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嫌犯》第9章


雄哥一手持枪抵住他,一手在他身上摸索,直到确定阳格身上并无可疑物品才停止。
“老三,好好守住这里。你跟我过来。”雄哥叮嘱另一名抢匪后,便押着阳格走向金库。
一走进金库果然看见成箱堆放的美金,难怪五名大汉甘冒危险抢劫,看见白花花的钞票,没有人会不心动的。
只是,谁会一口气存进三千万美金?并且是现钞存入?
即便是在黑市交易中,买主不想让人查出资金的来源,会以现金付款,但卖方也绝不会大剌剌的将如此庞大的现金存入银行,所以这三千万的来源与流向实在令人好奇。
“把钱装进袋子里,动作快!”
没时间让阳格深入思索,雄哥递给他一个黑色旅行袋,要他帮忙把现钞装入旅行袋中。
为避免节外生枝,阳格尽量配合他,尽速将成箱的现钞装袋。很快的,三大箱美金被阳格与大明分装在两个旅行袋里,整个抢劫行动几乎成功。
“把它提到外面的车上。”雄哥继续押着阳格退出金库,朝银行门口走去。
行经翩飞身旁时,阳格迅速与翩飞交换了个眼神,她眼里毫不隐藏的担忧令他非常满意,他朝她微微一笑,以唇形无声的告诉她:没事,乖!
看见他那副潇洒自信的模样,翩飞忍不住皱起眉头。那家伙!明明是人家的阶下囚,还敢耍帅!
“阿龙、丁仔!撤!”看见雄哥与大明提着美金退至门口,老三才叫唤楼上的伙伴们撤退。
阳格刚被雄哥押着走近停在门外待命的厢形车,远处即传来急促的警笛声,转眼便有一辆警车停在前方。
两名尚未进入状况的警察边聊着天边走下警车,直到目光对上雄哥身上的重装武器,脑中才撞进三个大字:抢、银、行!
两名警察立刻回过神,掏出身上的佩枪,以最标准的姿势大声斥喝:“不许动!”
毕竟这群人是经过详尽的策画后才行动,区区两名小警察实在没能把他们给吓到。
雄哥冷静地将阳格拉至身前,枪口抵着他的额角,“不想闹出人命就让开。”
有人质在抢匪手中,两名警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任由雄哥架着阳格上车。当然,也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做,一名警察街回警车里以无线电通知分局请求支持。
“山水银行敦南分行发生抢案,三名抢匪挟持一名男性人质坐上银色厢形车……等等……”眼角瞥见另有两名抢匪架着另一名人质跑出银行,赶紧改口,“总共是五名抢匪挟持两名人质,厢形车往南开,转往和平东路,418前往追捕,请求分局支持……”
第四章
皎洁的明月高挂在黑丝绸般的夜空,间缀着晶灿如钻的星子。远方,没有夜店霓虹;近处,不见万家灯火。寂静的夜,虽不如梵谷笔下“星夜”的迷茫炫惑,却别有一番自然宁静的风情。
树荫浓密的山中小径,月光从叶闾缝隙筛落,稀疏不明的光线,交错着树影幢幢,似近还远的夏蝉、树蛙合作演出夏夜双重奏,如此平淡而静逸的天籁,尤胜凯文?科恩的琴声。
虽正值溽暑,但白天的炽烈骄阳早被凉爽宜人的夜风吹散,偶尔掠过身旁的山岚平添些许寒意,在这时候,即使眼前出现“仲夏夜之梦”的精灵,大概也不令人奇怪。
阳格深深吸气,感觉山间馨香自然的气息充塞胸间,将胸膛内的乌烟瘴气全数呼出,换上新鲜清甜的空气。
“空气真好!”阳格满足的叹息,“你也深呼吸看看。”
翩飞冷冷瞪阳格一眼,然后继续静静的往前走。
“来都来了,干嘛这么闷闷不乐?”
乐得起来才怪!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疯癫!不理他。
“不过,说真的,我很纳闷你怎么也跟来了?”
还不是为了陪他大爷在夤夜时分,漫步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山间小径,顺便夜观星象,高谈世界局势!
