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绳纪事四簿》第17章


“当”一声,有人推门进来。
工读的服务生迎了上去。
似乎是常客,还没坐定,看见胡英英,便摆手打个招呼,胡英英也点头微笑回对方的招呼。
“你的‘存货’?”徐爱潘揩揩嘴边的咖啡渍,连喝了两口富维克。
胡英英回头白她一眼。“你别说得这么粗俗行不行?”
一连又进来两桌客人。看看时间,正是下班的时候。胡英英的店在巷子口,附近有许多办公大厦,撒鱼网似多少能捞到几个顾客,有些久了就变常客。
工读生忙不过来,胡英英丢下徐爱潘,起身过去招呼客人。店不大,几张桌台,坐满了也就饱和。客人来,忙碌一阵,但不会忙太久。
简单材料都是早就做好的,只有煮咖啡比较费事,顶多三四十分钟,胡英英端了一盘牛腩饭回到徐爱潘坐的角落。
徐爱潘老实不客气大口吃起来,边吃,下巴朝前抬了抬,口齿不清说:“嘿,你的‘备份’还真不少。”
来的有男有女,但男客的比例上较多。她看了半天,似乎有两三个和胡英英特别熟。
胡英英没理她,也似乎没听清楚她的话。噙著笑说:“我跟大家说你是我青梅竹马的朋友,大家都在看你,所以你最好别狼吞虎咽,文雅一点。”
张大口把牛腩塞进嘴巴的徐爱潘,不小心就呛到,立即咳起来,连饭粒都喷出来。
胡英英连忙抽出几张手纸递给她,一边把落在桌上的残渣拧掉。说:“形象是很重要的,阿潘。看你,全毁了。”
“给我一杯水。”徐爱潘好不容易发出声。
“你自己不是有了。”放在桌上的富维克还剩大半瓶。
“反正你快给我一杯水就是了。”胡英英伸手要拿富维克,她抢著将它藏到背包。
实在莫名其妙。不过,胡英英还是倒了一杯水给她。
“看看你这模样!这要是在约会,跟你心仪的男人一起吃饭,看你怎么办!”
“凉拌。”喝了水,顺过气,徐爱潘神经地笑起来。
“正经一点。”胡英英白她。“我劝你最好好好认识个对象,认真交往,替自己将来打算一下,不要再去想沈冬青。”
“你干么没事突然又提这个。”
“为你好啊。聪明一点,不要把心思搁在一个根本不喜欢你的人身上。你已经二十七喽,不是十六七,还想学纯情少女奉献执著那一套吗?就算你想奉献,沈冬青也不会要。”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要?”这句话太令人受伤,她忍不住反驳。
“我十年前就知道。你根本不是他喜欢的型,他要了只嫌麻烦。”
徐爱潘默不作声。那时候她看过沈冬青的女朋友,甚至后来听说的结婚又离婚的太太,再交往的女友,都是文静温柔婉约型的。
她跟她们相差有十万八千里。
“所以你最好清醒一点,不要学什么夸父追日,不渴死也累死。找个好对象,用力去爱。听!你身体也在呼唤,在渴望……”说到最后,胡英英刻意压低声音,凑向徐爱潘。
徐爱潘用手抵开她的脸,不说话,先瞪著她。
胡英英捉开她的手,凑得更近,说:“不必不好意思。还是,你该不会还没有那个吧……”眯起一双狐狸眼睛。
徐爱潘嫌恶地拉开身子。“少露出那种表情。又不是动物,定时得发情。”
“天啊!阿潘,你──”胡英英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脸色一变,逼住她,正色说:“你最好不是因为沈冬青!”
“我只是不习惯。”
“这种事有什么好习惯不习惯。欲望就是欲望,原始又简单。”
“你讲得好像是猫狗在交配。”
“本来就是。”胡英英挑衅地。“再包装一百层也是。形容得再美,再文学性,本质还是一样。我本来是觉得你蠢,现在我发现你根本是有病,迂腐、不正常!”
