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爱穿破鞋》第5章


“事后,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只用过的破鞋了!”
“……”
“最后,”秦娟娟指指厉千魂。“我要大哥你亲自动手!”
眼神倏转冷硬,“为什么?”厉千魂慢吞吞地问。
“听说那女人的武功不弱,大哥你的手下里能够制得住她的可能不多,而那些能够制得住她的人多半不会愿意做这种事,就算大哥你下了命令,他们大有可能只是去绕一圈就回来跟你说他们下不了手,那不如一开始就由大哥你亲自去,才不会错过下手的时间,告诉你,要是等她成亲后再动手,我可不认。”
厉千魂的下颚又绷紧了,目光更森冷,这就是他一直难以决定该如何对付对方的原因。
对方卑鄙,难道他们也要跟著卑鄙吗?
以牙还牙,这本是最好的报复方式,偏偏对方是个女人,那颗牙又是那样龌龊卑鄙的烂牙,人家用烂牙咬过来,他也要用烂牙咬回去吗?
即使他真愿意用烂牙咬回去,问题是,他也没有满嘴烂牙啊!
“我被强奸,她也得被强奸,这才公平!”毫无转寰余地的语气,秦娟娟的态度十分强硬。“否则我绝不嫁,就算你把我关到死,我也不屈服!”语毕,她便转身回房去了。
秦娟娟离开了,但秦老夫人还在。
“千魂,别忘了你在武林中的声望,要是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你的妹妹被欺侮,对方又没有得到相对的惩罚,你的声名将会毁于一旦,你不在意吗?”
厉千魂冷哼。谁会在意那种无谓的声望,重要的是怎么做才是对的!
见风势不对头,秦老夫人马上改口,“好,就算你不在意声名被毁,但你娘呢?你娘在临终前对你的嘱咐,你忘了吗?”
是的,这才是他在意的事,母亲在临终前的嘱咐。
虽然父亲糊里糊涂的把妹妹过继给秦家,但她依然是他妹妹,而母亲在临终前一再嘱咐他,要他好生照拂妹妹,这点他始终牢记在心里,无论如何不敢忘。
他不在意自己在武林中的虚名,但母亲临终前的交代不能不顾。
妹妹被人欺侮,他能不理会吗?妹妹还是有得到幸福的机会,他又怎能不帮她抓住机会。
想到这里,厉千魂猛一咬牙。
好吧,为了过世的母亲,为了唯一的妹妹,他就烂一次牙吧,毕竟,这也是那女人自己招来的惩罚。
最多,咬过之后再把烂牙拔掉!
“老大,你真的要去……”庄绍飞好像刚吞下一颗枣核似的咽了口唾沫。“干那种事?”
厉千魂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横横的瞪他一眼,继续打理包袱。
“但,老大,咱们的规矩……”
“这是以牙还牙的报复,可以不理规矩。”
“也是啦,不过……”
“没什么过不过的,”厉千魂拎起包袱,走人。“家里交给你。”
“好。可是……”庄绍飞紧跟在后。“老大,你真的要干?”
“……”
“但老大你不是会干那种事的人呀!”
“……”
“到时候老大你的小弟弟不肯合作怎么办?很丢脸耶,想干那种事却掏不出武器来……呜!”
当厉千魂策马上路时,庄绍飞还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呻吟,爬不起来。
“看首饰?”紫萝衣呻吟。“我才不去!”
“但那是要买给你呀!”
那就不必了,虽然她有穿耳洞——被紫夫人掐著脖子硬逼的,但打从她懂事开始,她身上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首饰的影子,买首饰给她干嘛?
“不用!”
“娘交代的,非买不可!”
“那你们去吧,我到饭馆等你们。”话落,拔腿就跑,免得被捉去受刑。
也许她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打从第一次来潮之后,娘就禁止她和弟弟再混在一块儿玩,即使如此,她也没多大进步,粗鲁依旧,对姑娘家该懂的事都不感兴趣,女红中馈一窍不通,梳妆打扮更嫌麻烦,甚至不小心看到裸体的男人,她连脸红一下都不会。
总之,她一点女孩子家的味儿都没有。
相反的,除了站著撒尿之外,男孩子会的她都会,平时还好,一火起来就出口成脏,连串三字经骂得连最粗鄙的男人都自叹不如,酒量奇佳,无聊时就赌两把,喜欢练武,喜欢干架,她还会驯马。
幸好她对看女人没兴趣,不然问题就大条了。
不过她虽然没兴趣看女人,对看男人同样一点兴趣都没有,连自己的未婚夫她都懒得先去看看到底是玉蜀黍或冬笋,更何况是看别的男人,真是浪费时间!
