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律师》第42章


他们走时没打招呼,我为这次搜查向索菲亚和莫迪凯道歉,然后躲进自己的办公室。
………………………………………………
第二十三章
驱逐名单上的第五位名叫凯尔文·兰姆,对这个名字莫迪凯依稀有点印象。他估计哥伦比亚特区大约有一万名无家可归者,这从十四街律师事务所收藏的文件可以看出。每个姓名都能勾起他模糊的回忆。
他与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其中有巡回律师团的律师,赈济贫民的社会工作者,布道律师,警察,其他贫民律师。傍晚时分,我们驱车去闹市区的一座教堂,那教堂四周是豪华的办公楼和宾馆。在教堂地下室的第三层,施饭活动正热火朝天地进行着。房间里摆满了折叠长桌,四周围坐的是正在进餐交谈的饥民,这里不是施粥处;盘子里摆满了玉米、马铃薯、火鸡肉或鸡肉、水果色拉、面包,我没吃晚饭,食物的香气勾起了我的食欲。
“我有几年没来这里了,”当我们站在入口处俯视进餐人群时莫迪凯道,“他们每天接待三百人,你不觉得这很了不起吗?”
“这些食品从何而来?”
“哥伦比亚特区中心厨房,设在‘创建非暴力社区’的地下室。他们的做法很值得称道,他们搜集当地餐馆没用完的食品——不是残羹冷炙——只是未经烹调,如不及时加工就会变质。他们有许多辆冷冻卡车,四处搜集食品,送到厨房加工成冷盘,每天两千盘。”
“看上去很可口。”
“确实不错。”
一位名叫丽莎的年轻女士发现了我们,她是新来的,莫迪凯与她的前任相识,我观察人们用餐的时候,他们俩还提到了那位前任。
我注意到了以前没注意到的现象,无家可归者当中也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而分成三六九等。有一张桌子上,六名男子边吃边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电视篮球比赛,他们穿着相对较好。其中一个人用餐时戴着手套,除此以外,他们看上去倒像聚在酒吧里的工薪族,而不像露宿街头者。在他们背后,一个体形庞大、戴着厚厚墨镜的家伙正用手撕鸡肉独自吃着。他穿一双与那位“先生”死时所穿差不多的橡胶靴子,身上的大衣又脏又破。他对周遭的情形充耳不闻。可以看出,他的生活要比邻桌那些谈笑着的人艰难得多,他们买得起肥皂,能洗热水澡,他则无力顾及;他们睡在避难所里,他则露宿公园。但他们都属于无家可归者。
丽莎不认识凯尔文·兰姆,但她答应替我们打听,我们看着她在人群中穿梭,与人交谈,让人把剩饭倒进角落的垃圾桶里,小心侍候一名老妇人。她坐到两个男人中间,可他们只管自顾自地交谈,她一个桌子一个桌子地依次问下去。
出乎意料的是我们遇到一名律师,小伙子在一家大公司工作,自愿到“华盛顿无家可归者法律事务所”帮忙。他是在去年一次募捐会上认识莫迪凯的,我们花了几分钟谈论法律业务,然后他去里面的房间开始三个小时的入会登记工作。
“华盛顿法律事务所有一百五十名志愿者。”莫迪凯道。
“人手够吗?”我问。
“永远都不够,我想我们应该恢复招募志愿者的计划,也许你愿意负责并监督这个计划的实施,亚伯拉罕也赞同它。”
我很高兴莫迪凯和亚伯拉罕,当然还有索菲亚,竟然会让我来做这个项目。
“这个计划会扩大我们的影响,提高我们在法律界的知名度,对我们筹钱也有好处。”
“当然。”我心中将信将疑。
丽莎回来了。“凯尔文·兰姆在后面,”她点头道,“倒数第二张桌子,戴一顶印第安人的帽子。”
“你跟他谈了吗?”莫迪凯问她。
“是的。他头脑清醒,相当尖刻。他说他一直呆在避难所,当钟点工开垃圾车。”
“有单独的房间吗?”