“不都告诉你要乖乖的,别轻举妄动吗?”阳格丝毫不介意翩飞的冷淡,仍自说白话,“结果呢?你就是不听话,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不也告诉我『没事』,结果呢?还不是被人掳来丢弃在不知名的山上?”受不了阳格的自以为是,翩飞冷淡响应。
白天,他们共同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银行抢劫案件,并且被歹徒挟持为人质,十几个小时下来,他们历经与警方竞飙的飞车奔驰、藏身隐密处以躲避警方的追逐,换了数种交通工具,一路颠簸之后,终于被歹徒拋在这个山区。这十几个小时他们都被蒙住眼睛,自然不知道这里是哪片山区,而那群抢劫犯也早已逃匿无踪了。
山区里,一片的原始,完全看不出有丝毫的人工雕凿,他们身上的证件、手机、值钱的、不值钱的,全被歹徒抢夺一空,现在他们除了不知身在何处外,台湾大哥被遣送火烧岛,中华英雄无用武之地,就连没有距离的如今都离他们远去……
唉!翩飞第一千三百零五次叹息。
他们已经在这条不知通往何方的山中小径走了一个多小时,没办法主动与外界联系,也没看见半个人影,究竟她还要走多久才能脱困?
“原来,”阳格沉厚的嗓音带着一丝笑意回荡在寂静的夜里,“你是担心我,才眼巴巴的追出来,然后就被歹徒顺便带过来了!”
“谁担心你了,你没听过『好奇心杀死一只猫』吗?我就是那只倒霉的猫!”即将在这荒凉山区遇难的猫。
“原来你这么关心我,真令我太感动了!”没理会翩飞的冷言冷语,阳格继续发挥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功力。
翩飞狠狠的用目光杀他一百零八刀。
“你可不可以认真一点?我们都在山里走这么久了,除了树和草什么也没见着,你都不担心我们会在山上迷失方向吗?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一整天除了早餐外,她没有再进食,又饿又累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就这样死掉,一定不美!
“别紧张!”阳格揉揉她的发安慰她,“台湾就这么一丁点大,交通工具能到得了的山区不见得有多原始,只要我们顺着下山的路走,一定会遇到人的!”他将双手置于身后,信步走着。“你应该学学我,『安步当车』!”
“安步当车”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死老外!
翩飞将妒恨的眼光调向阳格的双脚,他老兄脚上虽然穿著皮鞋,但属半休闲式,皮质柔软,鞋底更隐藏着舒适的气垫。
反观她,两吋半的细跟凉鞋早把她细嫩的脚底板磨出水泡,“车轮”都快破了,要她如何“当车”?
“喂!”翩飞拉住阳格的衣角,强迫他停下来。“把鞋子脱下来。”
“干嘛?”
“我们交换鞋子穿。”野蛮女友的片段出现在翩飞脑中。
阳格瞥一眼她的三吋金莲。这未免太污辱他了!她想把他的大脚丫塞进她的娃娃鞋里?
他绝对不会和她交换鞋子穿,不过看得出来她的脚恐怕是真的很难受了,仍是乖乖的脱下他的鞋。
翩飞朝难得听话的阳格甜甜一笑,开心的解下脚上那双美丽却不实用的鞋,将纤细的小脚套进阳格船似的大鞋里。
啊?
她抬起脚,他的大鞋顺势飞出,画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后,咚的一声,落在她前方五十公分处。
野蛮女友的桥段无法在此时此刻重映。
什么嘛!简直像小孩穿大人鞋!翩飞不满的瞪着阳格。
“没事脚长那么大干嘛?又没奖品可拿!”
“谁说的,高中时参加一百公尺竞赛,就是靠着我的大脚硬是赢了第二名三公分的距离,当时的奖品是越野脚踏车一辆。”阳格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口白牙在暗夜里显得特别闪亮。
喔!拳头好痒!
翩飞幻想着她有力的拳头结实的吻上他欠扁的脸颊,他口中亮晃晃的白牙应声而落,一颗、两颗……
算了!早知道他是个无赖,跟个无赖计较只会气坏自己,怎么三年前的教训还没让她学乖呢?
认命的叹口气,她只好继续慢慢的走上茫然不知通往何方的路途。不过她再也不穿鞋了,她宁愿赤脚,也好过继续被那双无用的凉鞋蹂躏。
“你赤着脚走路,很容易受伤的。”阳格追上她。
“穿著那双鞋继续走,我一样会受伤。”所以她宁可选择片刻的舒适。
“但赤脚更危险!”
“没事,在这荒凉得让人掉泪的地方会有什么危……啊?啊!”才说嘴便打嘴了。
像是有什么尖锐的小刺刺进翩飞的脚板,她疼得跳起来,却也让另一只脚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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