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色记事簿》第13章


来了!他果然又要嘲笑我、编派我!就知道今天不会好过!
“这个问题你问很多次了!”我满怀委屈,近似赌气地说:“不管我说什么答案,你好像都不会满意,你就直接告诉我,你要我怎么说,我照你的意思再说一次,怎么样?”
一段静默之后,他以缓慢的语气,低而沙哑地说:“那你就说,你喜欢我、你爱我、你对君启扬没兴趣,说吧!”
“别开玩笑好不好!?”我惊得抬头。“你希望我喜欢你,然后再让你玩弄、嘲笑?你还没玩够!?君启扬不玩,你就自己玩!?你……你不是警告过我,你不要君启扬不要的女人!?我干嘛自讨没趣——”
等一下!电光石火问,我弄明白了!这阵子我和君启扬走得近,侯灿玉就以为我和他死灰复燃?不但为此抱怨,还逼我说喜欢他?难道他……真的只要君启扬想要的女人!?
我吸口气不复心情,咬著牙又说:“我可不是第二个胡晶瑶,你别说你喜欢我!我再笨也不会上当的!”
侯灿玉震慑地松了手,我趁机缩回。
“她是她,你是你,我没把你当成她!”他恼怒地说:“我也不在乎君启扬喜不喜欢你,我只在乎你到底喜不喜欢他!”
“你的意思是,只要……我还有喜欢君启扬的念头,你就不放过我?”我戒惧地问:“你真的……专门抢他的女人!?”
“不是!”他挫败地捶了下矮几。“这是我自作自受吗?什么时候说真的、什么时候说假的,你都分不清了?真要命!”
我也为他的语焉不详而懊恼。我乾脆说:
“算了啦!反正开学以后,大家念的科系又不一样,我也没什么机会缠你们了,你不用担心我会自作多情,缠上你或者君启扬……”
他豁地站起,惊得我停口。倏地他又三两步抢上前,在我身边蹲下,一把勒住我手腕就问:
“不要管我怎么想!……你说,你到底喜欢谁?说实话!”
“你……你不会骂我?”我怯怯问。
“不会,我保证!”他严肃地说,面孔逐渐逼近。
真的吗?
白玉一般的脸在我面前放大数倍,宝光流动的眼睛染有淡淡血色,他似是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我很想承认我喜欢他,试探一下他的反应,若他真会为我吃醋,那……喔不不不!我试著忽略胸腔内的骚动,作什么梦呢!万一他一气之下又口出恶言,或许这又是个圈套……天晓得!?我实在怕了他!
“就像你说的,我好像……见一个喜欢一个,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忙又保证说:“你放心!我以后真的不会再缠你们,你不必整天警告我……我也知道我不配,反正开学以后机会多的是,我会在学校里找适合我的对象,不敢再打你们主意了……”
他的脸色愈来愈沉,瞪得我又停了口。我哪里说错了?他还是不相信!?那……到底要我怎么说好?
“你承认你见一个、喜欢一个?”他面无表情地问。
“我……好像是吧……”我羞赧地垂下头,确实有一阵子是如此。
“这么说,理论上你应该也喜欢我喽?”他缓缓又问。
脸上的热意这下子货真价实,我趁机点点头,也悄悄觑他一眼,心情跟著澎湃起来。如果他现在就说喜欢我,我愿马上投入他的怀抱,管他说的是真是假。
时间彷佛静止,直到他锐利的目光一闪,又问:“有多喜欢?”
仿佛是单方面的考试,我没听到他的答案,一时的激情顿时冷却。我谨慎地说:“我不知道……大概,跟他们一样吧……”
“你走吧!”他甩开我的手,站起身。
“没事了吗?”我愕然问。
“没事了!”
“喔……”我揉揉手腕。警报虽然解除,怎地心里反而有点失落?
怅怅地将照片收起,我想,以后应该是没什么机会再来了。我望著他的背影,想多留一刻是一刻,故意拖慢动作,他也不理我。
“那……我走了?以后学校见……拜拜!”
“拜拜。”
我像个犹豫不决的考生,交卷前临时改了答案,交了卷却又后悔……我说错了吗?侯灿玉到底想要什么答案?
穿过回廊,一道未合紧的门透出亮光,我好奇地停下脚步。
门内是一个穿著和服的女人,我马上联想起她可能就是侯灿玉的妈妈了!我应该打个招呼吧?
