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里的吸血鬼》第27章


“当然。”耿震华重重地揉着她的头发,“别担心这么多,我不会因为你有好几个强而有力的哥哥们而退怯,况且当初也是我不对,让你的家人担心了一个多月。你的伤现在还痛吗?小心再不睡的话,你明天早上起来除了眼窝旁的淤青外,还有黑眼圈就更惨了。”
凌艾羽抿了抿嘴,压抑自己因感动而泛起的微笑,“你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在岛上的他根本没对她那么好过,是因为她,还是因为戒指的魔力?
“对你好不行吗?”这一刻的她特别美,耿震华的银眸中略闪过红芒,但他仅是礼貌性地在她额间轻轻地印下一吻,随即抽身双手曲拳收进裤袋,防止自己做出更进一步的举动,“那么明天见。”
凌艾羽呐呐地点了头,瞅着他打开那扇一直对她很不友善的门,直到离开她的视线。她抚住刚才被他亲吻的地方,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在他吻她的时候,她却会为了他只吻她的额头而感到极大的失落感?失望吗?凌艾羽愣愣地盯着手上的戒指,心中交杂着难以形容的感受。如果说他对她好只是因为这个戒指的魔力使然,那么她会不计任何代价弄掉戒指,就算把手指砍了也没关系,她想明白在他心里自己存在的比重又有多少?她不要因为戒指才能吸引住他,她要他是被她自己本身吸引住,那样的感情才是她最想要的。
可是,倘若戒指的魔力消失……凌艾羽不安的心又再度忐忑了起来。
第十章
“唔……”凌艾羽无精打彩地伸个懒腰,盘坐在耿震华的客厅里,她看着地上被她翻出来少之又少的垃圾,转头去看正在制图桌前面埋首工作的耿震华,“你的生活似乎缺乏乐趣。”乏善可陈的垃圾,他是头一个让她猜不出他生活习性的人,一连翻了将近两个礼拜,怎么可能垃圾桶里什么垃圾都没有?
耿震华虚应了几声,喝了杯水后又继续工作。
凌艾羽嘟起嘴来瞪着他的背影,乾脆起身走到他的背后按住他的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话?”还画!他真是个工作狂,压根没想过自己没事跑到他家来干什么,就会让她无聊地在房子埋头乱逛,简直比大笨牛还笨!
“有,你想说的是什么?”耿震华充满耐心的银眸对上她,心里暗暗呻吟。老天,她怎么又靠他这么近?难道她忘了他虽然在这里像个普通人,但他仍具有血族的特性吗?看着她又不能亲近她,这肯定是她给他最大的折磨!
凌文羽嘟嘴的神情煞是可爱,“我很无聊嘛!从一回来就开始工作,又不是真的很缺钱,就算你不工作也不会把你饿死。”
当然不会把他饿死,虽然她在同个屋檐下会奇迹似地带给他一种稳定感,可是她身上传来的香气也不住地骚扰着他身上每根敏锐的神经,害他只能籍以工作对她分心,免得自己在她还来不及准备好的情况下将她变成他的人。耿震华压下自己的叹息,“我是个设计师,就要对我的工作负责。回岛上的那段时间我已经耽误了不少进度,现在当然要尽快补回来。”
“不能不做吗?”凌艾羽的不满全写在脸上,“我明白你想表现你是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给我看,现在我已经看到了,也觉得你的确和大家都一样会很努力工作,早上起床会赖床,硬把你叫起来脸色会很难看,这样就够了。你是正常人,所以当正常人工作过度的时候,我一定要阻止你虐待自己的身体。”
耿震华为之失笑,轻拍她的手,“谢谢你的关心,我会注意。”既然说了,那么他也跟着将硕长的身躯伸直。她的关怀令他感动,但他不习惯将自身的感受轻易地说出口。他瞅着她如娃娃般的脸庞,难以想像在她的纤小的身子究竟蕴藏了多大的生命泉源。
“为什么说我的生活没有乐趣?”这是他们最近之间培养起来的惯例,她会每天早上将他挖起来后去研究所,回来直接到他的住处待着,无聊时就将在学校和身边发生的琐事——拿出来和他分享。这种感觉很好,看着她的笑魇,自己似乎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在他的生命中多了他所渴求的阳光。
凌艾羽微笑地颔首,“很好,你还是有听我说话嘛。有时候我还真怀疑你除了工作还会做什么,你瞧瞧你的垃圾,没有旧报纸、零食包、烟蒂、饮料罐,我也没看你看电视或出去逛街,生活里的闲暇享受你都没有,这样不是活得很痛苦吗?”
