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蛮遗产》第3章


记得,帮我照顾妈妈和妹妹。
这算是什么狗屎约定!
这又是个多么不负责任的请托!
还有,这回他似乎还嫌摧残儿子摧残得不够,再多加了个私生女?!
“小小姐、小小姐!快点儿下来,危险呢!”
窗外响起了江妈惊骇的呼声,江浩却没打算理会,天知道那个野女又想出了什么新玩意儿来整弄江妈的心脏了。这几天,像江妈这样的大惊小叫他已听多,可他没有兴趣也没打算理会。
二十年前父亲的托付是一回事,至少妈妈和江颖都和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推卸不得,至于这个野女,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求求你,你快下来吧!”
“我不要,这里可以看得好远呢!好像、好像、好像……”小丫头语气中有着难掩的思念,“好像我在丛林里的家呢。”
虽说是不去搭理,可怪的是,为什么那野丫头的声音仿佛比江妈还要更接近在四楼书房里的他呢?
这时候江浩才发现那落地窗外有四层楼高的大王椰子树上,似乎有个身影。
“小小姐,”不骗人,江妈的声音里已呈现哭音了,“你若跌了下来,那一定会断手断腿的。”
“不会的啦!江妈,你放心啦!”她的语气里是浓浓的自信,“以前我爬的树比这还要高上好几倍呢!”
江浩霍地推开椅子站起,猝然的动作掀飞了那张父亲给他的字条飘到地上,他看也不看的大步踩过。
他会起身是因着他已能确定大王椰子上的身影是谁了,正是他那同父异母的野人妹妹。
他可以不管她、不理她,可他不能由着她死在他家里给他惹麻烦。
推开落地窗,他站在阳台上抬头对着眼前数尺外,手脚攀在椰子树上,像猴儿似的江欢低吼命令
“下来,江欢!”
乍见着江浩,江欢的脸上像引爆了快乐·的火花一样,这个不爱理人的哥哥终于肯理人了吗?
“遵命。”她笑意满满朝他的方向行了举手礼,像是在向阅兵的长官致敬一般。“接好,我来了!”
接好什么?
来了什么?
那是什么意思?
就在江浩还在皱眉之际,那团影子已火点儿似的朝他飞射而来,未及思索他只得赶紧摊开了双臂硬生生地接下这个来自于天上的小炸药。
飞影来得既快又急,幸好江欢生得纤巧,也幸好江浩身子壮硕,也才能利落地接下了这个白天而降配上重力加速度的小钢炮。
可虽接下,那猛飞之势还是害得江浩抱着江欢往后一跌,双双跌倒在阳台上,不但如此,江浩的脑后壳还因为撞上了落地窗的玻璃而发出沉重的咚声。
“疼不疼?”
咚声引发了江欢的歉疚与慌张,她收敛了笑容,急急趴在江浩身上拉长了脖子,用手帮他用力揉着后脑勺。
乍然迎面贴上的女孩儿馨香和柔软身躯填喂着江浩的视觉嗅觉,甚至是触觉。
在脑部痛楚渐渐远离后,他竟然生平第一回产生了来自于异性诱惑力的一股——血脉贲张。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他乍然间白了脸。
那个贴在他身上的女孩,是他的妹妹!
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是他那不负责任的父亲在外头的野生产物!
而他,竟对她的身体起了反应?
“滚开!”
他用力推开了那毫无所觉偎紧在他身上的江欢,冷冷矗起身,看也不看她一眼,他冲离了阳台、冲离了书房。
真是够了I
他真是受够了他那该死的父亲了!
这又是什么该死的最好的礼物?
第二章
深夜,银色宾士驶进森郁的大院里。
“明天早上十点我来接你,少吃点东西,无肩带胸衣、镶钻丁字裤、香奈儿粉紫纱新套装。”
季觐絮絮叨叨向身边闭着眼睛毫无反应的江颖谆谆吩咐,没在乎他交代的事情有多么的琐碎,而他,又多么像个老妈子。
“睡前记得用小黄瓜片敷眼,脸上用香艾草蒸熏半小时,小腿抬挂着睡,你在米兰走了太多的路了……”
他是苦命的经纪人,不但要打理她的事业,甚至还得陪她逛街、出国旅游和血拼,以及她试装时的评定选择,连胸衣的样式他甚至也得出主意。
如果你因此认定这是个优差那就错了,他身边这少女,是出了名的难伺候。
“季觐,”江颖赖在车里不动,“明天的杂志封面能不能不去拍?”