“你还在呀?”侯灿玉这时走过来。
“嗯……这位是……伯母吧?”我恭恭敬敬地转向她。“我是李曼媛,您好!打扰了……”
和服背影动都不动。我与侯灿玉互瞄一眼,他将门再打开些,用日语说了一连串的话,说完若有所思地又瞪我一眼。
他的日语出乎意外地流利,好像在看日本偶像剧似的,我只听得懂“母亲”。
和服背影这时有了动静,她缓缓转过身,我在期待中被震慑住。她那双像宝石一样的眼睛,在我身上蜇了蜇,轻轻洒下几点流光;然后她若有似无地笑了笑,笑出一汪淡淡的波纹,有如吹皱的春水。终于她又转过身,悄悄收回这一切,什么话都没说,仿佛船过水无痕。
美得不像真人,恍惚得没有生气……这就是他的妈妈?
犹记得初见侯灿玉,他也给了我同样的悸动,他的容貌气质原来承袭自他妈妈呀!
侯灿玉默默将门关上。我眨眨眼,顺过呼吸说:“你妈妈好漂亮……刚才你跟伯母说什么?”
总觉得与我有关,所以他母亲才回头瞥了我一眼;她似乎不懂中文。
“家常话。”他无意解释。
我识趣地不再追问。
踏出侯家大门那一刻,我又怅怅地停下脚步;总觉得跨出这一步,有些东西就要永远失去了……
或者说,到此为止吧?
侯灿玉是我这本玫瑰色记事簿里最一厢情愿的一页,而这一页,到此为止。
他眼睁睁看我喜欢骆家尧,却设计我与君启扬谈了场虚假的初恋,于是我有了个漂亮封面;后来又建议我转向陈豪生,现在他要我喜欢他!?……
他要我喜欢谁,我就得喜欢谁?
不!他不再是我这本玫瑰色记事簿的作者,再也不了!
第六章
【本报综合○○日外电报导】根据美国人类学家的研究报告指出,女人的爱情只能维持四年。当女人与她们的男人相爱超过三年,脑内多巴胺的分泌即开始停顿,然而女人却要花一年的时间,才会意识到她们开始对自己的丈夫或男友感到厌烦,并对丈夫和男友以外的男人产生兴趣。此时若立刻展开另一段新恋情,则女人的脑内多巴胺分泌又会开始活络。
报告的结论是,多数白头偕老的夫妻维系婚姻的方法其实并非爱情,而是对配偶及子女的道德感、责任感,以及亲情。
报告并未同时针对男人进行研究,但一般相信,男人的爱情只会更短。
看到这里,我放下报纸。
女人一向被认为憧憬爱情的天长地久,婚姻和爱情就是她们生命的全部,当科学验证了女人的爱情只有四年,那……
“在看什么?”
二月天,工院综合大楼的空调良好,我却被惊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来人是我的现任男友林经年,我镇他一眼。
“被你吓死了!”
“等多久了?”林经年问。
我若无其事地将报纸折好,瞄一下手表,给他一个无妨的微笑。“十分钟不到。今天要去哪里吃?”
“‘丹庭"好了。”他想想说。
我没提醒他昨天才去过“丹庭”。理工科的男孩就是这样,吃东西马马虎虎,能填饱肚子就算;穿衣服一律T恤和牛仔裤,挑名牌也穿不出型来;头发要等盖住眼睛才去修剪;洗发精用完了,洗衣服的“×侨水晶肥皂”也可以凑合著用。这些所谓的理工科高材生啊……
咦?我这口吻彷佛已经“阅男无数”似的!?我在挑剔什么?
林经年有他的优点。精密有条理的头脑,讲究实事求是的精神,念的是热门的机械工程系;我不就是这么才选上他的?难道这还不够?
可是……
起码,他要是有眼前男孩子的穿衣品味该多好?
浅褐色大衣撑出他挺拔的身架,后领和袖口巧妙露出与休闲鞋同色系的咖啡色衬衫……等等,这背影有点眼熟,不就是……
“唷?李曼媛,跟男朋友来吃中饭?来,我们来鉴定一下这次是哪个倒楣鬼?……”骆家尧瞪住我身旁的林经年。“耶?学长,怎么是你?这么不幸……呃——这么巧呀。”
“你认识的?篮球社副社长?”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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