“没有这些东西就会活得很痛苦?”耿震华的眉头扬了起来。
“生活中总要有一点乐趣嘛,像我空下来就喜欢研究人的个性和习性。”谈到这里凌艾羽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耿震华微笑,“你的兴趣的确与众不同,很少人曾将翻垃圾当成兴趣。”
凌艾羽轻哼了一声,“话可不是这样说哦,垃圾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那!不仅可以从中找出人的个性、生活习惯,还可以归类统计出市场的动向、群体文化的变异,垃圾还是历史演进的证据,除了人文方面的贡献,垃圾也是取之不竭的资源,研究垃圾有什么不对?”在她眼里垃圾可比钞票值钱呢!钞票没有垃圾那般充满人的气息,有人可以爱钞票,为什么她就不可以爱垃圾?
“我又没反对,你看过我阻止你翻垃圾过吗?”耿震华又揉了揉她的头发,她的卷发又柔又细,宛若上好的绸布,他已经揉上瘾了。
“没有。但是你的垃圾实在没什么好翻的嘛!我发觉你几乎都不吃东西,尚恩说你们都用铁锭和动物性血蛋白补充血族人体内缺乏的造血能力,不吃其他东西行吗?”凌艾羽的好奇心一旦窜起,不满足她的好奇是不可能罢休的。
“很少,因为据研究血族人的体内循环速度比人类慢十倍,所以若每天进食与人类相等的食物,血族人的胃消化不了那么多东西。”她已经不自觉地将吸血鬼改口为血族了,而且她对血族产生兴趣,好现象!因此耿震华愉悦地回答她的询问。
凌艾羽眨了眨眼,“这应该算是‘退化’吗?以我在岛上翻到的垃圾推测血族人有光过敏的现象,可能是营养摄取不均衡导致,而人类老了也会有生理机能迟缓的情形,血族人是不是就跟人类的老人一样?因为老化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所以拥有正常人类十倍的寿命?”
“看来你的确从岛上的垃圾翻出了不少东西。”耿震华坐直了身,察觉她在平时表现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但一触及到她的专业领域,她俨如学者般深入。“既然你已经解开了血族人长寿的秘密,那么你可以告诉我血族人一直解不开的谜吗?”
“什么?”凌艾羽的眼睛晶亮异常。以血族人比寻常人聪明的程度,他们还有找不出来的答案吗?
“为什么纯种的血族人会变身?”
“变身?你是说变成蝙蝠?”凌艾羽愣了一下,难道传说是真的?可是她待在岛上一个多月,也没看过谁变成蝙蝠过啊,“你会吗?”耿震华微微地颔首,唇边带着隐藏的笑意,“我还记得两个月前有人兴匆匆地把我踢进捕鼠笼,拿着猪脸蝙蝠的照片跟我比照,然后考虑如果我是吃素的蝙蝠,就要拿我下汤,最后还跑到我家大叫她的宠物被我偷走了。”当时他很愤怒,且哭笑不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他这辈子最窝囊的一件事。
“你……”凌艾羽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良久。然后抑不住地大笑,一手捧腹、一手指着他狂笑,“你、你、你——该不会就是那只蝙蝠吧?”天!原和……难怪他要把她抓到岛上去整她嘛!换作她是耿,她一定会做得比他更过分,他没杀了她就不错了。
想起那天她观察到鸟笼的木头向外断裂,的确不是被外力敲击,而是耿变回人身的时候撑破的,房子也没有遭小偷,而耿也看到了她的戒指,一切的谜团都解开了,“原来你就是把我头上撞个包的那只蝙蝠,哇哈哈……”凌艾羽还是笑得不可自抑,眼眶泛出薄薄的泪光。
“那天我喝醉了,忘了出门前将窗子打开,大概是撞上了阳台的玻璃。”瞧她笑得这么开心,耿震华也不介意出糗的人是自己而泛出笑容,“你不晓得当时我醒来发觉自己居然在捕鼠笼里听你说那些浑活,我气得想杀掉你。”
“但你没有杀我啊。”凌艾羽笑得都快没力气了,“还好你跟我说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还多欠你一条命。血族人……都会变身吗?”
“只有天生就是血族的人才有变身的能力,如果是由人类转变为血族,只能算是半个血族人,像小侬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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