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第6章


费明兰道:“那就先把药喝了吧。”
虽然兄长看起来无恙,但是毕竟昏迷了一会儿,大夫也开了药,还是喝了放心点。
费明德先扭头看了看原治之和原平之,对他们笑笑,才接过丫鬟手中温热的药碗,一饮而尽。
丫鬟又急忙递上换口味的果脯,却被他一手推开,转而又对原治之笑,说:“我不爱吃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
原平之噗哧笑了出来,对小丫鬟招招手,“他不吃,我吃。”
小丫鬟看向费明兰,费明兰笑道:“这是家母亲手腌制的果脯,如若公子不嫌弃,就请尝尝吧。”
原平之尝了一枚腌制的冰糖紫苏梅,赞道:“嗯嗯,不错,很爽口。”
“您若是喜欢,家里还有不少,可送您一些。”费明兰发现原四公子虽然外表华丽,形似纨袴,实则喜怒皆形于色,而且喜食甜食,明明还一副小孩子性格,十分可爱,于是她悄悄吩咐了立春,一会儿记得多送些各种果脯让原四公子带回去享用。
她母亲亲手腌制的果脯,都是挑选当季新鲜水果,佣人再精心挑捡,没有一枚坏果子,用料讲究,腌制过程也细致耐心,这样的吃食送出去,费明兰很放心。
给达官贵人送礼非常讲究,一般不会送吃食,万一吃坏了肚子,吃出个什么好歹,不是送礼之人能担待得起的。
费明兰敢赠送吃食,倒让原治之多看了她两眼,这名女子确实胆大敢为,难怪养盆兰花也能卖出天价。
原平之吃了两枚梅子,便用丫鬟递上的温热手帕擦了手,看向费明兰,说起了正事,“兰花花期短暂,不知道『素心如雪』快马加鞭送到京城,是否还来得及赏花?”
费明兰皱了皱眉,兰花花期一般在十天左右,如果培育得好,或许能多开两天,那也已经是极限。“素心如雪”开花已经七天,从余姚到金陵,如果一路走官道,昼夜不停,或许还能赶得及。
她点了点头,“如果途中不停歇,换马不换人,应该还能预留一两天花期。”
原平之“嗯”了一声,用手捏了捏自己的下巴,然后站起身道:“那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交接吧,我要亲自带花回京!”
第3章(1)
余姚县客栈,甲字一号房。
原平之懒洋洋地歪在床榻上,看着桌子上的那盆兰花,啧啧称奇:“当初听说有人培植出了荷瓣素心兰,荷素兰虽然希罕,但并非仅见,我还不以为奇,如今见了才知真有如此巧夺天工之名兰。”
原治之坐在桌旁的靠背椅上,同样欣赏着桌子上的“素心如雪”,点点头,道:“也难怪她以此为傲,培植出如此名品,三分心血,七分运气。”
这并非是说费明兰没有费心血,而是赞叹她命格好,走时运。
但凡培育过名品珍宝的人都明白,那些不世出的稀世珍宝,真的只能靠运气获得,努力和心血只是基本功而已。
有人可能花费一辈子心血,也未必能培植出一盆极品兰花。
素心如雪,恰如其名。
这是一盆由四株荷瓣兰的苗木组成的兰花盆景,其中两株开了花,而且居然同样都是花开并蒂,也就是一梗双花,而最稀奇的是这四朵花都是素心,纯净如洗,洁白如雪。
兰花与蕙花的最大区别,就是兰花是一梗一朵花,蕙花却是一梗多花,一般都有六七朵不定。
物以稀为贵,兰花一梗一花,香味却又比蕙花悠远幽沁,清雅含蓄,素有“香祖”、“国香”、“王者香”、“天下第一香”的极品美誉,所以真正懂兰爱兰的人,从来不会把兰、蕙混淆。
但兰花中也有特例,有极少的兰花会一梗开双花,也就是世人所谓的“花开并蒂”,这就是更希罕了。
炎黄子孙向来有“喜事成双”的传统,什么一旦以成双成对的姿态出现,都会被看成好兆头。
花开并蒂、喜事成双、双喜临门,这都是人们常说的吉祥话。
费明兰培植出的这盆花,可谓集各种极品于一身,说是千年难遇也不算夸张。
而她为这花取名也取得巧妙──“素心如雪”,本来是个很素朴至极的名字,但巧妙之处就在“雪”字同音“薛”。
当今的皇后薛珍,恰巧就姓薛。
当原家兄弟在费明德的信中看到这盆极品兰花的名字时,连一向单纯的原小四都忍不住猜测费明兰是故意取这样的名字。
小姑娘挺有心机的啊,知道当今皇后痴迷兰花,便特意取了这样讨巧的名字。
这盆兰花,其实是皇帝玄昱为他的皇后亲自购买的。
原三原四兄弟俩,不过充当了跑腿的角色,找了个借口,好方便亲自来余姚县见一见费明兰。
原平之把目光由兰花转移到原治之身上,脸上一扫平素的那种漫不经心,认真道:“三哥,虽然费小姐看起来不是满身市侩铜臭的商家女,比我预想得要好,但出身毕竟低微,不然还是回绝了费明德吧?”
