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龙情》第1章


作品:掠夺龙情
作者:虫我
男主角:风翼
女主角:杨絮青
内容简介:
谁也想不到有人的情敌会是恐龙化石吧?
偏偏他就是那个万中选的可怜男人
硬是爱上她这个不解风情的“恐龙女孩”
谁教他自有记忆起心中就只容得下她
发誓长大后非她不娶志愿随着岁月流逝
更是日益根深柢固而无法自拔
他知道她除了恐龙以外啥事也不去注意
但他实在爱惨了她,只寸步不离地陪伴她
他决定及早向她许诺一生一世的海誓山盟
岂知怔愣过后的她竟是觉得有趣好笑!
呜‥‥好想哭,就晓得她会笑他
她的浪漫因子早在白呈纪便被暴龙吃掉了
不行!不能轻言失败,他可是打不死的蟑螂
何况,他还怀有对两人未来生活的美好远景
为了“点醒”她,他会持续死缠着她
不信他打不倒迷惑她的“史前生物”……
正文
楔子
虫我与黑皮
虫我今年春末,虫我家中来了一个新成员。一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猎犬。
取名“黑皮”,是因为牠的毛色真的是那种黑到发亮的黑。别号“快乐”,是因为黑皮黑皮的叫,极容易叫成英文的Happy。
结果牠果真很快乐,因为牠唯一的工作是吃、睡跟玩。
于是,喂牠吃、陪牠玩、帮牠洗澡,以及每天带牠出门散步就成了我的主要工作。
当牠在半年内从刚满月的五公斤长到现在的三十二公斤,我不禁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及伟大,并为坊间所有美容瘦身机构捏了一把冷汗,如果人类的成长速度跟狗一样,那他们大概也生存不下去了。
我喜欢带牠到河边。
根据可靠消息指出,虫我家中最可爱的爸爸曾亲眼目睹黑皮从河中咬出一尾鱼,所以我一直朝这个目标努力,不管晴天、雨天甚至是台风天,我都带牠到河边玩,期盼能亲眼看见牠抓鱼的英姿。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只被牠甩了一身水却不见半尾鱼,但我仍不愿放弃希望。
所以黑皮,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请你为我加油!
在中秋节的前几天,正是月亮最美丽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带黑皮到河堤上散步。
走在河堤上,一边是夕阳,橙金色的光芒将成片的稻田映照得油绿闪亮;一边是初升的银白色月亮,挂在蓝色的天空中,美得像梦幻。
一直懒得去剪的头发在此时也派上了用场,虫我快意的将一头乱发松绑,感受迎风飘扬的舒畅。此时最该哼上一首曲,任着不成调的歌声向天际飞去。
我想,一个人、一只狗,一首歌加上一片河堤的美丽,就是这么简单。
有时候当天气特别好,天空蓝得像静止了似的,不任半丝云絮进驻,连风也吹成了鲜蓝色。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总会带一本书到河边,然后任着黑皮四处游玩,自己则躺在河堤的斜坡上,看看书、看看天,想想人、想想世界,也想想自己。
还记得大约从夏至到秋分那段时间,正是河燕与蝙蝠的繁殖、哺育季节,一到傍晚时分,整个澄篮的天空都是牠们外出觅食的飞翔身影,宛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天空,不同的是,这样的天空是热闹与温馨的。
我也喜欢带牠到山上。
秉持“能带出场的狗绝不能太胖”的原则,我必须带黑皮去运动,否则以牠在正餐之外还会我吃一半,牠就会帮我吃另一半的食量来看,苦不运动,牠肯定会“无限量扩大”下去。
当牠还是“小”时侯的“狗”时,虫我及聚家人还可以亲身“下海”带牠跑校园的操场,那种有一只圆滚滚的小黑狗跟着自己跑的快乐,我想,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但当牠越长越大,“狗腿子”也越长越健壮,跑起来的速度当然也就呈直线上升。
时至今日,全家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跑得赢牠,废话!时速四十公里呢!谁跑得赢?于是,聪明如我便想出一招绝妙好计──用机车与牠跑。
沿着黝黑的柏油路往山上骑去,一直到达山脊的陵线后,便可以俯瞰望见整片平原的风景。
不论晴天、阴天或是雨天,都有其独特的美感。最有诗意的就属清晨起雾时,而最今人流连忘返的则是夜晚灯火点点时的美丽夜景。
差点忘了,日出也是很美的,不论是在河边或山上。
如果熬夜熬过了头,在凌晨时分见晨曦明朗,该是个看日出的好日子。这时,只要由我的冲动因子蹦的一声跳出来说,“好!看日出去。”那黑皮自当是那独一无二的跟班,无论到河边或到山上都得去。︵别误会,牠可是高兴得很呢!︶到了河边,第一步得先选个好位子,跳上最靠近河中央的防波石,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侧躺着或仰着身将双脚悬在河面上荡来荡去都随便自己,但一切都得赶在日出前的钱分钟内迅速完成,然后就可以佣懒的等着日出了。
那黑皮呢?随便牠啦!这时候还管那么多干嘛?