可是,当那个风尘仆仆的家伙一踏进饭馆里,顿时就像是丢进来一颗超强力的磁石,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包括掌柜的、胞堂的、客人的,还有,紫萝衣的目光。
好个男人!
古铜色的肌肤,强健的体魄,高大俊朗中透著豪迈的粗犷,一看就知道是个北方汉子,那双斜飞入鬓的剑眉,那对冷锐又倔强的黑眸,更让人感受到一股强悍犀利的勇猛,深沉浩瀚的男性魄力。
然后,她听见邻桌传来小小声的讨论,纳闷那人大老远跑到南方来干什么,于是,她的视线更拉不开了。
南枪北索,长久以来,这两人便分别为南七省与北六省之武林霸王,同样声名显赫,同样威望远播,是力量的象征,也是霸权的展现,唯一不同的是,南枪喜欢在江湖上跑动以炫耀他的威名,而北索除非必要,否则鲜少出现在江湖上。
而眼前这人,正是北方之霸主:阎王索。
厉阎王,江湖上少有人知道他的本名,只知道他姓厉,名号阎王索,于是便称他为厉阎王,他的武器即是缠绕在他腰际的那条黑索,听说他那条索是活的,无论盯上了谁,就好像被阎王盯上似的再也逃不脱,所以被称为阎王索。
她对看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她对看这个男人十分感兴趣。
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姐妹们说得没错,她果然喜欢这种有力量又有气魄的男人,以前是她没碰见过,所以不知道,一旦碰上了,她才发现这种男人真是对极了她的味口。
老实说,倘若不是她早已决定非读书人不嫁,她肯定会觉得这个男人比较适合她,他那种浑然天成的男性气魄实在教人折服,倔强好胜的她,头一回有情愿臣服的感受,不是因为他是男人,而是因为他是那种有力量、有气魄的男人。
可恶,为什么他不是读书人呢?
“该死,紫萝衣,娘一再警告说不准你喝酒,你又喝了!”
紫萝衣一惊,刚喝下的半口酒霎时喷射出来,尴尬地望著气势汹汹走向她的姐妹们,她呛咳得快没气了,没注意到那个厉阎王飞快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阴惊、冷森,令人不寒而栗。
找到她了!
紫萝衣,一点都不像他想像中那种阴险狡诈的女人,不过他不会被她的外表蒙骗过去,他相信紫萝衣就如同他妹妹,只要不说话,怎么看都是个端庄规矩的大家闺秀:然而只要她一开口,表相就破功了——百分之两百的表里不一。
厉千魂收回视线,默默斟酒慢饮,寻思该如何完成妹妹的要求?
两天后,就在紫萝衣成亲前十天,夜半时分,一条黑影无声无息地侵入紫月马场,不消片刻,黑影又出,腋下挟了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逸去。
黎明前一刻,宣城西门外一家十分简陋,只有苦哈哈的贩夫走卒才会进住的小客栈里,厉千魂慢条斯理地挪腿下床,先用一旁脸盆架上的毛巾拭去办完事后的血迹和残余,再套上长裤、穿上靴袜,然后默默坐在桌旁等待,背后是一双燃烧著熊熊怒火的目光,某人不能动、不能言,只能用目光凌迟他。
半晌后,日光透过破窗悄悄映射进房里来,房外开始传来人声来回走动,他才起身,转而面对床上的人。
“以牙还牙,这是你自找的!”
冷冷地说完后,他便出手点了她两指,再拎起内衫外衣搭在肩上,就这样赤裸著上身出房离去,任何男人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经历过多么享受的一夜。
“客倌您要走了?”
“是。”
“客倌请慢走。”
客人离去,店小二自然要来整理房间,以待下一位客人使用,偏偏店小二进房来时,某人也才刚刚能动而已,结果可想而知。
“紫紫紫……紫三小姐,你你你……你怎会在这里,还还……还这副样子?”
新娘子一双眸子拚命眨了又眨,眨得新郎开始担心她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一个不小心被眨掉了。
迟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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