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乐露露》第10章


“讲话的时候不要动手动脚的。”我拍掉他的手。
“对,公私要分明,在公司里就要有上司和下属的样子,要有分际和做人原则。你说是不是。非朋?”
一阵香粉味飘过来,我脑袋里警铃大响。
傅老妖婆来了。
“妈。”
傅老太太点个头,一身贵气逼人。
不是说她身上珠光宝气,而是她身上就是有那种气质。
上了点年纪的富太太们,对身上的旗袍可是讲究得很,颜色绝不浓艳,一概走清淡怡人的色彩。
那些旗袍在一般人的眼中看起来说不定像同一套,可是事实上,那每一件可都贵得吓人,没有一件不是用什么欧洲来的丝或纱去纺的,连绣工都斤斤计较得很。
这位老太太最爱的休闲活动之一就是挑捡旗袍料子。
至于身上的香味除了圣罗兰、香奈儿这些老牌子的香气之外,还有一种即使我和她朝夕生活相处多年,仍然分辨不出来的味道。
一种浓郁的香粉气息。
“不是我说你,在办公室里要有点主管的样子。”傅老太太个头小,大约一百五十五公分左右。“瞧你,领带都松了。”
说著,她由眼角瞥了我一眼。
干嘛瞪我?他的领带是他自己拉松的,不是我把他拖到阴暗的小角落强吻他、调戏他才弄成那副德性的。感谢您,我的胃已经坏了五年。
我把眼光转开,假装没看到她瞪我。
然后我看到那个“据说温柔婉约,气质出众,能诗能文,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新娘学校教出来的第一名学生”。
她不能算是美女,因为并不是会令人惊艳的那种女孩。
用二马的标准来看,是属于七十分的女孩。他会说:“这种女生在大学里随便抓一把都会有六、七个。”
可是她显然是很会打扮装点自己的那一种女孩,明明只有七十分的,在经过精心打点之后,少说也八十五分。
白色洋装、红背心,裙边袖口都有蕾丝边,红白相间的小背包,微卷的头发披挂到肩的长度,粉红色的发夹在两边,看起来是个甜姐儿。
她有很可爱的酒窝。
上下打量过那个日本女孩之后,由她的肢体语言我更可以了解傅老太太看上她的原因。我猜她的字典里大概只有一个词:服从。
无论傅老太太说什么、是不是对她说,她都会在旁边点头,完全专心一致注意在老太太身上。没有她的允许、没有介绍之前,她连看都不会正眼看傅非朋一眼。目光相遇时,她会笑著避开。
多矜持啊!
多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啊!
我突然想吃饼乾。压力一大我就想吃东西。现在我想吃无锡排骨饭、蓝莓奶酪、玉米汤、现打草莓牛奶……现做三明治、现打杨桃汁、高记的虾仁云吞……
愈是看著那个日本女人,我就愈觉得饥饿难忍。
“非朋,妈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刚刚在电话里跟你提过的今雨子,她跟赵妈妈家的小琪是同学,中文说得可好呢。”
“你好。”基于礼貌,傅非朋和那日本女人握了握手。
基于礼貌。基于礼貌。基于礼貌。他的动作完全是基于礼貌。没错。再来默念三遍。基于礼貌。基于礼貌。基于礼貌。
可是,我现在想吃草莓牛奶冰、盐酥鸡、韩国烤肉……
自我洗脑的紧箍咒显然无效。
“你好,傅大哥。”那日本女人的声音就像甜甜的糖果。
圆圆的,晶亮的,颜色粉嫩可爱,娇柔欲滴。和她的外型完全是一等一的相合,清爽又可爱,像是柠檬薄荷糖。
我现在想吃现烤芝心披萨、全家福餐,还要外送全只烤鸡!
