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的爱情位子》第7章


殊不知东西放久了会腐败,爱情放久了,想当然尔也会变味。况且女人常高估爱情的保存期限。
为了避免被腐味渗透,我必须跑得很快。
幸好我跑得快,不然那个…那个叫做…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美玲?美珍?美惠?还是……美雯?名字那么普通,难怪我记不得。总而言之,当时如果跑的不够快,那个叫美什么的女人,大约已经用绳子栓著我的脖子,胜利地咆哮。
她,细细丹凤的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配上大饼脸,绝非典型的美女,但这样的五官凑在一起却也一点也不难看。倒是十足的“东方”。
“你知道吗?我这种脸,是外国人的最爱?”她笑著说。声音很淡,却掩藏不住的得意语调。
她笑著。
她爱笑。
很少见女人这么爱笑的。
连娇喘时,都妖冶绚丽地笑著。
“呦,宝贝,我真喜欢听你的声音。”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她发嗔眯著眼,钩成了两道弯弯的弧:“我叫Michelle。”
啊!Michelle,米雪儿。想起来了,美雪,她叫美雪。
美雪眯著眼抬著下巴的样子特别性感。不同于一般的女人。
台湾女生惯性地爱装可爱,不论几岁。好似愈幼稚,愈能得到宠爱。
法国女人则喜欢装成熟,沙宾娜说那是因为法国女人相信成熟性感的女人才能吸引住男人。那时我的头埋藏沙宾娜浅棕色的卷发和枕头之间,乍然听见卷舌音浓重的法式英语,听来也很吃力,不过大意是如此应该没错。
但美雪并不装可爱,她成熟性感的风韵,像沙宾娜。呢哝略带沙哑的声音,令人想身陷其中。虽然初见她时并不以为然。
我承认初见面时递名片给美雪,完全是个错误。
如果在递名片与和她上床之间,一定有一个错误的话,肯定递名片是个错。
刚开始时,并没有打算和她有任何的瓜葛。
你知道在那种场合,就是喜宴的那种场合,是催婚圣地,绝非挑情之处。
女人挨著坐在男友地身旁,嗲声地说著新娘子今天多美,多幸福。言外之意是:“你什么时候才要娶我?让我也幸福。”
至于调情,那就免了。放眼望去,不是男方亲友,就是女方亲友。除非想“一举成名”,否则谁会受得了流言缠身。
所以我便这么不设防地和她交换名片。
只是后来不知是她真的酒量太差,还是她自己把自己灌醉。
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著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
我迅速把她拉往停车场。
我不想让她失态的模样,引起别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作过多的联想。
我原本真的打算直接送她回家而已。
我习惯单手开车,男人应该学会单手开车。开车一只手就已经足够,另一只手是用来放在女人大腿上的。当然它现在闲置在排档杆上。
但是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从她的胸侧一吋一吋的往下沉落,一直到越界,卡陷在湿濡的私密领域。
当我再次警觉之时,我和她的身体已经混杂著汗水紧紧地交缠在一起。
趁她洗澡的时候,我从她的皮夹拿回我的名片。
当然,这是小人的行为。等她回家发现时,顶多让她骂我是小人便是。
总之我怕麻烦的女人,而她看起来正是如此。
我承认当时递名片给她,确实是个错误。
几天之后她还是找到了我。
她问了新娘的同事的姐姐的男友,真不巧那位新娘的同事的姐姐的男友是我同事。男人的大忌,千万别碰麻烦的女人。
2 何丽
八、九年前的我当然还不能了解这些。
明白地讲:后来我所以会对女人使坏,实在也不是我所愿意。
大凡事情的发生,总是可以追根究底。自从佛洛依德的心理论在人们的心扎根,大抵人们的行为,总要一番究因,不是追溯到童年,就是归究于潜意识。
追忆当初少不经世之年,我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情场高手也都是从纯情少男开始。
真实的情节在爱情的故事里,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有不少女人在缠绵之后听过我纯情少男的故事,每每感动的热泪盈框,这鼓舞了我更加加油添醋地增加深情的成分,以至于我自己也混淆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我宛若把自己伤痛的记忆变成了滥情的肥皂剧,为了换起女人们的伟大母性。她们自动合理化我花心的行径,像是残缺的孩子偶尔任性也会很快地被原谅。
对她们来说那只是众多爱情故事中的一个,而我自己的心情也只沉积在我自己的记忆之中。
那是一个冷飕飕的夜,我手里拿著厚厚的一叠情书,是的,厚厚的一大叠。全是用英文写得,我挑灯夜战好几个夜晚,拚命地查字典,用著艰深的单字,心中忖度在补习班教英文的老师一定喜欢英文程度好的学生。
当时并不了解我有没有拼错单字、用错文法,对何丽来说一点也不重要。信纸因为我捏得太用力而有了几个指纹陷地压痕。
我翘了最后一堂课,为了避开同学,提早到停车场等她,我知道她都把车子停在这里然后在步行到补习街上课。
补习班的导师大概已经打电话到家里了吧!我仿佛看见母亲铁青的脸,她不用说什么,那张脸就已经够我受得了。没有考上大学已经愧对祖宗十八代,竟然还敢翘课!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何丽,老妈的脸似乎变得不太可怕。
我应该没有拼错单字吧?我在停车场来回踱步,把信捏得更紧。
不知道何丽究竟为了什么事情耽搁?
停车场白涮涮的日光灯映著灰白的泥地更显得惨澹,来了几个取车的人,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我只能假装看著手表,皱了几下眉头。
何丽快步地走来,她穿了件红色的洋装。
记得第一天上课她也是穿了一件红色的洋装,如女神般地踏上讲台。至今她仍是我心中的女神,无人可取代。
我的女神正从我面前走过,我想开口喊她,却被一个声音捷足先登。
“何丽,你到底要生气到什么时候?”男人把她拉住,把她的脸扳向自己。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还想问你打算怎样?”何丽的声音在空气中叫嚣,尖锐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你怎么可以说都说不说一声把我们户头的钱全部提光?”
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将钱存在同一个户头。
男人皱著眉头,有一句没一句的解释著,仿佛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就非得买那么贵的乐器吗?”
“音乐是我的生命。”男人的手摊了一摊。
男人留著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显得有些散乱,胡渣也没刮,身上散发出一种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艺术家的颓废。
“音乐是你的生命。”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也没见哪个制作人用了你的创作。”
男人仿佛被这句话刺伤了自尊,忿忿地说:“我不会一辈子被埋没。你别小看我。”转头离去。
不得志的男人特别需要尊重。
“你给我回来。”何丽望著他的离去的身影嘶吼。
男人倒是帅气地头也不回。
何丽转过身来,蹒跚地往车子的方向走来,脸上清楚的挂著两行泪痕。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看见了我。
我的脚仿佛定在地上,手指把厚厚的一叠信捏得更紧。
“迟交的作文吗?”
我的喉咙干渴地说不出一句话。
她从我手中接走信。丢下一句:“下次别再迟交了。”
我仍然定在那里,车子从我身旁加速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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