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公爵娶红妆(上)》第13章


“蓝斯——蓝——”
他从右边的巷子里出现了,而且竟然还皱着眉头。
“你应该要跟在我后面的。”
“你应该要注意我有没有跟上的。”
她大步上前,不悦地走过他身边。
“你知道往哪里走吗?”
她猛然停住脚步,气得一阵牙痒。
他抱着毯子,空出一只手,然后走上前,在经过她身边时,伸手牵握住她的。
莫莲一愣,抬头只见他嘴角疑似扬了起来,却还是在他前进时,顺从的跟在他身边。
“你在笑吗?”她问。
“没有。”他说。
“你在笑。”她笃定得很。
“你知道,就算我们是夫妻,不代表我们就不能当朋友。”他头也不回地天外飞来一句。
这男人在转移话题,他的确在笑,她清楚得很,却仍任他牵握着手。
“我以为暴君不需要朋友。”
几不可察觉地,他微微僵了一下。
从没想过他竟会被这么简单的玩笑话刺伤,她喉头一紧,忙开口道:“抱歉,我不该那么说。”
可是,他却自嘲的笑了。
“不,你说得没错,暴君是不需要朋友。”
“但你不是……”
“也许我是。”
她站住。
因为她仍握着他的手,他只好停下,回头看她。
“你不是。”她抬起头,定定的看着他,“所以,我才选择了你。”
春风拂过她的发梢,蓝斯看着她坚定的脸庞,一股不名所以的情绪,教他胸口莫名紧缩。
她的脸似乎在阳光中闪闪发亮,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扯出一抹讽笑,“你太容易相信人了。”
他继续往前走,她跟上,“也许是因为,我把怀疑的事交给我丈夫了。”
“谁?”他怀疑的问。
“我相信那个人是你。”
他挑眉,“你不怕我把你卖了。”
“怕死了。”她说。
他低头看她,却见她微笑再开口,“所以我才找了律师啊。”
他闻言,不禁为之莞尔。
看着他的笑容,那么长久以来的第一次,她知道自己和他也许不会成为一对恋人,却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他没再开口,只是牵握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一路牵握着她,走出了迷宫花园。
那一天之后,莫莲尽力不让自己过于忧心,至少不让她的担忧显露在外。
她准时上下班,定时陪伴祖母,而且过十点就上床。
第一个星期,她本以为自己一定会在半夜醒来,但事实证明,她只有在前两天曾经在半夜爬起来发呆,在那之后,她通常都是一睡到天亮。
两个星期后,她的黑眼圈逐渐消了。
然后,她也开始慢慢习惯了他的存在,虽然,她还是会因为他的碰触和刻意的亲吻而脸红,但总算不再表现得好像他咬了她一口。
他是她的初恋,虽然那个初恋,只是她偷偷的暗恋,但对于以前交的那两位男友,她对他们的印象都还没有他来得深刻。
当然,自从过了青春期之后,她早已逐渐淡忘和他有关的事,只有偶尔在报章杂志上看到他的名字或照片时,才会想起。
对她来说,他的生活远得像在天边,她从没想过会有再见到他的一天,更没想过会和他结婚。
三十二岁的她早已没了十二岁时对他的迷恋,她看事情看得更加清楚,当然也更晓得他的一切行为都有其利益在后。
但知道归知道,她依然无法抵抗他的魅力,即使是他不经意的触碰,都会让她心跳加快、全身发热。
虽然他偶尔还是会出差,但他不出差时,总是会和她们一起用早餐,即使他其实不常开口。
也许是因为他似乎不刻意将祖母当病人看,祖母特别喜欢和他说话。
他很尊重老人家,几乎是有问必答。
甚至当老人家不客气的批评时政或唠叨一些老生常谈的训示时,他也不会显出不耐。
每当看到玉兰叨念他时,都会让她有种如在梦中的错觉。
“蓝斯,你的胡萝卜。”
“抱歉?”