太阳升起时,光芒映在河面,由初时的一条金带渐渐亮成一整片河面的金光闪闪,总要到已经无法再用眼睛正视太阳时,一只狗和一个人才舍得回家。
在山上看日出,一定会有晓霭,所以太阳总出其不意地从半空中突然“咚”的一声跳出来。请原谅虫我的不浪漫,但我真的觉得那红澄澄的太阳简直就像极了月饼馅中的咸鸭蛋。
无论如何,我相信日出总是美的。
我也喜欢躺在山壁上,正着看、歪着看都行,看天看云、看出看树,听鸟叫,而山壁旁就是马路,所以也听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
有时候因为自己躺的地方太过显眼,不免引来许多驾驶者的侧目,不过虫我任性惯了,倒也不以为意,仍旧乐在其中。
但最辛苦的其实是黑皮。因为我是用机车骑上山,而牠则是用四只脚跑上去,所以有时候训练得太过火,牠厚实的脚掌经不起百般折磨,往往磨破了皮。
然后虫我一定是边被爸爸妈妈指责虐待小动物,边用优碘替黑皮疗伤。
但是,黑皮,对不起,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我还是会继续训练你!
写到这里,相信各位也都发现了,之前写的序全都与这本书无关。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一本书的序。
我觉得我想说的都在故事里了,所以序该写些什么?我真的不清楚。
但是没关系,不满意这篇不像序文的人,请尽量来信责骂虫我,虫我一定当作耳边风听过就算,发誓绝不记恨。
不过,我想我必须郑重感谢三个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巴克博士、董枝明教授以及絮青。
“巴克博士”及“董枝明教授”,虽然你们不认识我,但我早已久仰你们在古生物学界的地位以及贡献,所以实在忍不住将你们的名字用在我的故事里,特此致谢。
而“絮青”,虽然我将你改了姓,甚至你其实不喜欢我帮你改的姓,但你仍然宽宏大量,愿意让我使用你的名字,实在不胜感激。
第一章
桃园中正国际机场下了飞机,杨絮青领到行李,通过海关后步出自动门。看了下表,她在美国临时改了班机,现在离她与妹妹杨穗彤约好的接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她不想待在人多嘈离的地方,左右看了看方位,便由出境室出口走了出去。
时近腊月,正是台湾最冷的时节,杨絮青穿超薄外套,站定在候车廊上。
“絮!”
一声愉悦叫唤远远从她后方响起,她拉没有注意到,由于职业习惯使然,她正低头看着地面,直到那人又喊了第二声,伴随着由远而近的疾步声直冲她的方位而来,她才发觉并回过头,却在转身的那一剎那猛然撞进一个胸怀中。
风翼开心极了,兴奋的紧紧抱住杨絮青又摇又跳,他边笑边叫:“真的是你?!活生生的絮育。”
杨絮青根本还来不及看清对方是何许人也,就整个人被拥进他那温热怀抱中摇来晃去动弹不得,连想抬头看看都没办法。
她并不觉惊慌,也没有立即推开对方的念头,因为最初一瞬间依稀从鼻间嗅闻到的气味让她感到十分熟悉──是那种不管相隔多远多久都不会忘记的味道。虽然她向来极少将工作以外的事物记进脑袋瓜里,以致印象有些模糊,但就像是存留在记忆深处的照相底片,待对方一开口,那不会错认的声音与一连串话语动作就是最佳的显影剂,在顷刻间立即显影对方的一切。
“你终于回来了!我好高兴,好高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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