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第13章


他用折扇敲着手心,最后毅然道:“我这就去找原治之,让他尽快夹上门提亲,就算不能早日完婚,也要先把婚事决定下来。”
原治之首肯,费明兰默许,又有原府郑氏主母的大力支持,费明德以为这己经是一件铁定能成的大喜事。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原治之与他一起从京城焦急等来的,并非原府的提亲人马,反而是皇帝亲笔写下的一道赐婚诏书一一
皇帝将乐阳公主赐婚予原治之。
原治之跪在那里接旨,身体却已经僵硬了,头磕在地面上,却微微皱起了眉头。
玄昱又在搞什么鬼?
乐阳公主乃玄昱的妹妹,却不是一母同胞,而是先皇最宠爱的皇贵妃唯一的爱女。
先皇病逝,皇贵妃两月后也病体难支,相随而去了。据说当时太后玄郑氏畅快得大笑三声。
如果说后宫之中太后最爱的是谁,她或许说不清,但最恨的一定是自从进宫之后就受尽万千宠爱,甚至堪称“独宠”的先皇贵妃。
幸亏皇贵妃只生了一个女儿,否则按照先皇当时忌讳太后玄郑氏的架势,编宠皇贵妃的程度,很有可能早废掉玄昱,改立皇贵妃的儿子当太子了。
明明太后与皇贵妃乃死敌,却不知道为何玄昱与乐阳的感情自幼就相当好。这其中自有先皇的有意培养,他希望自己的继承人能够善待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当然这也与乐阳是个娇美可人、善解人意的小公主有关。
玄昱与太后的关系并不亲密,甚至称得上冰冷,与同胞长姐金阳长公主的关系更冷淡,他一向看不上太后与金阳的嚣张与强势。
对于手握大权的男人来说,最讨厌的大概便是要与他争权的女人吧?
但是玄昱很宠爱幼妹乐阳公主,这是景国皇室人尽皆知的事实。
现在玄昱居然要招原治之做乐阳的驸马,这是毁他呢?还是太宠乐阳?
从古至今,驸马都是个悲惨的角色。
且不说一旦成为驸马,夫妻之间还要恪守君臣礼仪,公主是君,驸马是臣,见妻子一面都要申请,大礼参拜:夫妻闺房之乐更是别提,不知道有多少教养嬷嬷、礼仪官之类的人盯着,行房犹如上刑,那根本是折煞人!
对于怀抱理想,有志于兼济天下的男人来说,更致命的打击是成为驸马后,基本上就与仕途绝缘了,皇室只会给你安排一个养老的闲官。
既不能养小妾,又不能手握实权,驸马只是锦绣荣华堆里供养的一个公主附属品而己,男人的特权没有了,乐趣没有了,尊严也完全被践踏成泥。
直正的富贵人家,是绝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当驸马的。
那些小说话本里,贫穷学子考上状元,再当驸马,以为这样就可以一齿登天了,实则是民间百姓不了解真正权贵生活的美好臆想而己。
宫旨太监见原治之迟迟不接旨,不由得有些不耐烦,他长途奔波来到余姚县这小地方,就只为了宣旨,己经很累了好不好?
太监捏着公鸭嗓子喊道:“三公子?”
因为原治之“御商”的职位很模糊,许多人并不知道他是什么官,所以认识他的人大多仍然尊称他一声原三公子,而不是原大人。
原治之抬起头,脸上已经平静无波,他缓缓地站起身来,双手接过了太监手中的圣旨,“有劳夏公公一路奔波。』
他并未把夏公公请入房里,只是顺手塞了个萄包,荷包轻飘飘的,里面却是百两的银票。
太监没有不爱钱的,夏公公捏了捏荷包,只觉得很轻,可是越轻他越高兴,这证明里头不是散碎银子。
夏公公心情转好,笑眯眯地道:“咱家恭喜三公子了,喔不,以后就要尊称一声驸马爷了。”
原治之扯了扯嘴角,和这太监说不清,他打算直接回京,面君再议。
费氏兰苑,主院西花厅。
费明兰在里侧,隔着一座紫檀浮雕花开富景落地屏风,与原治之默然而坐。
两人谁都没想到父母没有棒打鸳鸯,反而是君王横插了一脚。
父母之命又哪里抗得过帝王圣旨?
