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点错兵》第27章


我曾经差点跟同一个人相三次,分别是阿姨、邻居和我的保险经纪人介绍……至今依然不解,三个生活圈子截然不同的人,怎么会认识同一个人,还不约而同要介绍给我?嘉义太小?有可能。可是人家在台中上班啊!这是个神圣的谜。
我相过……七牵八拐,原来对方是我表哥。这不是相亲大会,是认亲大会。
我相过……太多太多,有趣的、难堪的、好玩的、尴尬的,自己都数不清。最后我投降,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再稀奇的都能遇到。然后小小悲伤自己写的故事居然不能比现实生活更离奇,我去墙角反省。
我的相亲经验以前也写过,不过那时的经验尚无现在多,这种东西果然需要靠累积。但我累积它干么?继续在墙角画圈圈。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自己去交男朋友,非要人家介绍?其实无关内向、外向问题,也不是成天待在家里的宅女,纯粹是懒,没有人在后面推,我直接变猪。
有朋友问我,小说写久了会不会太梦幻,连现实生活都像在梦中,盼望着多金总裁、白马王子,拥有权势、名利、地位,一跃成为社交界新星,从此步入名媛贵妇之流。
拜托喔!就因为小说写久了,梦幻都用在故事里了,现实生活中,我们比谁都看得清楚,起码我认识的几位同行都是如此。
我们理智地编着梦,自娱而娱人。但不会白痴地以为王子与公主一定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没有付出,不会有幸福。
而且我超讨厌豪门夜宴那种表面上笑着、私底下斗心机、大家比名牌、比金钱……那种只有外表奢华美丽的东西。
我以前当领队时服侍过太多这种有钱人了,进入免税商店,好像所有东西都不用钱,刷卡不眨眼,随便一买就是几十万。
一团二十个人,甲跟乙的房间绝对要安排在不同楼层,丙跟丁一路冷嘲热讽,戊和已总要抢同一种东西,如果只是百货公司的商品,那还OK,偏偏他们连去按摩都非指定同一个师傅不可……整团人从头比到尾,我是一路擦着冷汗回国的。
之后他们说这一趟玩得很高兴,开PARTY庆祝,请我去,我死都不去。你们斗得很快乐,我可一点都不开心(个人经验而己,我想好的也是有,不过我恰巧遇到麻烦的,于是留下先入为主的观念,觉得有钱人就是难侍候,坚持不作麻雀变凤凰的美梦)。
后来我老板跟我说,我没去太可惜了,他认识了很多民代、总经理、董事长什么的,又接了一大笔生意。不过他有包红包给我,算是奖励我帮公司赚了钱。
但是他问我要不要带接下来的团时,我跟他说谢谢,请给我老人会的团。我喜欢阿公跟阿嬷。
最后,我没有带到任何一团,因为一星期后的某天,我下班回家看新闻,发现我老板被警察抓了,说是涉嫌诈欺;而且他已经被通缉很久了,连身分证都是假的,还用这个假身分去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足见假证件制作之精良。
那一个月我白做工了,没领到一块钱薪水,我老爸还问我,今年尾牙要吃自己喔?
呜,这是在伤口上撒盐,我抗议。
编注:有关郑士衷的爱情故事,请看花蝶1065《一起躲猫猫》。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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