“当然不能。”
“我才刚玩回来,难道我的健康比不上什么狗屎的封面拍摄?”半眯的星眸缓缓蕴生着不耐。
“那不是什么狗屎的封面拍摄,那是你出国前答应好了的Case。 ”相对于她的火气,他显得沉稳,似乎看透了她的任性也算准了她的必定屈服。
“我觉得,”江颖冷冷的哼着气,“你是个善于压榨员工的经纪人。”
“如果我是那你就更该感谢我了,”他不被她的言语所影响,“要不是我,也不会有今日的江颖。”
“别以为我会在乎,更别认为我会因此而感激你,我成功了,”她骄蛮扔下话,“你也才能因此而获利,不是吗?你在乎的不是我,不是那叫江颖的女子的感受,你在乎的是别人赞你‘慧眼识英雄’,你在乎的只是我的成功能连带地带出了你的成功。”
她直起身拉开车门,伸出穿着三寸高跟鞋的美丽长腿跨下车,看也不看他一眼的甩上车门,径自冷冷吩咐着闻声奔出的江妈和佣人小萍,将那由米兰带回的战利品一一拿下车子。
漠冷着美丽瞳眸的江颖蹬足离去,片刻后,盯着她背影的季觐叹了口气,深深的瞳子转回眼前路上,握着方向盘踩下油门加速离去。
江颖知道季觐肯定是生气了,但她不在乎。
就她对他的了解,她知道即使是再大的火气也不会让他抛开她不理,所以,明天早上十点,他铁定会像只乖乖狗儿般地准时出现。
她原先也没打算对他大呼小叫任性发标的,但也不知为何,只要见着了他的沉稳冷静,只要看见了他从不表露心底真实情绪的自制力,她就是忍不住要发火!
活该!谁让他不顺她的意?谁让他永远都这么冷静?
她最恨那种由自制力过强的人了。
其实,江颖虽刁蛮任性却不笨,她知道季觐帮她并不纯粹是为了钱,否则,他大可再去培养更多的摇钱树。
他对她,很不一样。
但她只会滥用他对她的不一样,而非珍惜。
倒不是她不想珍惜,只是,她向来骄变惯了,对谁都一样,如何和人好好相处不在她的学习范围内,她不会更不屑去学。
和季觐相识是在她十九岁的时候。
那年,她在西门可一家唱片行前和群看不对眼的一O 九辣妹揪打一团,一个对六个,她虽挂了伤却打得很爽,压根不担心对方的人多势众,以前念高职时她就常捉不听话的人到女厕里抡墙喂喝厕所水,她凶蛮得紧,即使以一挡六她也有必胜的把握,只是她没想到,那些逊万丫身上竟藏有小刀。
一群小太妹打架本来就没人敢来管了,更何况,后来还见了血。未了,是个陌生的男人出来见义勇为。
季觐为她赶跑了一O 九辣妹,将流了不少血的江颖抱在怀里。
“你为什么要帮我?”
即使在这种时候她还是丝毫未卸本能的防备敌意,她用已近昏沉的眸打量着他和西门可中常见的怪叔叔明显不同的装扮,他一身高级西装,他年轻英俊,他看来该是个社会的中坚分子,绝不是那种会插手管太妹打架闲事的人。
可不管他究竟为了什么帮她,她都明显地不领情。
“如果你是想找援交妹,”她用力拨开他帮她压着伤口的手,“那么,你找错人了。”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他没好气的拦腰抱起她往附近医院方向跑,“不管你做不做援交,我并没有在一个流血不止的女人身上做运动的习惯。”
接下来江颖陷入了昏迷,两个小时后她在医院里醒来。
在她床边守着的,是那见义勇为的二十世纪末笨笨男。
“你干吗不走?”她冷瞥着他那还染着血渍、无暇换下的高级西服。
“你身上没有证件,我没法子联络你的家人。”
“别耍笨了,”她冷扫着他,“我袋子里有手机,现代人手机里都有种叫作通讯录的东西。”
“对不起,”他并没做错事,却也不知干吗要傻傻认错,“当时事态紧急,我没想那么多。”
“那好,”她抬抬下巴,“现在我醒了,事态已经不紧急了,我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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