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26章


作为主人的裴经理非常健谈,陈超很快就将猴子的事忘在脑后了。窗外,夜幕正徐徐降临,远处地平线上的落日余晖渐行渐远,一切看上去就像是一幅被慢慢卷起的山水画。在最后一缕晚霞的掩映下,不远处的那些山峰仿佛被涂上了一抹浪漫的色彩。
陈超手握酒杯,仿佛迷失在这美景之中。如果说这桌“大补宴”真的发挥了什么效用,大概是在这心灵层面吧。
宴席散去。当他回到房间时,感觉自己精神焕发,也很轻松。他靠在柔软的床上,一丝困意袭来。在城里,平时晚上很难睡着。看来他今晚不必为失眠担心了。是因为吃了“大补宴”吗?不知道是补了阴气还是阳气,→文·冇·人·冇·书·冇·屋←总之陈超觉得此刻体内的阴阳算是调和了。
想着这些,他渐渐进入了梦乡。
睡眠过程中他醒过几次。但布帘遮住了窗外的晨光,也没有汽车来往的噪声,整个人都被一种慵懒的感觉包围着。他并没有起床,甚至连床头柜上的闹钟都没看一眼,反正肚子也不饿。虽说这种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但总对自己的精神状态恢复有好处吧。
想到这里,他翻了个身,再一次沉沉睡去,仿佛时间已不存在。
十八
周四一早,上海市公安局忽然收到了一份“提示”。
这份提示——如果算是个提示的话——来自《上海晚报》。确切地说,是一片从报纸上剪下的分类广告被寄到了公安局,收信人是刑侦队长廖国昌。
好好研究一下三陪小姐吧。陪唱小姐和陪酒小姐之后,该是陪舞小姐了。至于地点嘛,百乐门怎样?还是老时间,你知道的。
——文革红旗
看起来像是朋友之间的恶作剧。但既然收件人写明是廖警官,这事还是不可小觑。
“这不是提示。”廖国昌皱着眉头说。
红旗袍案的死者中已经有一个陪酒小姐和一个陪唱小姐,那么接下来,就像晓红所说的,应该是陪舞小姐了。
“老时间”就更让人心焦了。意思就是,要么周四晚上,要么周五早晨。
“文革红旗”肯定不是真名,这点毫无疑问。但九十年代的人谁会用这样冷僻的笔名呢?
“‘文革’里的红旗,听起来怎么这么像当年的造反派?”于光明说道。
“等等,红旗……红……红旗袍?”廖国昌自语道。
他当即联系了报社,编辑却坚称没发现广告里有什么不妥。这种业务,只要交钱,再找家快递公司送到编辑部,就能登报。送快递的人可能骑自行车,也可能开车,也许连驾驶执照和执业资格都没有。想通过快递公司寻找线索是不可能的。登这条信息的人根本没留地址和电话。
毫无疑问这是来自凶手的信息,更是不可容忍的挑衅。
凶手无视警方布下了天罗地网,还要继续他的杀戮游戏。这次他甚至将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和地点都告知了警方。
很快百乐门的相关信息就汇总到了局里。这是一家有着六十多年历史的舞厅,位于华山路,距离南京路不远。历史上的百乐门曾经辉煌一时,三十年代上海滩各界名流都会去那儿跳舞。然而新中国建立后,这种聚众跳交谊舞的行为被视做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代表,舞厅也被关停,改成了一家电影院。凭借这一身份,它在“文化大革命”中幸免于难。在那段时间里,百乐门这个名字几乎都被人忘记了。直到后来,年久失修的英文招牌掉下来砸死了一个行人,这个名字才重新被人想起。后来这一事故也被宣传为一个时代的终结。在九十年代早期,百乐门成了这个城市集体怀旧的对象之一。再后来一位台湾商人决定投巨资重现百乐门当年的辉煌,一切陈设都按照三十年代的样子。泛黄的海报被重新裱起来,饰品被擦拭得一尘不染,生锈的灯具被返修一新,当年的乐队得以重组……当然还招募了许多年轻漂亮的舞女,穿着旗袍为客人们表演舞蹈。
总之,那儿又重新开张了。在上海的旅游指南里,百乐门被标注为必去的地点之一。
于、廖二人四目相对,他们已别无选择。晓红已经扮作陪舞小姐去做卧底了,现在正是破案的最佳时机。
于光明对卧底的事依然保留着意见,但他的同事们却坚持这么做。也罢,“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于是,晓红花枝招展地出入各家夜总会。据她报告,许多人对她表示过兴趣,但这里面没找到一个有嫌疑的。为了查清每个家伙的底细,她都要跟他们周旋到最后一刻。报告中并没有提到她究竟做出了多大牺牲。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这凶手就是个魔鬼。”于光明说道。
