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女王蜂的征途》第127章


“你还有我。”林半芙脱力般喃喃。
林墨初在心里窃笑,这也是计划之一。
她的意志开始动摇,如以前一般容易操纵。
林半芙终于温柔的走来,伸手捧住那张相似的脸,却说……
“我是你的亲人,所以,一起死吧。”
崖洞上方突然开始剧烈震动!
林墨初惊讶的睁大双眼,右目半盲,只能看见面前三五米的距离,所以她的表情格外模糊。
她从一开始就是来同归于尽的!
林半芙:“你选了个好地方,炎热的天险易守难攻,又方便繁育工蜂……但这里太危险了,在关键处稍微投放炸。药就能让你沉入下方的熔岩海。只要控制你的行动,就等于控制了所有亚蜂。”
贸然发起攻击,林墨初肯定会率领亚蜂拼死抵抗。
只有她出现才足够分散他的注意力,所以只有她有资格死在这里。
“你们不需要熵石了?”林墨初额头落了一层灰,“留在这里,给我陪葬?”
“能提供无限生物能源,的确是好东西。”林半芙堵死出口,“但留下它意味着永远无法杀死亚蜂,在两者之间,我们还是选择在地面上生活。”
“好,很好……你的白隐也不要了?”林墨初边笑边点头,擦掉睫毛上的尘土。
林半芙摇头:“我只答应让他重新看见天空,没说一生一世陪着他。”
……
遥远的中央城。
白隐仍在病房里沉睡,枕旁放着往生刃。
那是遗书,也是遗物。
……
“轰……轰!”
悬崖之上,频繁的轰炸声不绝于耳,震感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晰。
赤黄的巨石纷纷被震动剥离,旋转着从高处坠入海中,激起十米高的浪花。
林半芙只需要将他留在这个窑洞里,等待两人一同坠向地狱。
林墨初冲向出口,却被她狠狠踢了回去,不甘心地再次发动攻击。
“我已经没有翅膀了,当然也没有给自己留下生路。”林半芙活动手脚,“这个地方完全被炸毁应该还不到一分钟吧,陪你玩玩,足够了。”
林墨初将地上零碎的熵石全部植入体内:“好,来玩。”
这是压倒性的实力。
林半芙连他动作的残影都捕捉不到,反应过来时已经倒在地上。
必须反抗!必须把他留在这里!
林墨初踩住她的脊背慢慢用力……然后拿出了低温密封的小盒子。
“这好像是我最后一次试着控制你了……”
林墨初低头,将寄生卵放在她后颈。
水母一般的触手扎入脑干接驳神经,改写人类的基因。
“啊啊啊——”
林半芙仰头咆哮,风衣绽裂,四只蜂翼破体而出!
与此同时,炸。药终于摧毁山崖,连同这个窑洞在内都翻滚着落向海底。
林半芙已经被蜂王的意识夺走理智,本能地攻击面前一切生物。
林墨初无暇反抗,哪怕被狂化的她扯掉翅膀也只是在笑,一直在笑。
这就是完全控制她的感觉。
在无数碎石的作伴下,身体失控的下坠。
他的盲眼能看到的距离有限,一米,两米,三米之外,只有模糊的影子。
“妹妹,飞吧。”
☆、第107章
熵石随着林墨初一起沉入海底。
失去巢穴; 衰弱的亚蜂已经无力反抗人类; 被垄断数十年的天空和阳光终于照向地底。
人类纷纷从地下城的掩体后走出,直到黎明到来也不用回去。而是留下建造新的城市,开拓更宽阔空间……
蜂族最后的女王; 消失在钢铁森林里。
——不,并没有消失。
地面,人类的新城市建设中。
军部最高统帅方见烨; 新时代的日常依然是教训儿子; 站在修建中的地基边缘:“林半芙呢?上午八点集合协助基建部门工作,这都九点了还不来。”
方棠关上通讯器解释:“她说还在化妆选衣服; 十分钟后到。”
方见烨:……这种毫无说服力的理由也只有你会信了。
地下,中央城。
林半芙真在化妆。
脱掉灰扑扑的制服和军靴; 换上波西米亚风格的鲜艳长裙和高跟鞋,眼尾妖娆的扫过去,全世界都摇荡在艳丽的波光里。
这不是她惯常的穿衣风格,而是属于“蜂王米雅”的。
但就像林墨初说过的那样; 被寄生的人会遵循兽性和本能行动; 她的心里还有一块地方留给米雅的鲜艳和张扬。
不如说她比起制服更喜欢常服; 但末世之中没有机会展示爱好。
悬崖上; 林墨初在天地将倾时将寄生卵放在她后颈,调整适应性的基因天平从人类倾向亚蜂,她的翅膀重新破骨而出。
世界上却没有杀死蜂王的熵石了。
因为林墨初和它们一起沉入海底,坠入半是海水半是火焰的绝境里。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他是人类却领导着亚蜂?
