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秘密》第1章


作品:老公的秘密
作者:千寻
男主角:费亦樊
女主角:李若
内容简介:
李若薇怎么也没想到去垦丁疗情伤就此跟了个帅气老公回家,
而且还是个温柔体贴、琴棋书画样样通的英国男人,
嫁给他,她所有的梦想瞬间完成──
浪漫的屋子、一架钢琴,小院子开满百合、任狗狗自在奔跑,
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个浪漫柔情的老公陪!
虽然除了房产,他的户头只剩两千元,房贷可能要还到下辈子,
可为了这完美的家,她决定和他一起拚事业,共创经济奇迹!
她天真的计画著未来,
等有了丁点钱,她会要他天天送她蔷薇花,要他开口说爱她;
等有很多钱后,他们要一起去日本、埃及和他的出生地英国;
等存了几百万元,他们要生个可爱的Baby,一起养大小孩。
他可是她的无价之宝呢,让被前男友抛弃的她,再度相信爱情,
她以为会就这样和他共度一辈子,一生一世不离弃,
但一天醒来,亲爱的老公却带著“小秘密”跟她Say good…bye……
正文
楔子
会注意到那个女孩,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因为她很美丽。她的眼睛又圆又亮,睫毛既长且翘,可以清楚发现那样的效果并不是出自彩妆产品,而是天生丽质。
不光他,许多人也注意到这位美女,只不过她冷冷的表情写了生人勿近,不愿被拒绝的男人,自动闪一边。
费亦樊从海里上来,抱着冲浪板,看一眼手上的防水腕表,发现那女孩坐在沙滩上已经超过两个小时。
她很白,白得不像热爱阳光的女孩,但不爱阳光的女生竟呆呆地坐在沙滩上看海,一动不动。
她肯定没擦防晒油,因为手臂已被太阳吻出红色痕迹。她的头发绑得很整齐,薄薄的刘海被风一吹,露出光洁的额头。
他忍不住再次赞美她的容貌,她是那种美到会让男人一见钟情的女生,圆圆的眼睛、翘翘的鼻子、红艳的嘴唇、白皙无瑕的脸庞,让人想一看再看。
她不高,但应该有一百六十公分,身材匀称,细细的手臂圈着双膝,手腕戴着一条串着琉璃珠的绳炼,应该是在垦丁大街上买的,身上穿着红红绿绿的鲜色长版T,下面是一件白色的七分裤,七分裤让她的双腿看起来更加修长,脚上则套着白线编织的凉鞋,青春、姣美。
“Mic,我们要回饭店了,你要不要一起?”同事过来拍拍他的肩。
他露出迷人的酒窝,笑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待会儿就走。”
两个女同事走过来,笑盈盈地说:“晚上一起去看钢管秀?”
他耸耸肩,不置可否。
“那……手机联络?”
“好,手机联络。”他同意。
同事们朝他挥挥手,加入另一群人,离开南湾。
他叫Mic,二十三岁的大男生,是中英混血儿,家住在英国。
严格来讲,他不是那种帅到会让女生尖叫的男人,但他有种独特韵味,一种带着浪漫情愫的味道。他的眼珠子是蓝色的,说话的时候眼尾会微微往上翘,旁人常常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蓝眼睛吸引。
有很多同事对他说:“你的眼睛有魔力,会让我不由自主想靠近。”
他总是莞尔回答,“幸好,迷住你的是我的蓝眼睛,不是蓝胡子,不然你就要为自己的生命担忧了。”
他是个幽默风趣的男人,和多数人对英国人的刻板印象有出入,也许和他骨子里那点中国血统有关系吧。
Mic很高,至少有一八五,身材超棒,手臂上有二头肌,肚子上那六块肌肉也可以拿出来当展示品。他从小就练健身,练出好看的肌肉纹理,而现在,他穿着黑色背心,强壮的手臂让女人垂涎三尺。
上司在录用他时,曾经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你从哈佛毕业后,为什么不回英国工作?”
他似真似假的回答,“因为我有一个巫婆母亲,只要我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就会被严密监控,但我是个热爱自由的男性,无法忍受动弹不得的窘境。”
对,他会使用成语,他的中文功力来自于控制欲很强的母亲,因为她,让他培养出良好的中文能力。由此可证,父母亲的控制欲也不见得全然不好。
也有人这样问他,“你的学历这么好,为什么不去找一份优渥的好工作,宁愿窝在我们的补习班里教英文?”
