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棍的飨宴》第19章


宿醉。
捧着一颗晕眩的头,齐絮飞额际两端的太阳穴隐隐作痛,就好象有人在拿大榔头敲她一样。
一下、两下、三下……
痛得没完没了,搞得她恶心想吐,全都是酒精害的。
“恶!”她挣扎着下床,走到浴室的洗脸台试着吐出来,呕了老半天,只有干吐。
“老天,我干么喝那么多酒?我一定是疯了。”看着镜中憔悴的人影,齐絮飞怀疑那到底是人还是鬼,真是丑得可以。
洗澡吧!
浑身都是酒臭味,齐絮飞决定先将自己洗干净,才来烦恼如何解决头痛的问题,她闻起来就像在酒缸泡过一样。
撑起疲倦的身体,她走出浴室,到衣柜取出睡袍,然后又折返,打开莲蓬头将自己彻头彻尾洗了一番。
嗯,好多了,她早该起来洗澡的。
关上莲蓬头,穿上睡袍。齐絮飞一点都不想知道是谁将她抱进房间的,答案非常明显。
马季弥。
每次一想起这个名字,她的心就跟着抽紧了一下,就好象情窦初开的少女,随时等待她暗恋的学长出现一样难过得慌。
振作点,齐絮飞。
她告诉自己。
你已经二十七岁,再也不是初尝情事的青涩少女,别学人一样可笑。
如此训诫自己一番之后,齐絮飞一边擦着湿润的头发走出浴室,一边告诉自己不能再想马季弥的事,接着便听见敲门声。
她眉心微蹙地前去开门。说人人到,说鬼鬼到,是她目前最不想见到的人。
“早。”一大清早,马季弥就出现在她的房门口,凝眸有如晨雾。
“早。”齐絮飞却是双眸着火,同样喝那么多酒,他却神清气爽,一点事都没有,相形之下,她就有如槁木死灰。
“你不会宿醉吗?”那么多种酒混来混去,人都快被混疯了。
“不会。”他的笑容分外灿烂。“我这个人有个好处,甚至可以说是天赋,那就是无论我喝得多醉,隔天醒来都会没事。”一样神清气爽。
“真好。”诅咒他这项天赋。“我就不行,头快痛死了。”她发誓下次再也不那样喝酒,简直要人命。
“真可怜。”他同情地说。“宿醉不好受,我们出去骑马清醒一下如何?”
齐絮飞原本揉太阳穴的动作,立刻因这句话打住。
“你说什么,骑马?”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是啊。”马季弥笑得可愉快哩。“别惊讶,我家养了三匹马,其中一定有适合你骑的马。”
“我不是惊讶你家有养马。”虽然这的确值得惊讶。“我惊讶的是你居然邀我去骑马,难道你不知道我宿醉吗?”
“所以才找你去啊!”他一脸无辜。“与其关在屋子里面揉太阳穴,不如外出透透气,你说是不是?”
是与不是,都是他有理。她若不答应,他极有可能就在门口赖着不走,然后再用那双眼睛,暗暗嘲笑她头痛。
“给我五分钟,我马上准备好。”极不甘心地答应和他一起骑马,齐絮飞真恨透了他那个表情。
“给你十分钟好了。”他点头。“记得换上我帮你准备的布鞋,不要像上次一样,脚又磨破皮,知道吗?”
“知道啦!”她当着他的面甩门。“你放心,我不会再给你数落我的机会。”
接着“砰”一声,门板硬生生的关上,可见她有多气。
脾气真的很不好,应该要改一改。
马季弥对着尚在震动的门板微笑,发誓没见过下床气像她这么重的人。不过话说回来,宿醉不好受,不是每个人都有他那种天赋。
十分钟后,门又再一次打开,齐絮飞已经穿妥衣服出来,鞋子也换上了。
“鞋子还合脚吧?”他低头看她脚上那双崭新的布鞋,那是最新款的气垫鞋,市价四千多块。
“很合脚,谢谢。”她随意踢了一下脚。“你怎么知道我穿几号?”