“你漏了胡萝卜。”玉兰指指沙拉餐盘里的橘色条状物。
蓝斯低头,瞪着那一小堆被他挑出来堆在餐盘右方的胡萝卜。
“我知道你有钱,但要知道,钱不是万能的,千金难买好身体,挑食是不好的。”
他瞪着盘子里的红色蔬菜的模样,剑眉微拧。
知道他从小就讨厌吃胡萝卜,莫莲正要出言帮他,却见他拿起叉子,叉起盘子里的胡萝卜丝,吃了起来。
她睁大了眼,简直不敢相信,但他的确二话不说的吃了。
蓝斯·巴特,金融界的控股王子,财经界的赚钱机器先生,真的乖乖将餐盘里的胡萝卜全给吃了。
“很好,有健康的身体,才有本钱出门和人竞争。”玉兰满意的说。
蓝斯点头,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
见他脸色有些难看,她忙起身道:“抱歉,奶奶,蓝斯上班快迟到了。”
“去吧。”玉兰点头。
蓝斯起身,礼貌的和玉兰点了点头,莫莲替他拿起外套,如往常一般的送他到门外。
一出了餐厅,她就尴尬的和他道歉。
“对不起,你还好吧?”
“不太好。”他说。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她真怕他会吐出来。
“需要我去拿水让你漱口吗?”
“不用。”他在大门口停了下来,她紧张的看着他,却见他看着她说:“我需要的是这个。”
说完,他就将她拉进怀里,低头吻了她。
莫莲吃了一惊,瞪大了眼。
他嘴里全是胡萝卜的味道。
他停下那个吻,轻抚着她的红唇,哑声说:“至少得是这个,才能冲淡那可怕的味道。”
她满脸羞红的看着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他的薄唇再次轻刷过她的,跟着他才穿上大衣,笑着上了直升机。
可恶的男人。
莫莲双颊发烫地嘀咕着,却在进门时,不自觉扬起嘴角。
不可以爱上他。
她第一百零一遍的警告自己。
他只当她是朋友而已。
绝对不可以爱上他。
踏进门槛里时,她在心里叮嘱自己。
但直到走回餐厅时,她的心头却依然因为那个吻而热烫不已。
在经过了几个月的家庭生活之后,蓝斯发现自己很习惯且喜欢回家吃饭,甚至是听老人家的叨念。
有天晚上,他在书房里工作时,意外听见优美轻柔的歌声飘荡在夜空中。
他好奇的走到落地窗旁,才发现声音是从后面她祖母住的房间传出来的,唱歌的人,是他的妻子。
歌,是以中文发音的。
她唱的每一首,都是中文老歌。
虽然他懂中文,仍无法辨识其中全部的词句,但那无损她有如天籁般的歌喉。
不像一般清亮尖锐的女声,她的嗓子带着点沙哑,像丝绒一般,柔柔的、温暖的,包围着听歌的人。
后来,他才晓得因为老人家爱听,她每天晚上都会唱一些中文老歌。
每当那个时候,他都会任管家彼得打开书房的落地窗。
宅子里的人,都爱听她唱歌。
每当她的歌声响起,大家都会逐渐聚集在中庭休息,因为那里可以清楚听到她的歌声。
“谁在唱歌?”
听到这一句,蓝斯抬起头,看见来加班的阿奇亚惊讶的站在落地窗旁。
“那是莫博士吗?我的天,真的是她!”阿奇亚瞪大了眼,然后下一秒,只见他掏出手机,开始拨电话。
“你做什么?”
“打电话给路易士。”没发现老板脸色不悦,阿奇亚仍惊奇的说:“有这种歌喉不当歌星实在太浪费了,她一定会成为音乐界的奇迹——”
“你说的奇迹,现在是我老婆。”蓝斯淡淡开口。
阿奇亚闻言一僵,这才猛地回过神来,看到老板冷若冰霜的面容。
“喂?阿奇亚吗?喂?”
虽然手机已接通,他仍在瞬间把电话给挂掉,然后很迅速的拿着手中的报告过来。
“抱歉,老板,这是班顿刚从西雅图传来的财报,我们刚并购的DG必须重新整顿,他要换掉几位主管。”
蓝斯一边翻看手上的资料,一边交代,“告诉他,我让他全权处理。”
“好。”阿奇亚点头,继续报告,“CP石油的艾克森今晚约了BRI的洛克菲见面协商,有谣传两家公司会进行合并,他们若合并成功,将可以对抗目前较占优势的哈利斯。”
“你怎么看?”
“艾克森恨透洛克菲了,他们要合并,除非天塌了,几乎每个人都不认为这次的会面会有什么结果。”阿奇亚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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