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的爱情位子》第16章


“幼稚园还很小,再过一段时问,等他们大一点。”
“他们有一天会长大,那时候我们已经老去。”
妻转过来看我,她的眼睛里忽然有了泪水。
“你不是要抱我吗?”
我忽然醒过来,幻想和现实是有一段差距,但又有什么关系!
我把她抱到了床上,钻进被窝里,两个人的棉被比一个人的温暖。
我们未来的路还很长,就从同床共眠开始。
我把心里的某个角落,留给曾经错爱的人。
从此我把我的一辈子,留在妻的身旁,即使在过程中有波折、无奈、误解,也不离不弃。
迈入可怕的新的一天。
今天是大日子,有三件重要的大事。
第一件大事:今天是期末考的最后一天。
第二件大事:芷婷留言说要跟我分手,约在下午。她真是下体贴,再 怎样也应该等我考完期末考再告诉我,现在我哪有心情读书呢?
第三件大事:晚上,要和网友“白文鸟”见面。
通信半年的“白文鸟”要约我见面,居然在女朋友要跟我分手的同一天,当初要是知道芷婷今天要和我分手,就不会答应跟“白文鸟”在今天见面了。我一定要改时间!
“白文鸟”还是不在线上,她说她一向十二点就会上床睡觉,看来没希望另约时间了。
如果见面,不知道你会是什么样的人?那时她是这么说的。
好啊!那就见面吧!于是我就爽快地答应了。
我平时不是这么爽快的人。
芷婷应该还没睡,打电话给她,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她一定是把电话线拔掉,她老是这样,不想接我电话时就这样。
她怎么会想跟我分手呢?
我努力的回想,我最近没做什么事惹她下高兴,真是奇怪。
真的搞不清楚,会不会她只是闹脾气?
用冷水洗把脸,“行政法”还没看完,我痛恨“行政法”。用眼睛盯著它,希望眼睛可以变成扫瞄机,直接把法条扫瞄进大脑。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规定:法规命令之订定,除由行政机关自行草拟外,并得由人民或团体提议为之。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规定:应以书面叙明法规命令订定之目的、依据及理由。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三条规定……
手机忽然响起,是阿盛。
“你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干么?”
“是你叫我四点半打电话给你的,你说你一定会睡著,要把你叫醒。”
“喔,我现在醒了。”我揉揉眼睛,我真的睡著了。“那谢谢了,我挂电话了。明天见,喔不,早上见。”
“喂,你晚上真的要和‘白文鸟’见面?”
“对啦!”
“她三十五岁耶,你和三十五岁的网友见面干什么?你是下是法条背太多,脑筋打结了?”
“你才脑筋打结呢!平时幼稚的小女生,遇到的还下够多吗?”说这
句话时,我忘记我自己也跟他们差不多幼稚,而芷婷也是。
“老不老没关系,重要的是不能太丑。我教你,你先躲在柱子后面,然后偷看她长什么样子,如果是‘恐龙’的话,就立刻‘落跑’。”
“回去看你自己的书啦!”
“别说我没教你喔!”
我挂完电话,才真正清醒。
“白文鸟”三十五岁,我二十一岁,这样听起来真的有些怪。女大男 小,就是不太顺耳。
如果我三十五,她二十一岁,这样听起来就好多了。
其实谁三十五岁,谁二十一岁,并不非常重要。
重要的是她在交友网站上的名字叫“白文鸟”,而我喜欢这个名字。
我把课本阖起来,伸了个懒腰。
反正已经天亮了,也不必睡了。打开电脑,进入交友网站,Key上“白文鸟”的昵称。
心情留言有178篇,回覆指数:90%,我想她依然寂寞。
我把滑鼠栘到第89篇留言——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早晨一起床,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有些许初夏的气味。
我看了放在窗口旁的鸟笼,“白白‘横躺在鸟笼中,一动也不动,雪白的羽毛没有一丝光泽。
我看了许久后,明白它已经死了,却还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羽羽‘似乎和我心情相同,它拍打著翅膀,用嘴啄著”白白“的身体,发出了几声怪叫,”白白’依然一动也不动。
独自关在狭小的乌笼中,足孤单的吧!连悲伤都显得有气无力。
我打开鸟笼,打开窗户,初夏的天空,是那么的明亮。
“羽羽‘在鸟笼中,徘徊了几步,然后振翅飞了出去,在天空中变成了小小的黑点。
关在鸟笼中,定桎梏:但是自由又是什么样的气味?