为什么在最后关头却全部放弃……
林半芙只记得那时她被兽性控制,扯掉了林墨初的四翼; 看他坠向海底。
片刻后恢复理智,也只在汹涌的波涛里找到一阵狂风。
这是他试图控制她的最后一次。
亚蜂失去熵石后哪怕女王也无法繁衍后代,从此往后,这个人的存在和末世一起消失。
林半芙戴上那枚象征生日礼物的红宝石吊坠,认真将唇描红,走出家门直奔医院。
医院三层,特护病房的窗户突然被人从外面打开。
“这位先生,愿意和我一起私奔吗?”林半芙收起四翼,坐在窗台,“天已经亮了,我们可以从破晓一直等到深夜。”
白隐将往生刃交回她手里:“好。”
【正文完】
……
……
终于完结啦~
为了不影响剧情流畅性,我一口气写完正文加番外才发出来的。
来一发心路历程。
我是先想到了一个问题,才开始列出一个能回答问题的大纲。
问题很简单:“当地球出现另一种智慧生物,比人类强,也有能力取代人类,那么我们要不要把生存权让出来?”
三十多万字之后,也想清楚了答案。
上个正文选段。
“杀戮和毁灭都不能冠以正义之名,所以不可能存在绝对正义的战争。
但不同种族之间的以死相搏只是一次自然选择,优胜劣汰,这是法则,无关立场。
没有对错,只有生存和死亡。”
这种借着故事外壳思考某种哲学问题的方式,个人多少受了点老虚的影响,《FZ》的“何为正义”,《沙耶之歌》的“看常物是异物,看异物为常物”,《魔圆》的“最大的希望产生最大的绝望”……
好了以后请叫我爱的美少女战士哈哈哈哈!
不过,还是跟抱着“这或许是个爽文才点进来还看到结尾”的同志说个抱歉,因为完全不是爽文,而是通篇充满作者哲学思考的私货,还很现实。
因为现实所以没有太大金手指,女主每有收获,都必须付出相应的努力,人生也是这样
最初还考虑过除了男女主之外,其他主要配角都发个便当的……当然这个疯狂的念头被我打消了。
最喜欢的角色是菲妮丝。
我完全可以把它写成异种生物改善人类基因然后甜甜蜜蜜走向大和谐的升级流,但那就不是我认真思考问题得出的结论了。
这种哲学思考目前就这写一篇,毕竟不是主流网文风格,而且我的水平仍需磨练,所以接下来会准备点happy的小甜饼文
当然,不管写什么,我都绝对会认真对待。
☆、第108章 番外4
今天是平安夜; 天气极冷; 细碎的雪花不断从天空飘落。
又冷又黑的深夜里,一个性格阴沉偏执的少年赤脚在街上走着。
虽然他是少年,但长得和家里的妹妹一模一样……也就是俗称的伪娘。
林墨初:“我只是擅长模仿一个人的举止; 如果这样也算……呵呵呵,你想体验一下真正的伪娘吗?”
旁白:“台词是导演写的,我只负责念; 不服吊死。”
……
林墨初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并非赤脚; 而是穿着一双拖鞋。
但没走多久,拖鞋就被同属一个课题的实验室学长抢走了——他坚信夺走这个天才的东西会让平庸的自己也具备价值; 而这双兔子头拖鞋是明年最具价值的科研项目。
上一次抢他研究成果的人,差点被林半芙按进实验室的水池里淹死……但她此刻不在。
林墨初只好赤着脚在落雪的街上行走; 旧斗篷里兜着许多淡金色的蜂卵,手上还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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