,的确大有来历,莫非是与术士有男女情事的当局之人?
可那位风水师当时身陷大狱最后被斩,又是谁做了这个巨毒坟局呢?县志中有关此事的最后一段记载中写到:这风水师尚有一兄弟,带着梅君与千金小姐的幼子从此销声匿迹,不知去向。
朝歌猜测着,很有可能这个兄弟的后人,多年后隐姓埋名,重回此地,设法接近县令后人,最后设此巨毒坟局。
以玄术泄报私仇,正因为如此,犯了风水占士的大忌,从而导致后代雕零,易术逐渐失传。
如果朝歌没猜错的话,这一雕零的术士家族,即便不是他要寻找的形势派传人,也一定互有关系。
但朝歌几乎用尽了所有办法,也没能在全县查出一个梅姓人家。
朝歌也知道,即便真是梅君兄弟或是其后人潜回此地,设了那巨毒风水,当然不能以真姓示人。况且设完局后也不见得再留此地。
朝歌只得另想办法,看能否再寻得一线希望出来。因为,如果连这里都没线索的话,恐怕其它地方就更难找了。
可在寻找线索的这几天下来,线索没找到,却对阎恶霸的罪行极为愤怒。
这阎恶霸与镇官勾结一起欺行霸市也都算了,可偏偏还有另一恶好,因为自己先后娶了几个老婆都没生养,最多生了一个女儿,于是以此为借口,几乎淫遍全镇有些姿色的女人,无论已嫁或是再婚,都逃不出他的狼爪。
有个别上告的,却因镇官勾结,不了了之,此后不是迁走他乡,便是忍气吞声。更有许多懦弱女子被强行奸污了,既怕声张引来报复,又怕家人就此抬不起头,往往凄苦忍了下来,整座镇子几乎成了阎家为所欲为的淫窟。
而在被害者中,有一对李姓母女最为凄惨。
女儿雪兰原本长得是全镇出了名的漂亮,却被阎恶霸看中强行奸污了,若是一般女子早寻了短见或是屈从,但雪兰却没有。
死是最没用的,她绝不能这样就死了,一是对不起年迈的老母亲,二就算是死,也一定要在死前亲眼看到阎恶霸伏法。
于是她用利刀自毁容貌,带着老母远走他乡,又绝不行讨。原本是何等娇弱的美少女,全靠在建筑工地和煤矿场做苦工赚钱,在保证老母亲生活的同时,一有机会便到省城上告,怎奈人单力薄,次次被挡在门外。
不幸这事被恶霸得知,派爪牙把母女挟持回来,也不杀她,逼迫母女只能在镇上乞讨为生。意思是要全镇的人知道,敢与他阎家作对就是这样的下场。
而全镇上下都在阎恶霸的淫威之下,谁又敢施舍一点米水给这对可怜母女呢?
即便如此,雪兰也没放弃生存之望,无论遭受怎样的屈辱艰难,心里就只那一句:就算死,也要看到阎恶霸伏法!
没人给吃的,她就到垃圾堆里去拣,去饭馆酒店的泔水桶里去淘。
可即便凄惨如此,阎恶霸还是不放过这对母女,常有手下爪牙跟在沿街拣食的雪兰身边,一等雪兰好不容易拣到可吃的残食,立时上前一脚踢飞。
更有恶毒爪牙声称,刚才雪兰拣到的东西是他的,没经过他的允许,即便是垃圾那也算偷。
恶毒爪牙揪起雪兰的头发歹笑着:“我该怎么处罚你呢?”
另一爪牙上下盯着雪兰那脆弱的身子,发出一串淫笑:“我倒是有个法子,把她衣服扒光,绑到中心广场上示众,看谁以后还敢偷我们扔的垃圾。”
恶毒爪牙看了眼雪兰那张因为毁容而可怕的脸,啐了一口:“我看还是算了,那的生意可全都是咱阎老板的,别再他妈影响市容。”
说完,竟然脱下裤子,往刚才踢走的残食上尿了泡尿,邪笑着活像个恶鬼:“给你加加温,现在可以吃了。”然后和同伙们哄笑而去。
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雪兰,再没有一丝力量爬起来去为老母亲拣食了,偎在母亲怀里,从没掉过一次泪的她忽然哭了:“妈……女儿对不起您!都是我太倔强了,这辈子不能尽孝,也只有下辈子了……”
凄惨无比悲从中来,凄风苦雨的寒檐之下,母女俩抱头痛哭。
获知此事,愤怒的朝歌决定出手!