原治之的目光幽深,沉吟了一会儿,才微微笑道:“我还是那句话,出身真的重要吗?而且以咱们之家,又用得着在乎吗?娶妻当娶贤,所谓妻贤夫祸少,才是正理。”
这么说时,他脑海里不由得又浮现出费明兰清丽的身影,确实是个美人,而且气质清冽,没有商户女常有的媚俗之气,这很难得,也相当合他的心意。
只是,到底能不能做他的良配,似乎还需要再考察一番。
他从来就不是感情冲动的人,也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情,虽然对费明兰的第一印象颇好,但选择相伴终生的伴侣,再怎么审慎都不为过吧?
原平之却觉得这老学究一般的话很没趣,咋舌道:“反正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出身商人之家,再加上她父亲刚刚去世,家产纷争,一团乱麻,沾上身恐怕就一身臭,娶这种妻子还不够麻烦吗?就算不计较出身,最重要的是,你真喜欢费小姐这种女子吗?她看起来……”
原平之努力思考合适的形容词,想了老半天也觉得徒然,只好道:“反正看起来就是个硬脾气的人,怕是很难相处吧?女人不该娇娇软软的才好吗?以三哥的性子,该找个温婉体贴的女子为妻才是。”
原治之笑道:“你倒懂得多,又去秦淮河上混闹了吧?”
原平之袍袖一展,桃花眼飞个媚眼,洋洋自得地笑,“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才是本纨袴的终极追求啊,哇哈哈!”随即他又撇了撇嘴,道:“像大哥、二哥那样被一个女人吃得死死的,真丢男人的脸。”
原治之白他一眼,念道:“你嘴巴小心点,以后有你后悔的。”
原平之不甘地回嘴:“三哥不也带了一个美婢在身边?出门在外都随身带着,太黏了吧?还说我!”
原治之一时哑口无言,眼神幽暗了下来,随后道:“盈袖身分特殊,你不懂,少管。”
“我才懒得管,我只是看盈袖一颗心都挂在三哥身上,不管你日后娶谁为妻,莫辜负了她就是。”
原治之皱了皱眉,岔开话题,“时候不早了,你快回京吧。”
原平之懒散散地从床榻上起身,“你真不和我一起回去啊?”
原治之点头,“还有点事。”
原平之犹豫了一会儿,才嗫嚅道:“我知道是母亲想为你定下费家小姐,但是你大可不必如此委曲求全。你若觉得不便拒绝,我帮你去回绝了母亲。终身大事,不能儿戏。”
这次原治之真心笑起来,他走近原平之,帮弟弟整了整衣服上压出的皱褶,道:“你放心,哥哥我不是那种有泪只往肚里吞的小可怜,不会委屈了自己。如果我真瞧不上费明兰,自然会找到合适的法子回绝了母亲,不必你操心。你还小,操这么多心做什么?”
原平之把头枕在三哥的肩头,轻轻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他的心里有点难受。
虽然他的大哥娶了个和离过的二嫁女,但是大嫂毕竟出身士族,素有京城第一美女的大名,而且是大哥一心坚持要娶她。二哥嘛,情况特殊,先纳了个良家女做小妾,也是母亲的一番慈心。
只有三哥,母亲为他挑选婚事多年,竟然最后选择了一个出身微末的商女,虽然还没有正式提亲,但母亲却像已经打定主意,差不多要说服父亲同意了。
原平之怎么想怎么不舒服。
因为原平之和原治之年龄差距最小,所以他小时候很喜欢找三哥一起玩,那时候他就知道母亲偏宠他,他一开始只以为因为自己小的缘故,后来明白了嫡庶之分,才知道了母亲微妙的态度意味着什么。
说起来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