如果给我一面镜子,说不定会照出我一脸狰狞,像是随时要扑上去咬人的花豹。尖尖的牙齿我正努力用抿著嘴的假淑女笑容藏住它。
“你快下班了吧,非朋,晚上咱们做个东道,带今雨子去京兆尹吃饭。”
“妈,我晚上有约了。”
傅老太太脸色一变,先是冷冷地狠瞪我一眼,随即把傅非朋拉到一边。
“怎么搞的你?我刚刚不是在电话里要你都推掉吗?今雨子她可是大冢钢铁董事的独生女,你自己想清楚!”她声色俱厉。
“我一直都很清楚。”
“这话什么意思?”傅老太太眼睛圆睁。
傅非朋走过来,牵起我的手,走到她们面前。“妈,原谅我。”他转向今雨子,后者正以好奇的眼光在我和他之间来回梭巡。
“这位是陆露,她是我的秘书,也是我的妻子。”他站在我后面,一只手牵住我,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
我本来打算加上一句:“已经离婚了。”可是看到傅老太大杀人似的眼光,以及日本女人脸上的尴尬神情时,我今天就突然不想多话。
而且—肚子似乎也不太饿了。
“晚上我们还有得忙,先走一步。”他对两位女士点点头,牵著我走回办公室,一路上同事的目光都集中在我和他手牵著手。
我觉得有点脸红,毕竟这几年来,我根本把他当隐形人看待,当他不存在,甚至还在私底下说他小话、扯他后腿,现在却公开和他牵手走来走去,再加上刚刚他说的话……
除了脸红,我还是只能脸红。
不过基于礼貌,我还是得抬头挺胸,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如果他不回头的话,如果他没开口说话,我应该可以很成功地装下去。而且我敢保证连二马小芹都看不出破绽。
可是他回头了,还给我停在人最多的地方。
“老婆,我们晚上去哪里吃饭?”他笑眯眯地看著我。
“啊?”
“你还装傻。”他的脸靠过来,在我嘴唇上啄了一下。“你发呆的样子好可爱。呵呵。”
第四章
下午六点多,我和傅非朋坐在河堤边,一边吃晚餐一边看小朋友在草地上打棒球。
他还是那一身西装,白衬衫西装裤,松垮垮的领带是我坚持弄的,他胸口被热狗沾上的蕃茄酱可就跟我没关系。
我们背对背坐著,空气里漾著草香,远远地传来车声人声,天色还亮著,几抹云映著橘红的晚霞和灰蓝的天空,真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吃饱没?”他用背蹭我一下。
“猪都会撑死,我当然饱了。”我懒洋洋地赖著他。
“跟你说。”他的后脑勺抵著我的。
“说啊。”
“你一定会生气。”他顶我一下。
“我现在先气给你看,乾不乾脆啊你!”我用手肘撞他。
“看吧,你生气了。”
“你不说拉倒。”哼。
“好啦好啦,我说就是。”
“不稀罕听了。”哼哼哼。
好一阵子他没说话,我觉得有点受伤。这家伙,他竟然真的就不说了!真是没诚意!
“你记不记得,以前三更半夜你睡著了我没睡著,我们常常讲这种很没营养的对话?”他换个姿势,左手搭在我肩膀上,我窝在他胸前。
“那是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没那么久吧。”
“就是那么久。”
“我们错过了很多。”
“譬如说?”
“譬如像今天这样,只有两个人的傍晚。”
真是哪壶不开他专爱提哪壶,败给他了。
要说错过,我们错过的何只是今天而已。他真的以为我是那种慧剑斩情丝的人吗?如果是的话,我早就背包一拎,远走天涯,念他三五个硕士博士,当个女强人如旋风一般扫回台湾毁掉他的公司!
败就败在我心软我放不下。
而且我心中有怨有恨。
我就是放不开。
然而我知道,他还是五年前我爱上的那个男人,他也是当初我嫁的那个人。他一如当初,社会历练并没有改变他的本质。
但这也正是可悲之处。
既然我们都没变,当年遇到的困难阻碍,依然存在于我们之间。
至少,那位傅老太太的态度可是明白清楚得很,傅家的儿媳妇最好是名门佳丽、王公贵族,少不得也得要是暴发户或是土财主的女儿。
我呢,在五年前不及格,现在的分数也不会过关。
“我觉得,你还是不要说话的好。”我戳他的腰。“你天生具有杀风景的本事,浪漫杀手啊你。”
“我本来就不是浪漫的人。”
“算你聪明。”我敲敲他的头。
手缩回来的时候叹了口气,还是有点舍不得。毕竟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不算短,从在学校开始,到毕业、到结婚,我们一起牵著手向前狂奔,虽然不知道自己会跑到什么地方去,但是我们手牵著手。
我曾经以为,只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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