“猜的。”他语气不清的说。“我这个人除了很会抢酒和抢杯子之外,还很会猜别人脚的尺寸,算是另一项天赋。”
“是吗?”她怀疑地看着他。“你的天赋还真是与众不同。”又不会宿醉,又会猜别人脚的尺寸,干脆改行去算塔罗牌好了,生意应该会不错。
“哪里。”他噙住笑。“雕虫小技,不值得一提。”
是哦,这种“雕虫小技”还真不多见,改天一定要请教他怎么练成的才行。
齐絮飞虽然嘴里嘀咕,内心其实还满感动的。当初来台湾时只设定停留几天,带的都是一些小礼服、高跟鞋等正式服装,根本没有想到会用到布鞋。
“你说的马在哪里?”不过她有一点很不可爱的地方,就是不擅于跟人道谢。即使内心感动得要死,态度还是一样别扭,说的话题也完全不对马嘴。
“在农场的另外一边。”他永远同一个标准答案。上回采野菜时,他也说在另外一边,看来有得走了。
马季弥家的农场幅员相当辽阔,那天的野菜长在农场的右边,今天要去的马厩则在左边,他们足足走了快半公里,才到达目的地。
“累死了。”到达目的地后,她靠在马厩外的墙上喘息,累得像头牛一样。
“但酒也醒了。”他微笑地说道。新鲜的空气有助于醒酒,如果同时再加上运动,就更有效果。
“真的耶!”她晃一晃脑袋。“头好象不再那么痛,意识也清醒多了。”出来走一走还真有用。
“心情变好了?”他对着她挑眉。
“心情变好了。”她笑得很愉快,稍早不悦的心情一扫而空,笑容看来分外可爱。
“你有梨涡。”他伸手碰碰她嘴角下的小凹洞,眼神温柔得不得了。
“在嘴角下,一点用也没有。”她做了一个鬼脸。“梨涡要长在嘴巴的上方,笑起来才会比较好看。”甜甜的。
“是吗?”他的眼神仍是一样专注。“我倒觉得你这样子也很可爱,别有一番风味。”
这原本是客套话,但由他说来,特别有说服力,尤其他的眼睛,简直像要勾人魂魄。
“是我看错吗?”她似乎也陷进去。“你的眼睛好象是灰色的?”以前都没有发现。
“你没看错。”他轻笑。“当我专心于某件事物时,我的眼睛就会转成灰色,但因为不明显,不注意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原来如此。”她呢喃。“难怪以前我都没发现……”
是啊!过去忙着抵挡他的魅力,总是逃避他的眼神。如果她曾注意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睛很美、很浓、很亮,像是和着银粉的巧克力,炫目又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
“我们、我们进去挑马吧!”察觉到自己的失态,齐絮飞很快地将头转向一边,不看他的眼睛。
“胆小鬼。”马季弥挑眉,懒洋的口气似情人间的爱抚,害得她的呼吸又开始急促起来。
“我没听清楚你说什么。”她假装听不懂,闪过他径自进入马厩。
马季弥单手扶住墙壁,另一手插在腰际地盯着她的背影好一会儿,苦笑着摇头跟上去。
“哇,你家真的只有养三匹马耶!”却建了个这么大规模的马厩,真是浪费。
“因为我家只有三个人。”他扳手指头。“我、我妈和我爸。”一人一匹马,也就够了。
“我知道你家只有三个人。”她瞪他。“你以为我不会算数啊!”
“我知道你的算数很好。”他笑笑。“不过如果你志愿成为第四个人,我也不反对,顶多再买一匹马而已。”
“又在开玩笑了。”她差一点说不出话。“都说过叫你不要再闹了,你老是喜欢跟我开玩笑。”上次是草编的戒指,这次换成马,玩笑越开越大。
“如果我说我不是在开玩笑呢,你会接受吗?”这回马季弥的口气十分慎重,齐絮飞一时为之语塞。
不、不是在开玩笑,那……那不就表示他很认真,她……她该怎么回答?
“Phoebe?”
“我……我会说我们赶快上马,免得太阳出来,热死了!”或许她真是个胆小鬼,但她实在还没心理准备面对这个问题,她根本还搞不懂自己的心。
“……好吧!”马季弥重重地吐一口气,难掩失望之情。“既然你这么急着享受驰骋之乐,我还有什么话说?走吧!”
原则上马季弥是很有风度没错,但他也会生气。尤其她一而再、再而三逃避他的问题,要他完全无动于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两人就在稍嫌僵硬的气氛中各挑了一匹马,将牠们牵出马厩,套好缆辔,而后各自上马。
对于骑马,齐絮飞相当有自信,因为这是她最拿手的运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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