这时,他会揉揉鼻子说:“我得先拿别人家的小孩做试验,确定自己没有强烈的控制欲,才敢结婚生小孩。”
不管他的话是真是假,总之他就是出现在台湾、在北部、在一个连锁补习班里。
他勤奋又认真,上的课是其他老师的两三倍,是家长心目中的名师……也许,这和他师奶杀手的名号多少有点关系。
他不喜欢被拒绝,但女孩美丽的脸庞促使了他勇往直前,走到女孩身边,不经同意就坐下来,不经同意就开口。
“你是画家还是摄影师?”
她侧过头,淡淡说:“我不是,但我希望自己是尼罗河女儿。”
只要投身尼罗河,便会走入一个全新的世界,而曼菲士呵……一个爱她的男人在沙漠那端,呼唤着她的名字。
他的问题怪,她的回答更怪,不过怪异是现代男女的共通特性,这没什么,真的,他还曾在高雄捷运站里看见几个男大学生在那里演“痞子英雄”。
“我以为只有画家还是摄影师才会对大海观察入微,原来尼罗河女儿也会。”
他显然没看过这部日本漫画,不晓得她口里的女生被许多优秀男人深爱着,而她,希望有个真心爱自己的男人出现在身旁。
所以她耸肩,没回答。
他进一步解释。“你已经看了两个小时的大海。”
缓缓摇头,她开口,“你弄错了,我不是看了两个小时的大海,而是在思考,如果在大海里泡两个小时才被救上岸,会不会肿得面目全非?”
“会。”他回答得笃定。
“你怎么知道?”难不成他有经验?
“我见过掉进海里淹死的人。”他回答得诚恳认真。
“所以真的很肿?”她的眉头拉近。
“我碰到的那个死人比较倒霉。”
“怎么说?”她扬起眉,一上一下的眉让人看得心雀跃。
“他被水淹过以后,还被大鱼当成食物,所以他的左半边身 体浮肿溃烂,但右半边坑坑巴巴,因此除了肿,还面目全非。”他兴致勃勃地解释。
“哦。”她鼓起嘴巴,慢慢点头。
“你想跳海自 杀吗?”
他很想把她被海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用发夹固定起来,那么美丽的女生,不应该让刘海挡去半张秀丽的脸庞。
“对。”
“为什么?”
“因为跳楼或烧炭自 杀,会让房地产降价,而我的房东吝啬又阴险,要是惹他生气的话,他一定会趁人不注意,跑去把坟墓挖开,把我拖到马路上鞭尸,以儆效尤。”她说话表情很丰富,当然,更丰富的是她那两道上上下下动不停的眉。
而他是个没良心的男人,听见一个女人为自 杀做的考虑,不但没有出现同情心,还前俯后仰地笑得很大声。
她觑他一眼,不介意地撇撇嘴。反正这是个冷漠的社会,他没赞助她一瓶安眠药,已经够有良心。
笑完他才问:“你为什么想自 杀?”
“和我交往五年的男生抛弃我。”
她和“那个男生”从国中就认识,他信誓旦旦地说过一百次将来要娶她,没想到才高中毕业,誓言转眼成屁。
因为如此,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想提,只想用“那个男生”带过。
“你们之间出现第三者?”这是时代问题,谁都避免不了,每段爱情的结束都是源自于有更好的恋人出现。
“对。”
“那就没办法了,谁教对方条件比你优。”别以为封建时代男女之间才看条件,二十一世纪的男女,更是把身家条件摆在最前线。
“错,那个女的比我老、比我丑、比我胖、比我矮、脾气比我更暴躁。”她一口气举出对方五大缺点。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要选择那个女的,放弃和他交往五年的漂亮女生?”
这是他第一次夸她,本以为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因为不能对萍水相逢有过多期待,但……他估计错误。
“那个男人有‘深度’,他不看女人肤浅的表相外貌。”
“有深度的男人不好吗?”现在这种男人少了,多数男人都是视觉型野兽,他也是,否则现在不会坐在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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