这篇就是当时看完后,气得我七窍生烟的一篇留言,因为太生气,所以才会在留言板留言给她。
把乌放生?天啊!我国小五年级就做过的蠢事,你怎么这个年纪了还会做呢?
白文乌,不能被放生。
乌儿被人类饲养久了,就逐渐失去求生的能力。放生后不但不合。“生”而是会“死”。
基本上台湾不是白文鸟的原生生态环境,放生后如果它活了,也会破 坏原有的自然生态。
不要把自己的苦闷加诸在无奉的白文乌身上。
你想自由,就自己去,干么把白文乌放生去送死勒。
我把滑鼠栘到第9l篇留言,是她对我的回覆。
对不起,这句话我应该对“羽羽”说。
你说得对,我不应该轻易地说“放生‘就”放生“,想要自由的其实是我自己。
或许我自己也不确定我是不是想要自由。
我的老公有了外遇,他告诉我,“和你结婚七年,才发现我爱的是别人。”
我看著他在我身旁熟睡,一个爱著别人的男人,怎么能在我身旁睡得这样熟。我当他已经死了,却又挣扎的想挽回些什么,就像“羽羽”在死去的“白白‘身旁环绕—般。
我在心中幻想她的样子,她应该留著一头蓬松的鬈发,忧伤的眼神, 穿著白色丝质的洋装。
她的故事很悲伤,我却觉得挺新鲜的,或许这样想很不礼貌,但我就是这么觉得。我成天想著要跟芷婷约会,而她的世界仍然对我很有吸引力。
我今天就会见到她了,不知道她是不是和我幻想的一样?
吃完早餐,看见妈正在喂鸟。
“妈,饲料别放太多,‘飞兽’会吃太撑。”
“不会,‘飞飞’很聪明。”
“妈,它叫‘飞兽’。”
“这只白文鸟明明就很可爱,怎么会叫它‘飞兽’这么奇怪的名字?
还是叫‘飞飞’比较好。“
我懒得再争辩下去,我还得赶去学校考试。
我坐在教室中,看看考卷,只剩最后一题,幸好行政法考题不太难。
下列事件能否请求国家赔偿?是依国家赔偿之成立要件综合分析之。
(一)警员利用执勤配枪机会开枪射杀情敌。(二)警员与匪徒枪战时,流弹伤及无辜。
我努力地在考卷上振笔疾书,写到一个段落,我抬起头来,看到助教在发呆,两眼无神,一脸痴肥;四周的同学埋头苦干,只有笔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竞在这样空洞贫乏的教室写这些无聊的东西,下如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读我的沙特、卡谬和海德格尔。
哲学值得人咀嚼回味,而法律的东西实在太无聊。
我看看窗外,天空蔚蓝,我为什么坐在这里,我为什么要读法律系?
大一和外校联谊时就有女生问过我,我说:“我爸爸是法官,我妈妈是律师,我姐是检察官,你觉得我应该读什么系?
“法律系。”她这样回答。算她还有一点聪明。
但是这答案并不聪明,我爸爸是法官,我妈妈是律师,我姐是检察官,那么我为什么就一定要读法律系?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可是我还是 选了法律系,因为当时我不知道我该选择什么?
虽然想到毕业后当法官、律师或者检察官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我还是恨老爸为什么总是对的,而我为什么总是听他的话?
“你有跟哲学系的男生联谊过吗?”我问那个女生这个问题。
“为什么忽然这么问?”
“随口问问。”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我现在选的是哲学系,她会不会用“有为青年”的眼光看待我。
“没有耶,也没想过。”
答案是:她不会和哲学系的男生联谊。
我低下头继续努力地写,为了我的前途,为了我的分数,我认真的写著我的考卷。
钟声响起,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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