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密档》第45章


“如果真是如此,那案犯纵火焚尸可能是临时起意的。”
杜自健朝叶剑锋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对了,你们法医认为案犯杀人是不是也是临时起意的?”朱浩哲问。
“现在看我估计是临时起意的可能性大吧,因为案犯是用电线类的东西勒死了死者,并没有发现其他机械性损伤。电线类的东西现场也可以临时取材啊。”一直插不上话的孟学涯,这时也憋不住了,极力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嗯,就目前来看,是这样,但还是要等到检材化验结束再说吧。”叶剑锋现在作为市局法医,说话比以前严谨了许多,他想得也更远一些。
“那是自然,我们现场勘验也还没结束,有无助燃剂的检验结果也没出来。这还得麻烦杜所帮我们催紧点。”朱浩哲也如是说。
“郑局和余支比你们还急。能抽出的人手,都在加班加点。”
杜自健所言确实如此。叶剑锋在平江县的时候,没觉得市局刑科所有多忙,到了市局之后,才有切身体会,抛开各个县区重大案件的现场勘验不说,单就DNA室和理化室的检案量就与日俱增,不仅是由于人手不足,大小案件的发案率偏高,更重要的原因是现在每个案件的侦破、移诉、审判都极其重视证据。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些盗抢案件的现场,有条件的生物检材提取率几乎100%;酒后驾车或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酒精检测也几乎100%,单单这两项就占去了很多日常工作时间。
大家讨论得正在兴头上,叶剑锋与孟学涯几乎同时接到一个电话。
一个叫萧肖的男子有重大嫌疑,此人已被秘密传唤至派出所,需要法医即刻对其进行人身检查。
经查,这个叫萧肖的男子一直对死者朱笛情有独钟,而朱笛对他一直不冷不热,若即若离,两人之间的关系如何,没有人得知,但肯定不是热恋中的男女朋友。是否因为得不到朱笛而让萧肖痛下杀手?这种动机的确是存在的。这是其一。
其二,朱笛生前最后一个打进的电话就是萧肖,而且就在案发当晚的8点33分,这时间离案发如此之近,不得不让人怀疑。
其三,最为可疑的是,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萧肖当晚打完电话后可能到过朱笛房间,而且针对这一点,他一直是含糊其辞。
派出所讯问室。
待孟学涯给萧肖做完人身检查之后,叶剑锋问身边的民警:“他的随身物品在哪里?”
“外面纸箱里。”民警出去拿进来一个透明塑料袋,递过来说,“这里面都是。”
袋口已被封好,无须拆开,里面的物品一目了然,有一部手机,两串钥匙,一个钱包,几枚硬币,重点在于还有一包没抽完的香烟和一个银白色“Zippo”打火机。
这个打火机怎么这么眼熟?叶剑锋忽然想起来,这个几乎和他以前所用的很像,唯一不同的就是金属外壳上的图案不同,这个打火机的图案造型是一匹“马”。叶剑锋对此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一个“Zippo”生肖打火机。
叶剑锋装着无心而又随意地说着:“这火机,和我的差不多啊。你属马?”
“是。”
“平时烟瘾大吗?”
“还好吧,如果只是自己抽的话,差不多两天一包。”
“这火机什么时候买的?”
“去年过年的时候。”
“你这个在哪买的?”
“香港。”
“香港?多少钱?”
“大概…500多吧。”
“5007看来这是真家伙,我的是山寨的。”这是事实,叶剑锋那个是在网上淘来的,才158元。
说话间,叶剑锋始终语气平和,这种拉家常式的谈话,让萧肖感觉没先前那么紧张,他略微调整一下坐姿。
临走时,叶剑锋又简单地检查了一遍,说:“先这样吧。”
人身检查刚结束,绿林县局的领导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打来电话询问,有没有发现萧肖的疑点。
萧肖全身衣物及体表没有损伤、没有血迹、没有烧伤,是或不是,从这一点根本无法判断。这是叶剑锋客观的答复。
当然这一点也不能排除萧肖作案的嫌疑,从目前的侦查情况来看,他的嫌疑仍然很大。
余世春也打来电话,虽然也是问检查情况,但他问的方向不同,他是问能不能排除萧肖的嫌疑。
对于这个问题,叶剑锋的确有自己的一点儿看法。
当然这些也是假设性的推理。从杜自健和朱浩哲先前对那张碎纸片的分析,案犯临时起意用煤气灶来引燃床单,那说明案犯纵火时没有随身携带打火机或火柴之类的东西。而萧肖是个老烟枪,他随身还携带着那个让叶剑锋眼馋的“Zippo”打火机。
“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萧肖案发当晚没有携带打火机。”这是叶剑锋最后补充的一句话。
“应该不会。”余世春倒是否定了叶剑锋最后说的可能性。
“哦,余支为何如此肯定?”