两人都是相当理智冷静的人,权衡得出利弊,不会做出闹死闹活牵连家人惹祸生非的蠢事,只是,终究意难平吧?
茫茫人海,盲婚哑嫁的时代,有多少人能万幸遇到情投意合的伴侣呢?
沉默了许久,手中的清茗都已经凉了,原治之才缓缓地开口:“明兰。”
费明兰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明兰。”
“嗯?”
“再叫我一声治大哥吧。”
“治大哥。”
原治之捏紧了茶杯,良久,才压抑地低叹一声,“如果……再遇良缘,就……”
就什么?
他始终说不出那个“嫁”字。
他怎么舍得让她嫁别人?
如此聪慧可人,如此兰心熏质的她,除了他,还有别的男子能够欣赏和爱护吗?又有别的男子能包容她性格中的骄傲与棱角吗?
她虽然努力让自己如傲霜寒梅,可本质上还是朵需要格外疼惜呵护的名兰啊。
他以为自己只是对她有点欣赏,赏得各种利弊权衡之后,她堪为良妻而己,他以为自己就算舍她选择别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可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了。
隔着镂空雕花屏风,他看着对面隐隐约约的佳人,心底的爱意与不平之意一样汹涌强烈。
他多么想把屏风一脚踹到一边去,然后紧紧拥抱住她:他又多么想撕碎那张明黄的圣旨,然后把碎布屑扔到玄昱那张可恶的装模作样的脸上。
可是,他也只能想想而已。
他现在无法给她任何承诺,在天子之威的面前,任何的诺言都是谎言,他不能耽误了她的青春。
可是……他真的放不下她。
“治大哥,我都懂得的。”
然后,费明兰就不再多话。
她懂得他对她有几分情意,但是更懂得君命难违。
她懂得他与她其实原本就不算是门当户对,哪怕他只是一名豪门庶子。他之前能够向她求婚,是时也,运也;而今婚事不谐,命也。
她懂得他不舍得放弃她,就像她的心里也很是难受,可是两人只能点到为止,不能逾越了规矩。
她也可以不顾一切地跟他,为婢为妾,可是那样就能幸福了吗?公主能容得下她吗?她的尊严又将被置于何地?
“薄命怜卿甘做妾”,听起来挺美,实则是一个个女子卑微的血泪史吧?
她不愿,也不甘如此过一生。
或许她还不够爱他吧?爱到能够不计名分。
所以,她现在只能与他相顾无言。
原治之将杯子早的冷茶一饮而尽,道:“时辰不早,我该起程了。”
他站起身,走近屏风,解下腰带上悬挂着的那枚羊脂白玉珏,递了过去。
费明兰看着那只修长优美的手,犹豫了一下,才缓缓伸手去接。她那只纤秀如玉的小手被男人的大手一把握住,她挣扎了一下,大手却握得更紧,紧紧握着她,好像握住了此生的珍宝,再也舍不得放手。
两个人,两只手,中间隔着一扇屏风,在这个时刻联系到了一起。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刹那,原治之终于松开了手。
他这是向她要了三年的时间,要她等他。
他终究是自私了。
费明兰考虑了一会儿,又“嗯”了一声。
声音很轻,允诺却很重。
对于一名未婚女子来说,这一声之重,承载的可能就是她的一生。
原治之的心滚烫,他又想握她的手了,可是屏风阻隔,圣旨更是如同一道鸿沟横隔在两入之间,难以跨越。
原治之握紧了手心,那早还有伊人的余热与幽香。
他最后深深看了屏风后一眼,终于转身大踏步离去。
第6章(2)
原治之离去之后,陪着费明兰站在屏风后的立春和立夏,对视一眼。
直爽的立春抢先开口道:“小姐,请恕奴婢逾越,您刚才实在不该接下原公子的玉珏,更不该答应那三年之约。”
这种约定,对于男子来说无关痛痒,可是对于女子来说,损失的不仅是青春年华,还有闺誉,以及未来幸福的可能。
立夏也道:“京城繁华之地,离咱们这小地方又遥远,三年之期,谁知道会有多少变故?况且原公子不是被赐婚给什么公主了吗?他怎么可以还对小姐说这样的话?”
吃着碗里,占着盘里,看着锅里,男人不就是这种生物吗?
向明智冷静的小姐怎么也犯了傻,相信了男人这种没有任何约束力、却美莫名曰“海誓山盟”的甜言蜜语?
费明兰从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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