“晓红跟咱们共事也有两年了,无论在警校里还是在局里她也学了不少东西了……”廖国昌在自言自语,似乎在给晓红打电话之前先要给他自己壮胆,说服他自己,“她是个好姑娘,人又靠谱。”
虽然说于光明对晓红了解并不深,但他也在为她担心。晓红是个聪明踏实而又尽责的姑娘。对于一位年轻警员来说,选择可能有无数种,可她却去了工作压力最大的刑侦组。所以廖国昌此刻的踌躇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许凶犯是在故布疑阵。如果我们派人蹲守百乐门,他就会去别的地方作案。”于光明说道。
廖国昌点了点头,并未立刻回话。这时,李书记突然走进了办公室,气喘吁吁地大声嚷道:“够了,你们的任务是抓住凶犯。全局都会支持你们的行动。跟我说说需要多少人,我派给你们。”
晓红也走进了办公室,在廖国昌桌子对面坐了下来,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她此刻穿着一件高开衩的旗袍,看上去倒真有点儿像个“小姐”。虽并未化妆,但脸上依然洋溢着晨光般的光彩。
廖国昌把从那份报纸上剪下的“提示”递给她,说道:“我想告诉你的是,这次任务属于自愿性质。和你之前做的不同,这次不是强制性任务,虽然你是不二人选,但你现在有权退出。”
晓红接过纸片看了一眼,用手理了理前额的发丝,点了点头,露出刘海后面弯弯的眉毛。
廖国昌继续说道:“如果你今晚去百乐门,我们也会去的。你只要在凶手出现的时候让我们知道就可以了。”
“我怎么知道哪个是凶手呢?那些家伙们跟小姐们搭讪的方式都差不多。”晓红问道。
“我觉得他不会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下手,他肯定会约你独处。只要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会阻止他。我们会针对各种情况做好准备。”廖国昌说道。
于光明心想,这区区半天时间能做什么准备。警方可能啥准备都做不了。估计只有晓红不用准备吧,这还要拜她前两天的卧底经验所赐。
“那就这么干吧。我今晚留守办公室,你们行动过程中要随时与我保持联系。”李书记拍板了。
于是行动就此启动。晓红搭乘一辆出租车回家为晚上的行动梳妆打扮去了,而于、廖二人驾驶一辆外壳上写着“空调维修”的面包车到达百乐门,以此车作为前线指挥所。很快就会有其他警力前来增援。
考虑到凶手可能认识百乐门内部人员,参与行动的警员们决定不暴露自己的身份,穿便衣扮作顾客进入现场。
于光明在入口处拿了一本彩色小册子,按照上面的说法,大楼一至三层是规格不同的舞厅,价格也有区别。除了要买票入场之外,场内还有所谓的“跳舞费”制度,每跳一支舞收二十五元到五十元不等,当然这不包括小费。
“就是说除了正经来跳舞的人,还有陪舞小姐呗,跳舞赚小钱,跳完舞再去赚大钱。”廖国昌不屑地说道。
下午时间还早,所以只有一层在营业。舞厅一头是一排桌椅,另一头是舞台。一位身穿华丽旗袍的歌手正在随着乐队的伴奏歌唱,昏暗的灯光营造出一种纸醉金迷的怀旧氛围。来跳舞的人看上去多数是中年人,陪舞小姐年龄也都不小。
“这个时段费用相对低廉。”廖国昌在研究小册子上的价目表。
下午场人们可以跳到晚上七点,之后,舞场会移师到二三层。三层将主要表演一些俄罗斯舞蹈之类的,警方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到二层就可以了。四五层是客房。
“谁愿意住这种客房啊,每天楼下都莺歌燕舞地折腾一宿。”于光明说道。
“你不懂了吧,这才是好地方呢。有些客人会下来跳舞,然后选个小姐上楼享受。”廖国昌笑道。
无论跳舞的还是住店的,所有客人都必须通过面向华山路那个出口才能走出大楼。那里安装了一部监控摄像头,不用担心有人会从那儿溜走。
于、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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