余世春解释道:“因为,当晚萧肖进入朱笛家之前,在附近的一个超市买了一包香烟,随即就在超市门口点了一支,这就证明他当时随身携带着打火机的。这个有超市的监控为证。”
“不过,这些推断建立的前提是基于杜所与朱主任对那张碎纸片的分析之上,如果他们分析得没错,那萧肖的嫌疑就降低很多。”
“那当然,而且还要看这个萧肖最后真实的口供了。”
突然叶剑锋在余世春电话里听到一阵嘈杂声,他急忙问道:“咋回事?”
过了十几秒钟,才听见余世春回话:“死者的父母亲友好像来了,先挂了。”
很快,孟学涯就接到领导一个指示,要他带着朱笛家属辨认尸体并采取她父母的血样。要想真正认定这具尸体的身份,DNA才是最科学的方法。
会议室,各级领导嘀嘀咕咕地讨论、分析着各种汇总来的信息。当然,大家最为关注的还是这个萧肖,究竟是不是真凶?
能否排除萧肖的嫌疑,的确是当务之急,这不仅关乎案件的侦破,更关系到人权与法律,现在参与到案件里的每个人都不应该独善其身。
“我觉得,我们大家不仅是为了破案,更是为了不能制造一起冤案!”郑阳对大家说。
“现如今,即使错放一个也不能错抓一个啊!”绿林县局刑侦副局长冯世田的这一句话带有玩笑之意,但说出了现在的局面。
有些人摇摇头,面露无奈的苦笑。错抓,错放,都是绝对不可行的。
排除萧肖作案的嫌疑,由杜自健与朱浩哲从现场分析开始。
“萧肖说朱笛根本就没开门,换句话说萧肖根本就没有进入到现场,这一点从现场看比较可信。”朱浩哲深思熟虑地说道,“首先我们基本确定了案犯是从大门和平进入。现场虽然显得十分凌乱,地面也无勘验条件,但是房间其他地方的各类物品摆设,整整齐齐,有条不紊,从这点可以看得出死者是一个很干净整洁的人,如果萧肖进入到房内,死者一定会让案犯换鞋,但是现场门口的鞋架上没有男式拖鞋,只有几双女士拖鞋和高跟鞋,鞋柜里倒是有两双男士拖鞋,但是被压在最底层的抽屉里,而且有些变形,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用过了。”
“我听说,你们先前怀疑案犯是用煤气灶点燃纸张来引燃床单的,现在你们怎么认为的?”余世春插进一句问话。
朱浩哲答道:“这个问题,我们和杜所最后也反复研究过,我们还是坚持原来的分析意见。”
余世春与身边的儿位领导耳语了几句,说:“那也就是说,案犯极有可能没有携带打火机等,或者说没有预备。”
绿林县局分管重案的副大队长孔凡星是一个刚提拔上来的年轻中层领导,刚到30岁,算是绿林县刑侦线上的得力干将,萧肖的审讯工作由他负责。
孔凡星目前并不认可这些推论,他的质疑理由很简单:房间没有男式拖鞋,也许案犯进入房间没有穿鞋;案犯没有用打火机,也许是情急之下打火机没有打着,也许碰巧打火机没有气或者没有油。
孔凡星提出的这两个理由,确实也有可能性,这将最大的嫌疑又指向萧肖。持这种观点的不只孔凡星一个人。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孔凡星说的理由有些牵强。从现场和尸检上看,案发时死者穿着睡衣,一般不会轻易让一个男人进门,尤其是像萧肖这样关系一般的男人,二来常理上说,进来的客人,尤其是男人应该会换上拖鞋。
针对孔凡星的质疑进行反驳的观点,不仅又降低了萧肖的作案嫌疑,更是将案犯引导向另外一种可能,或者说是种假设,是否为女性作案?
考虑女性作案的可能,其实不是现在提出的,早在案发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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