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爱猜心》第14章


钥匙才刚插进锁孔,屋里的人仿佛天生有双顺风耳般,立即抢在之前开门迎接,露出一张热忱俊美的笑脸。
“欢迎回来!”
可法·雷宛如男主人般地打开大门,迎进公寓的正主儿,熟稔的动作让人无法想像这位仁兄不过才窝居在此不到一周。
唐思琪愣了下,一股热流梗在胸臆。“你──”
才启口的话,两、三下就被对方伸长右臂勾她进家门的动作打断,连同说话权也遭夺去,“谁送你的花?”
方才瞬间涌起的热流被他的质问驱离。“这个?”
“我眼前就这一束花。”口气非常介意。
“这是送你的。”唐思琪把花塞进他怀里。“我找不到有谁比你更适合这束花。”
水仙?!三条尴尬斜线挂上俊脸,想起日前的对话。
“真是谢谢你了。”不可小觑的女人呵。
不是他自夸,截至目前为止,除了黎忘恩和呆呆雨朵之外,很少有女人在他面前还能表现得自然如常,她们不是紧张得说话不经大脑、偶尔结巴,就是害羞地低头不说话;再不就是被他的甜汤灌得不知天上人间,只想勾他上床翻云覆雨。
而她,却视他的外表于无形,这真特别不是?
明知对方的道谢非出于真心,还是“郑重”接受,应声“不客气”后,唐思琪才发现家里不太对劲。
这是什么味道?轻嗅了嗅,“好香。”
“是吗?”不枉他忙了一下午啊。“来来来。”可法·雷像献宝似的拉她走进饭厅。“为了报答你,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煮一桌料理,就等你下班回来。”
料理?她移目向饭桌──的确有一桌超过两人份的豪华料理。
头一个疑问打进脑海。“你会作菜?”
“当然不会。”可法·雷答得直接。
“叫外送?”
“不不不,女人,不要太小看我。”可法·雷走近电视机,豪气地拍了拍它,仿佛交情匪浅似的。“多亏有它,加上有线频道什么节目都有,我只是照著某频道的傅培梅时间教的照做而已。”得意地看著自己辛苦的成品。作菜并不难嘛!真不懂为何有愈来愈多的女人视它为畏途。
“呃?”他看了一个下午的料理节目?
实在很难想像,穿著时髦的他会对烹饪节目感兴趣?!好不搭调。
“──虽然是位年华不再的老太太,但教得真好;当然啦,我的聪明才智还是首要功臣,学得很快。”
噗嗤!“呵呵呵……”瞧他说的,好像跟傅培梅很熟似的。“很难想像你会走进厨房,没有贬低的意思,只是锅碗瓢盆跟你实在串不起来。”
“我也这么认为,但是今天试验下来发现作菜还挺有趣的,我不介意帮你作饭,反倒是──乐此不疲。”
“好话人人会说,能不能长久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她挟起红烧肉入口。“天,你真的是第一次下厨?”
可法·雷直挺的鼻骄傲地仰得半天高。“哼哼,天才学什么都快。”
“水仙花果然没有送错人。”这男人够自恋。唐思琪心想。
原以为没有机会再见,毕竟彼此只是陌生人,更因为那次淡水之行留下的尴尬,让她并不乐于跟这个知道她在爱情路上跌跤的男人再有任何交集。
但老天爷却让她在因缘际会下出手帮了他,将他带回家,生活里硬是多出一个可法·雷。
从刚开始不适应家里多了一个人到现在习以为常,泰半得归功于可法·雷极度自恋的行止和聒噪不休的长舌,那让她觉得好笑。
在他面前,如果强要板起脸孔,只会让自己憋笑憋到内伤,这点早在收容他之后的第三天就觉悟到了。
“嘿,我不曾兴起为谁下厨的念头,是你才有的。”
“是是,小女子感到万分荣幸。”刚入口的菜已经勾起她食欲,胃酸强烈作祟中。“请问我们是不是能吃饭了,大厨师?我快饿昏了。”
盛了两碗白饭后,坐进她对面的位子,可法·雷这才慢条斯理地喊出“开动”二字。
只见两双筷子在佳肴间舞动,搭配轻松笑谈入口。
不知不觉中,盘中飧逐渐见空。
洗完香喷喷的澡,冲去一天疲累之后,唐思琪走出浴室,见屋里没半个人,方才还有声音的电视机也己关起,试探地朝空无一人的客厅喊了声──
“可法?”
