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第19章


过了些天,发现志隐总是有心事的样子:“你怎么了?工作上不顺心?”
“不是啊。”他遮掩。
“说啊。”
“在想你那天说,生小孩的事。”
“啊”,我装:“还记得啊?我都忘掉了。”
他有点愠怒:“怎么忘了?”
“你想干嘛?”
“我在想,接不接受你的建议。”
“很困扰吗?如果要生要养,都是我自己的事。你,不过就像沈阳市政府所允许的那样,当作捐精好了。”
志隐面带忧色:“不是这么简单啊开娟。如果你不知道那是你的孩子倒还罢了,可是,如果一旦你知道那是你的小孩,你会不去关心他的成长吗?”
“你这样自私的人,会吗?”
他不理我关于他“自私”的指摘,只一味说:“既然生自己的小孩,就要负责。”
“唉,”我挥挥手,“你可真麻烦。”
志隐不是不愿意生这个小孩的,我发现。
有些变化,只有最贴近的人才可以感受到。从那之后,我与志隐,都开始为造人努力完善着自己。
我对他说:“孩子是我的。你永远要记住,你只是借来用用的。”
他微笑,可能他真的想通了。如果,既逃开他不喜欢的婚姻,又可以有己出的小孩,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继续努力着。
因为这样的约定,我们比从前更加要好,完全过起了居家的生活。
也许他内心深处是有歉疚的:既然不能给我婚姻,给个小孩再转身离去总是可以的。
我们恩爱非常,却不谈爱情。只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因为性爱的圆满,我们更加相互依赖。我们重新发掘了性爱的乐趣。
志隐是一诺千金的君子。他一定会给我这个孩子的。
如果五年之内,我没有怀孕,那就意味着我们至少有五年在一起的时光。
如果十年之后,我还没有怀孕,志隐还会一直努力吧。
如果一直这样,我没有怀孕,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吧。
我现在每天都吃避孕药。
手(1)
出于职业习惯,每与陌生人交往,我第一眼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不我不是个修指甲的。
我也不是大夫。
我的工作寂寞,无聊,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孤岛上,与喧嚣近在咫尺,却又与世隔绝,我看见繁华,听见笙歌,但是,一切与我无关。
我是一个收费员。一个高速路收费站的收费员。
这样一份工作,还是父亲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替我争来的。我小时候住的那片居民楼,被卖给一家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公司盖别墅,所以,整个地区的人迁到更往东的区县。
高中毕业,我没有考上大学,家里人也没这个指望。放眼望去,周围也很难再有国家可以管一辈子的工作,再后来,高速路开通了。
父亲找了许多关系,于是,我有了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我的后半生不用父母再发愁了。我们有宿舍,在高速路旁边的楼里,一周才回家一趟。
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每两小时一换,坐在收费站里,伸出左手,“你好”,接住驾车人递上的钱,找钱,给票,“再见”,按钮将档杆升起,下一位。
日复一日。如果我是个脑筋活络、坐不住的人,会被这单调的工作搞疯的。每天要看见许多许多支手,不一样的手,说无数遍“你好”、“再见”,迎来送往,你以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你试试?
所以,为了不疯,我要寻出工作的乐趣。
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US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瘦,比一般人的手要瘦四分之一,皮肤极白,没有留长甲,没有涂寇丹,指甲修得圆圆的,很干净。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我看她的脸。
收费亭比较高,她并没有仰头看我,她看的,也是我的手。
她应有张圆脸,脑门饱满地高涨着,因为我比她坐得高的缘故,那个角度,看上去更加饱满。
甚至我能感觉到,她是个神采奕奕的姑娘。
但是,却有那样一支无精打彩的、落寞的手。
我不能再耽搁更长的时间,把票递过去:“再见”。
“再见”。她对着我的手说。
然后,她开远了。
整个一个下午,我都在想着那支手。它柔弱得如同树的枝条,白得像生命即将离去。
手(2)
还有那样一个突兀的戒指。
那完全是一支厌世的手,却讽刺地配着“福禄寿喜”。
再见这支手,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仍然是“福禄寿喜”。我的心狂跳,我死死地盯着她的手。
手背靠下方,有一颗极淡的褐色的痣。
下班,查麻衣相,说手背上有痣,是福气。
她开一辆蓝色的车。我不懂车,但我喜欢她开的那款车,那款车很常见,很低调。因为她开着这样的车,我觉得,那款车很有气质。
隔天,我又见到她。这次,她没有戴“福禄寿喜”,我也一眼认出了她。
仍是很热的一天,阳光正正地照过来。
递给我钱的一刹,她仰起脸,用右手拉下挡光板。
我看见她的脸,有一点点美,不是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美是不够的,不够艳,不够亮。她的脸美不过手。
然后,她的眼睛扫过我,我没来得及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停留,是很茫然地扫过。
我很想知道她的职业。怎么样才能拥有那样的处子似的手,我敢肯定这双手没有做过任何粗重的活。
渐渐我发现了她出没的规律。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她就会出现在高?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