“有。”
“告诉他有律师找他谈话。”
兰姆既没打招呼,也没有伸出手来。莫迪凯坐在桌子上,我站在角落。兰姆坐在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向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使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别紧张,”莫迪凯语调平和,“我们只想问你几个问题,别无他意。”
兰姆一声不响。他的穿着与避难所其他的人并无两样——牛仔裤,运动衫,旅游鞋,羊毛夹克——这自然胜过露宿街头者身上的鹑衣百结。
“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朗蒂·伯顿的女人?”莫迪凯问,这次全由他提问。
兰姆摇头。
“认识德文·哈迪吗?”
还是摇头。
“上个月你住在那座旧仓库吗?”
“对。”
“我是指位于纽约街和佛罗里达街交界处的那个仓库。”
“嗯哼。”
“你付房租吗?”
“对。”
“每月一百美元?”
“对。”
“付给蒂尔曼·甘特利?”
兰姆不答,闭起眼想了一会儿。“谁?”他问。
“谁是仓库的主人?”
“收房租的是一个名叫约翰尼的家伙。”
“约翰尼的老板是谁?”
“不知道。没问,也不想问。”
“你在那儿住了多久?”
“大约四个月。”
“为什么离开?”
“被赶出来了。”
“谁赶你的?”
“不知道。有一天警察来了,还来了些其他人。他们对我们推推搡搡,把我们赶到大街上。没过几天,他们用推土机把仓库推平了。”
“你有没有告诉警察你付了房租才住那儿的?”
“许多人都这么说。有一个带小孩的女人想和警察动手,可没能讨到好处。至于我,可没跟警察动手,那场面糟透了。”
“他们赶人之前有没有给你们什么文件证明?”
“没有。”
“出告示了吗?”
“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他们一下子就来了。”
“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警察说我们是擅住者,必须立刻搬出。”
“你们是在去年秋天十月份左右被赶出的?”
“差不多。”
“当初你是怎么找到那个地方的?”
“记不清楚了。有人说仓库中有小房间出租,租金很便宜,所以我就去看个究竟,有人正在装隔板、砌墙,那仓库有屋顶,不远的地方有厕所,有自来水,我看挺合适。”
“所以你就搬进去了?”
“没错。”
“你签租约了吗?”
“没有,那家伙说房子是非法的,所以没有什么书面材料。他还告诉我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是擅住的。”
“他只要现钱?”
“对。”
“你每个月都付了吗?”
“尽量付。他每月十五号左右收钱。”
“被赶出时你拖欠房租了吗?”
“拖欠了一点儿。”
“多少?”
“大约一个月的房租。”
“正因为这你才被赶出?”
“不知道。他们没说理由,只是一下子把所有的人都赶了出来。”
“你认识其他房客吗?”
“认识两个,但跟他们没什么往来。每个房间都有门,可以上锁。”
“你刚才提到有个带小孩的女人跟警察争吵,认识她吗?”
“不认识,以前可能见过一两次。她住仓库的另一端。”
“另一端?”
“对。仓库的中间没什么管道设备,所以他们在两端造了房问。”
“你在自己的房间能看见她的吗?”
“看不见,仓库很大。”
“你住的房间有多大?”
“里面有两个小单间,不知道有多大。”
“有电吗?”
“有,他们接了些电线进来,我们可以用用收音机什么的。我们有灯,有自来水,但必须用公用厕所。”
“有暖气吗?”
“不太足,房间里较冷,只不过比露宿街头要强些。”
“所以你对那地方很满意?”
“还行,我的意思是一个月只付一百块相当不错了。”
“你刚才说你认识两个人,他们叫什么?”
“一个叫赫尔曼·哈里斯,另一个叫夏因什么的。”
“他们现在哪儿去了?”
“没见到他们。”
“你现在住哪儿?”
“‘创建非暴力社区’。”
莫迪凯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兰姆。“你还要住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
“你能与我保持联络吗?”
“为什么?”
“你也许需要律师,一旦你更换了住处或找到了自己的房子,打电话给我。”
兰姆默默地接过名片。我们谢过丽莎,回到办公室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