他先是选中了阎恶霸开的、全县最大、最豪华的金王大酒店。
金王大酒店的经理张有道可是阎恶霸妹夫,为人阴损狡诈,伴着阎恶霸为虎作伥,做出许多吃人不吐骨头的坏事,更是阎恶霸的最得力参谋,在县城里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平日里谁见到他还不跟见了阎王似的,人称“二阎王”。
可今天当他见到朝歌的时候,却扑通一声跪下。
这倒不是他情愿的,而是因为朝歌暗运金行术,在二阎王的体内如同运起了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己然生生的把二阎王的两个膝盖骨挖断了。
皮肉不见伤口,看着自己因大量内出血,很快肿起来的皮下组织,二阎王恐惧的张大了嘴,却就是喊不出声。
接着,他就听到了朝歌告诉他要做的两件事。
“第一,用你自己那辆最新款的豪华奔驰房车,把雪兰母女像接祖宗一样,接到这里最好、最豪华的房间。
“第二,煮两碗红糖小米粥,跪着喂两个虚弱的母女吃下。如果有一点怠慢的地方,我让你生不如死。”
而很快,二阎王就己经感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了,刚才那把挖断膝盖骨的冷刃,开始在密布神经系统的全身游走。
真如同把他活剐了一般,杀猪般的嘶嚎从嗓子眼里喷涌而出。
二阎王无暇再想任何营救自己的办法,也不去想眼前这个令人害怕的年轻人,到底什么来路,目前他最急于做的只有两件事:接人!喂粥!
因为他己经清楚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才是名符其实的活阎王!
接着,朝歌步出大堂,在街边小摊上花两毛钱买了一盒火柴,然后走到全县城最繁华的商业街,对中心广场上一个保安问道:“听说这里沿街两旁的商家店铺,几乎都是阎霸王的?”
几乎全城的保安,都隶属于阎霸王私自组成的治安联防大队;名是治安,实际却是一伙流氓地痞组成的阎家打手,有哪个不服,立时遭到灭顶之灾。
朝歌这样冷里带刺的问,当然让这只阎家护院狗听着不舒服:“这里每一家全都是!你想怎么着?”
朝歌只冷冷的回了句:“谢谢!”
然后便划着了第一根火柴,从第一家开始烧了起来。
刚才那个横眉立目的保安惊呆了,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只一根火柴,绝对就只那么小小的一根火柴。竟然不可思议的烧着了那么大一间的高档电器铺。
接着就是第二根火柴,第二个阎家商铺。
一直烧到第五家的时候,这位有点神情恍惚的保安才被看店人拽醒,赶紧给消防队打电话,接着再给县警察局打电话,他一定要让划火柴的小子知道他这样做的后果。
可他很快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回复:“因为警员不足,无法支持救火行动。”
这是怎么了?
平时就跟自家一样的警局,在这关键时刻怎么短路了?
他又哪里知道,早在昨晚朝歌就己经光顾了警察局长家里,接着警局上下都接到局长颤颤抖抖亲下的死命令:“全体警员枪枝上交,放假三天。”
所以,这位颇负责任的阎家狗腿,只能同县城的大部分人像看白日烟火一样,看着阎家孽产熊熊燃烧。
在整街熊熊烈火做为背景下,朝歌一头不回的走向了不远处的阎家豪宅。
此时的阎霸王正接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告急电话,他暂时还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但却反复的听到一个形容——一个冷俊青年,一个像是来自地狱的冷俊青年。
当朝歌刚刚踏入阎霸王豪宅,便有三十柄开山刀、五十把上膛枪对准了他。唯一一个不同的是手里拿着电锯,他就是一身横肉长在了脸上的阎霸王。
“谁敢动他一根毫毛,我阎霸王活劈了他!”正当所有爪牙一楞的时候,阎霸王看着朝歌凶笑着,激活了电锯。
“因为那样就太便宜这小子了。谁用这电锯把这小子的手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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