“我在阳台。”声音从外头模糊飘进客厅。
唐思琪这才注意到阳台上有个黑影及星点火光朝她挥舞,趿著室外拖鞋走近,有点讶异。“你抽烟?”
“介意吗?我熄掉它。”
“喔,不会,我偶尔也会抽几口烟,心情不好的时候。”
挟在指间的烟移向她。“现在想抽吗?”
定睛深深看了他一会儿,唐思琪摇头。“托某人今晚一桌好菜的福,没有抽烟的心情。”
跟慧黠的女人交谈真轻松,要是他家的雨朵──唉,说上一长串话,也不见得那迷糊美人能听懂半句。
女人,还是聪明的好,但像黎忘恩那样过度刁钻就敬谢不敏了。
不过──他会不会关心过度?万能事务所的人对他来说等于是家人,会关心体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可对外人并不需要那么体贴入微。
如此想来,她还是第一个让他多管闲事到这种程度的女人哩。
为什么呢?
可法·雷陷入长考的思绪突被身旁的声音扰断──
“还在烦恼你的黑道情人?”她问,瞬间尝到一点酸味。
大概是……今晚的醋溜鱼添了太多醋吧?她想。
“并不是只有在抑郁的时候才会抽烟。我点烟,只是想看烟罢了。”他挟烟的手靠在阳台上左右各转了半圈。
在漆黑夜幕为衬底之下,可法·雷手上的烟袅袅升起轻烟,像攀附著肉眼看不见支柱的藤蔓,柔柔缓缓往上交缠窜升,也像幻化猛豹,慵懒优雅地伸展它的身躯。
“我从来都不知道,一支烟能看出这么多的变化。”唐思琪眯起眼,有种似梦未醒的恍惚感。“还是我太累了,脑子在作怪?”
“两者都有吧,女人。”指指她眼下疲惫的证明。“你是个工作狂。”
“也许吧。你在阳台做什么?”
“履行我的义务。”可法·雷指指放在阳台上的水仙花。“我找不到河,只好站在阳台上顾影自怜。”
呵。“那只是玩笑。”她笑道。
“听过关于水仙花的故事吗?”
“自恋美少年那西色斯?我想大部分人都听说过。”
“不,是地狱冥王哈德斯和春神泊瑟芬的故事,听过吗?”他望著远方,眸光朦胧。
“没有。”
“想听吗?”
唐思琪像个准备听床头故事的小女孩,以手为枕,侧著脸趴靠在栏杆上。“洗耳恭听。”
可法·雷晃晃手,指间的烟火随著他的动作在半空中划出红橙的流光,忽闪忽灭,带著奇幻的况味作为说故事的序幕,然后,以他刻意迟缓而柔和的声音奏起乐章──
“地狱冥王哈德斯是宙斯的弟弟,拥有一半世界的权势,可惜祂虽然具有令人迷眩的力量,奥林匹斯山的女神却没有任何一位愿意嫁到地狱冥府。于是,哈德斯决定到人间去找。不久,祂便在西西里岛上,对掌管四季的大地女神狄蜜特的独生女──春神泊瑟芬一见钟情,只可惜对方并不爱祂──”
“真可怜。”
“嗯?”
“先爱上对方的人总是输家,明知道不一定能得到对方的回应,但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可法·雷深深一笑,继续未完的故事:“哈德斯是个不太爱用脑筋的男人,第一个念头就是找祂哥哥求救。于是,宙斯就送给祂一株水仙花好引诱泊瑟芬前来摘花,在泊瑟芬因为想摘花而靠近的瞬间,哈德斯即撕开地表将泊瑟芬掳至冥府,强留在身边。”
“然后呢?”
“你认为应该有什么样的结局?”
唐思琪想到今天和秘书的谈话,笑出声,“我没有太过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套用我秘书透露关于言情小说的普罗公式──女主角最后爱上男主角,甘心留在冥府?”
“你自己的想法呢?”
“对于一个不问我愿意与否,就强行拘禁我的男人,想要我动心是不可能的;男女之间的感情,应该是立足于相互尊重的基准点,这份尊重无关外在条件,而是有没有把对方放在心里──”
“我勾起你的伤心往事吗?”
“早就过去了。”面对他的笑容,有放开的豁达。“我流过泪、伤心了好一阵子,但事后仔细回想,是因为仍爱著他,还是知道自己被背叛,才这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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