“别靠这么近,口水都喷到我脸上了。”
“最好淹死你!你真的是我见过最离谱的人!”现在口水不只喷到她脸上,更进一步,喷入她正在吃的牛膈饭。
“你能不能卫生一点?”徐爱潘不禁抱怨。所以她最讨厌什么青梅竹马了。没事来挖你的底,戳破你一直抓在手上舍不得放掉的七彩泡泡,然后说你不正常,还把口水喷到你的牛腩饭上。
一点都不讲求卫生,而且啰哩叭嗦。
但这样的抱怨只会换来一双卫生眼。徐爱潘只好把牛腩饭抱走,坐得远远的。她实在也怕,会被胡英英的口水淹死。
胡英英跟过去。“我真的搞不懂,沈冬青到底对你下了什么蛊,你居然这么死脑筋。人家保守是因为有信仰,你啊,纯粹迂腐不正常。”
古诗里这叫“曾经沧海难为水”;旧词中这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新文艺的腔调这称做“纯情执著”。但胡英英的现代口语则是“中蛊不正常”。
“脏死了。”胡英英口水愈喷愈多,搞到徐爱潘用手遮住她的牛腩饭。
古诗旧词背再多,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喜欢上一个人。会喜欢上一个人,会惦记著一个人,暗底里都有那显微镜也放大不了的原因,不动声色的,耸动你的心,只是你不明白。不让你明白。因为一明白,你就觉悟了,也许就不肯去爱了。
瞧,情情爱爱这种东西多么奸诈,擅长与人恶作剧──严重些,张设陷阱来陷害,让人用一辈子去辗转。所以,如果她分析得出为什么,也许一开始她就不会喜欢上沈冬青了。
不过,情情爱爱这种东西,充斥最多的就是“如果”“也许”这一堆“后设的心绪”,纯粹是一种发泄性的干扰,完全没有建设性。最简单也是最复杂,所以愈理也就愈纷乱。所以从来没有人分析得出为什么。
所以背背诗念念词吃吃牛腩饭,船到桥头自然直。
“你还真有心情吃饭!”胡英英搞不懂。同穿开裆裤一起长大,想法逻辑观差那么多。
“肚子饿当然就有心情吃了。”徐爱潘埋头扒一口牛腩饭,不防打了一个嗝,差点又呛到。
只是船到桥头不会自然直。十次有九次,它会撞到桥头,然后一股脑儿沉了。
机率上是这样的。准不准确则没人求证过。
第三簿 当爱已成过去 2
红玫瑰之后是粉红玫瑰,然后黄玫瑰,香槟色玫瑰,然后橙玫瑰,再然后白玫瑰。徐爱潘从好笑,哈哈大笑到好玩的笑到浅笑,再到微笑。李云许幽默有意思,但她没意思,也就不从那意思中找意思。
她注意到拢聚花梗的缎带的颜色。粉红配粉紫,黄就配绿,橙配青,连包装也用那种浓得不透气的大红大紫纯绿艳橙的颜色,教人看得十分累。
“这个李云许到底在搞什么把戏?”这不纯粹是浪漫了。游利华甩上门,把刚收到的紫红玫瑰丢给徐爱潘。有家有室的人了还这么搞,真教人不痛快。
徐爱潘把花安放进九十九元买来的花瓶。她其实不爱花,只是偏执。因为沈冬青的一句话,那魔性的一句话,不爱花的她,千千万万种,从此便执迷上这一种。但没听说过玫瑰花有蓝色。十七岁的偏执,二十七岁便落了就剩肉麻。
所以这也变成不能对别人启齿的话。
“搞不懂,他兴致怎么会那样好!你都不理他也没反应,他还送个不停,这些人就是钱多!”游利华悻悻的,好像没事花的是她的钱。
“他在出疹,所以发热病,等烧退了,天下就太平了。”徐爱潘嘴角往两旁勾,还有心情开玩笑。
游利华的话只有一半算正确。李云许光只是送花,既没打电话也没约她,并没有来“理会”她,好让她“不理”他。他也许在等她好奇,等她自己先按捺不住。不管怎样,侵略的还好只是玫瑰花。她就怕他心血来潮,文艺腔的写给她什么诗啊词的。她二十七了,承受不了十六十七的那种浪漫。
“你自己头脑清楚就好。”游利华似乎当真怕她一失足就掉到深渊里去。她丢 一本当期的女性杂志在桌上,说:“哪,看到没?这个就是我上回说的那个模特儿。”指著内页一个演绎杂志主题的服装模特儿。模特儿长发又直又黑亮,好像丝缎,懒懒倚著白纱窗。
徐爱潘瞄一眼,说:“很漂亮。”而且年轻,顶多二十出头。
“除了这个,他还有一个老婆。其实现在这种事也没什么了不得了,我也不是道德感多强的人,别人的事,只要不犯到自己门上,碰面了还不是客客气气称呼他 一声‘李总经理’,但我们好歹认识这么久了,又住在一块,我有义务警告你,犯不著跟那些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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